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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8-0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诺安成长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基金名称及

类型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

公告

根据2014年8月8日施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4号)第三十条第一项的规定,股票基金的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下限由60%上调至80%。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现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2015年8月6日起,将诺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20007,以下简称;“本基金”)变更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亦做相应修订。现将修订内容公告如下:

一、将本基金原合同全文中“诺安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为“诺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对本基金原基金合同“第一部分、前言和释义“的修改。

将“《运作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修改为“《运作办法》 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三、对本基金原基金合同“第二部分、基金的基本情况”的修改。

将“二、基金的类别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为“二、基金的类型 混合型”。

四、对本基金原合同“第十一部分、基金的投资”的修改。

将“七、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投资风格偏于成长性投资,属于具有较高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的证券投资基金品种。”修改为“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预期风险与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中高风险、中高收益的基金品种”。

五、其他由于修改基金名称、变更基金类型及基金托管人的信息更新对《基金合同》作出的必要修改。

此外,本公司根据上述修订及实际情况对本基金《托管协议》涉及前述内容的章节也将同时修改;本公司将在更新的《诺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对上述内容进行相应修改。并将修订后的《诺安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文件在本公司官网上披露。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lionfund.com.cn)查阅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全文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咨询相关信息。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八月六日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诺安多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变更基金经理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8月6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诺安多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诺安多策略股票
基金主代码320016
基金管理人名称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基金经理变更类型(增聘基金经理)-
基金经理变更类型(解聘基金经理)
新任基金经理姓名-
共同管理本基金的其他基金经理姓名李玉良
离任基金经理姓名吴博文

2 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离任基金经理姓名吴博文
离职原因个人原因
离任日期2015年8月6日
转任本公司其他工作岗位的说明-
是否已按规定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办理变更手续
是否已按规定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办理注销手续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本公司已将上述变动事项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基金经理变更手续,并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备案。上述调整自2015年8月