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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5-08-0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无。 2.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三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年上半年,在中央定调稳增长、调结构、促消费的背景下,央行连续降准降息,放松信贷门槛,调整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免征期,构建宽松的市场环境,同时积极推进长效机制完善的多重政策效应叠加影响下,楼市逐步回暖趋势基本确立。未来中央将更注重房地产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地方更具主动性适时出台进一步刺激措施,刺激需求促进库存去化,改善性需求获积极支持。 上半年从百城住宅价格指数观察,宽松政策提振供需两端,市场止跌转涨。新房价格累计上涨0.82%,一线城市领涨全国。成交方面,市场延续去年末的回暖趋势,上半年50个代表城市月均成交约2600平方米,同比增长25%,绝对量创历史同期新高。供应方面,10个代表城市月均新批上市面积566万平方米,同比下降14%,绝对量为2010年以来次高水平。全国来看,1-5月全国商品房销售显著回暖,累计销售额自2014年以来首现同比增长;开发投资同比增速回落趋缓,新开工同比降幅收窄。 受益于前期良好的销售业绩,公司本期根据项目交付情况确认营业收入20.64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2.31%;根据项目开发进度以及公司经营管理需要,报告期内公司未集中安排大规模项目开盘销售,受此影响,公司本期实现签约面积25.47万平方米,较上年同期下降24.02%。但期末预收账款余额29.93亿元,较期初增长38.47%,依然为公司全年业绩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公开招拍挂方式累计获得项目用地16.91万平方米。其中公司位于上海浦东唐镇地块的大名城高端社区项目,建筑面积22.06万平方米,总投资77.64亿元,是近2年内唐镇首推的宅地,位于浦东中心地带,西临张江高科技园区,南靠迪斯尼核心区,北接上海金融信息产业服务基地,东望金桥出口加工区。建成后有望成为继浦东滨江区域后又一优质高端社区代表作。 报告期内,公司贯彻实施产业+资本的双轮驱动、协同发展的创新转型战略,积极打造新的业务增长极,在金融业务板块迈出了可喜的一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设立名城金控集团的议案,计划投资总额人民币100亿元,由公司自筹及大股东福州东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自有资金支持,其中注册资金30亿元,投资方向包括产业投资、证券市场投资及金融实业投资等领域。名城金控集团通过构建多层次多功能业务架构,以资本增值最大化为根本目的,以流动、收购、兼并、参股、控股、交易、转让等价值管理实现优化配置,提高资本运营效率和效益;同时,通过资本与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和产业结构的动态调整,资本经营与产业整合相结合、二级市场与一级市场相结合,实现资本有效运营。 报告期内及本报告披露日公司融资情况: 2015年4月申请公司拟发行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2亿元(含22亿元)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存续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6年。2015年4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150794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公司本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予以受理。2015年7月2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公司根据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反馈回复及披露。目前,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仍在审批中。 2015年8月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发行公司债的议案,发行规模28亿元。 1、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情况 单位:平方米
单位:平方米
注:常州大名城(二期)项目本期部分竣工交付。 单位:平方米
2、公司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情况 单位:平方米
3、房地产销售情况 单位:平方米
4、房地产出租情况 2015年上半年,公司房地产出租收入571.81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0.28%,主要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名城地产(福建)有限公司出租物业收入。2015年上半年可用于出租的物业建筑面积约7.10万平方米,截至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的出租面积约7.09万平方米,出租率99.86%。 5、房地产业务财务融资情况 公司本期在积极推动债券融资的同时,继续保持传统融资业务的有序开展。2015年上半年,公司房地产业务融资均为项目开发融资,主要通过银行贷款、股东股票质押融资和信托融资方式实施。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房地产业务融资余额为150.30亿元,其中银行贷款融资余额103.07亿元,非银金融机构融资余额29.09亿元,股东股票质押融资18.14亿元。2015年上半年,公司房地产业务银行贷款和信托融资利息资本化金额为2.99亿元;加权平均资本化利率为9.55%,报告期内,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发生额为53.39亿元。 (一)主营业务分析 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本期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销售面积较上期增加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本期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销售面积较上期增加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业务规模扩大导致支付的广告宣传费及销售佣金增加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公司规模扩大导致职工薪酬及开办费用增加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融资规模增加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业务拓展导致项目投资增加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投资联营企业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融资规模增加所致 (二)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通过构建产业+资本的双轮驱动、创新转型战略,通过房地产业务板块和金融业务板块协同发展,打造新的业务增长极,提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 公司拥有十多年一次性大盘综合开发运营的丰富经验,运用标准化管理系统,采用最短建设周期、最快开盘速度的快速周转的开发模式,大环境大配套大布局的和谐共赢环境理念,积累和形成具有名城特色的开发体系。 公司拥有符合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方向的丰富土地储备。坚持以创新驱动、产城融合的理念拓展新城市发展空间,建设高效、低碳智慧、环境优美、宜居宜业的新型城镇化示范区,推动当地人口城镇化进程。 公司整体资产结构合理、质量优良,融资杠杆使用合理,负债水平较低,财务结构安全稳健。 (四)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募集资金投入方式变更情况 原募集资金投入方式:公司将募集资金直接以增资的方式向项目实施主体名城地产(永泰)有限公司进行投入。 现募集资金投入方式:公司将募集资金直接以股东借款的方式向项目实施主体名城地产(永泰)有限公司进行投入。根据各股东在名城永泰所占股权比例,按同等条件借出。其中公司根据在名城永泰的股权结构情况,按总计持股77.5%(25%+75%*70%)的比例承担;另外22.5%(75%*30%)的持股比例部分所对应的借款,由名城永泰控股股东名城福建的另一股东承担。 上述事项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公告2014-060)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1)主要子公司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2)本期新取得子公司情况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
(3)对公司净利润10%以上的子公司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5、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无。 4.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无。 4.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合并报表范围详见财务报告九、1、(1)子公司的构成。 4.4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无。 董事长:俞培俤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5年8月4日 股票代码:600094、900940 股票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编号:2015-059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5年8月3日在公司召开。会议召开十日前已向各位董事发出书面通知,会议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董事长俞培俤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收购西藏鑫联洪贸易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重要控股子公司名城地产(福建)有限公司30%股权的议案》。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2015-061号临时公告》 三、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启动对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印派森园林景观有限公司股份制改造及申请新三板挂牌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2015-064号临时公告》 四、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公司的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董事会认为本公司符合关于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以下简称“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现行规定,具备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五、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议案》。该项议案经董事会逐项审议表决通过,且需提请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逐项表决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 (一)发行规模及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含28亿元),以分期形式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具体发行规模及分期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二)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公司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三)发行对象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不安排向原有股东优先配售。 (四)债券期限及品种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7年(含7年)。债券品种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有担保债券,无担保债券或有担保债券、无担保债券混合品种,具体品种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五)债券利率及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票面利率及其还本付息方式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六)担保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是否全部或部分采用担保及具体的担保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七)募集资金用途 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补充流动资金。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确定。 (八)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 (九)偿债保障措施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后,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况时,同意公司至少采取如下措施,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与下述措施相关的一切事宜: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十)发行债券的上市安排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完成后,公司将申请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经监管部门批准/核准,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公司亦可申请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于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十一)决议有效期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六、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2015-066号临时公告《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 七、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为有效协调本次公司债券发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本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根据公司和债券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金额、发行数量、分期安排、债券期限、债券利率、发行安排、担保安排、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包括超额配售权)、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募集资金用途、债券上市交易等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有关的全部事宜; 2、决定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申报事宜,以及在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挂牌、还本付息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交易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挂牌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等); 3、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工作; 5、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八、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房地产业务是否存在闲置土地、炒地和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问题的专项自查报告》。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房地产业务是否存在闲置土地、炒地和捂盘惜售、哄抬房价等违法违规问题的专项自查报告》) 九、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房地产业务合规出具承诺函的议案》。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就公司房地产业务合规出具承诺函的议案》。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就公司房地产业务合规出具承诺函的议案》。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2015-067号临时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5日 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编号:2015-060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8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召开十日前已经向各位监事发出书面通知,会议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王文贵先生主持。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监事会对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专项审核意见》。 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 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在本报告期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报告所记载的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监事会对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工作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收购西藏鑫联洪贸易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重要控股子公司名城地产(福建)有限公司30%股权的议案》。该项议案需提请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8月5日 证券代码:600094 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编号:2015-061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受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受让标的:公司拟受让西藏鑫联洪贸易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名城地产(福建)有限公司30%的股权 ●受让金额:150457万元 ●本次交易影响:通过进一步清晰和整合公司房地产板块股权,有助于提升公司房地产业务的整体盈利能力。 ●本次交易未构成公司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实施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一、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梳理和整合公司房地产板块股权,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受让西藏鑫联洪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联洪贸易”)持有的公司重要控股子公司名城地产(福建)有限公司(“名城福建”)30%的股权,受让价格以净资产评估值为作价依据,经双方协商确定为人民币150457万元,公司分两期支付股权转让款。 受让完成后公司将持有名城福建100%的股权,鉴于名城福建在公司房地产板块业务占比较大,预计本次股权受让将对公司整体盈利能力的提升带来积极影响。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本次股权受让的议案。本次股权受让的议案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将提交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双方情况介绍 受让方:公司 出让方:西藏鑫联洪贸易有限公司。 鑫联洪贸易成立于2011年12月27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代表人郑洪,公司住所为西藏拉萨市柳梧新区柳梧大厦14楼,经营范围主要为建筑材料、机电设备、通讯器材、电子产品、日用百货、办公用品的销售。 鑫联洪贸易股东情况为:郑洪持有52%的股权,福州联众置业有限公司持有48%的股权。福州联众置业有限公司于2009年3月16日设立,注册资本为3,200万元,经营范围为房地产置业信息咨询、房产居间服务、房地产营销策划、物业管理、对酒店管理行业及物流行业投资室内外装饰装修、建筑材料、机电设备、电子产品、日用百货的批发。 除作为名城福建的参股股东外,鑫联洪贸易及其股东和公司及公司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公司重要控股子公司名城福建的30%的股权。 1、公司基本情况 名城福建创立于2004年3月26日,注册资本为40,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俞锦,公司住所为福州开发区科技园区快安大道创新楼606室,经营范围为综合房地产开发(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2、本次转让前名城福建的股权结构为:
3、财务状况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14年12月31日,名城福建总资产为1,206,745.62万元,归属名城福建净资产为202,237.35万元,2014年度营业收入为309,867.03万元,净利润为66,834.68万元。 四、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签署 2015年8月3日,公司与鑫联洪贸易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该协议尚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且经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盖章后正式生效。 2、作价依据及转让价格 双方协商同意,以名城福建截至2014年12月31日股东权益评估值为依据,经双方协商确定最终股权转让价格为150457万元。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有限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天职[2015]7666号审计报告,名城福建截至2014年12月31日账面净资产280,937.36万元 。根据福建中兴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 闽中兴评字(2015)第3014号评估报告,名城福建截至2014年12月31日股东权益评估值为501523.99万元。 本次股权受让以现金购买,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3、转让款支付方式 双方同意,鑫联洪贸易按照如下方式分两期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款人民币总计150457万元: (1)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向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的60%,即人民币90274.2万元。 (2)2015年12月31日前,向公司支付股权转让款的40%,即人民币60182.8万元。 4、股权交割及过渡期损益 (1)在本协议正式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双方共同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双方同意,以标的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至公司名下之日作为标的股权的交割日。 (2)双方同意,自评估基准日起至标的股权交割日期间为标的股权的过渡期,过渡期内,标的股权的损益均本公司所有。 (3)过渡期内,名城福建已向乙方分红的,该分红款项归本公司所有。 5、担保事项 本公司控股股东福州东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保证人,承诺对本公司履行股权转让款支付义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五、本次股权受让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受让将进一步明晰和整合公司股权,受让完成后公司持有名城福建100%的股权,全部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预计将对公司整体盈利能力的提升带来积极影响。 六、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名城福建评估报告 3、股权转让协议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5日 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编号:2015-062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名城金控集团完成设立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设立名城金控集团的议案,计划投资总额人民币100亿元,由公司自筹及大股东福州东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自有资金支持,其中注册资金30亿元,由本公司100%出资。(详见公司临时公告2015-030号、2015-038号)。 公司现已完成名城金控集团在深圳前海相关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取得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工商登记相关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深圳名城金控(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30亿元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路一号A栋201室 股东情况: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100%出资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股权投资;创业投资业务;投资兴办实业;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投资顾问;受托资产管理;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的投资管理;开展股权投资和企业上市咨询业务;商务信息咨询、商业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咨询;在网上从事商贸活动;依托互联网等技术手段,提供金融中介服务。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5日 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编号:2015-063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深圳市前海金融控股 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近日,公司与深圳市前海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金控”)正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未来公司将以名城金控作为金融业务运作平台,在金融领域与前海金控展开全方位战略合作。 本次战略合作将充分发挥前海金控作为前海开发及深化深港合作的国家金融战略平台,在政策先行先试、金融创新改革、跨境资源整合等方面构建全面业务合作关系,促进共同发展,实现合作共赢和双方利益最大化。战略合作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1、投资业务合作 双方将利用资金以及各方资源优势,引进国内外知名战略投资者、财务投资者、风险投资,通过股权投资、夹层投资及其它合法投资方式,共同推动双方业务发展。 2、金融类公司项目合作 双方将就共同设立或参股设立小额再贷款公司、公募基金管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保险机构等方面进行合作。 3、基金业务合作 双方将就共同设立产业发展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等方面进行战略合作。 4、跨境业务合作 前海金控将运用其在跨境业务方面积累的经验,协助名城金控项目公司在跨境人民币业务、QFLP(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DIE(合格境内投资者境外投资)等资格申请等方面进行业务咨询和指导并开展合作。 5、 其他业务合作 在确保双方利益前提下,对于以上业务范围内之外的、且符合双方各自经营范围内的其他业务,双方均将本着互惠互利、优势互补及本协议所约定之合作原则,优先考虑与对方进行合作。 公司将根据具体业务开展情况,披露相关后续进展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5日 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编号:2015-064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启动控股子公司股份制改造及 申请新三板挂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为优化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房地产业务上下游产业布局,发挥资本市场融资优势,推动子公司做大做强,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启动对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印派森园林景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印派森公司”)股份制改造及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挂牌工作。相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印派森公司基本情况 1、印派森公司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成立时间2012年10月15日,法定代表人为董云雄先生,经营范围为提供绿化、景观布置方案,花卉与植物制作品创意设计(涉及建筑工程设计资质业务除外),花卉、苗木、花卉与植物制作品、工艺礼品(文物除外)、电子灌溉设备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提供相关配套服务。(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商品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2、股改前相关工作 为推动股改计划的顺利进行,印派森公司进行了外商投资变更内资,并吸收新的股东进行增资的相关前期工作。 增资情况:2015年7月,印派森公司决定吸收新股东西藏康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云雄先生、林烯先生、王钦竹先生进行增资。计划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00万元增至人民币942.29万元,注册资本增加6,422,867万元。按照印派森公司截至2015年6月30日净资产9,808,702.21元为作价依据,总计增资总额2100万元。增资完成后印派森公司注册资本为942.29万元,资本公积为1457.71万元。 增资完成后,本公司通过直接持股和间接控股,依然为其控股股东。 3、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前(完成外资变内资后)印派森公司的股权结构:
本次增资后印派森公司的股权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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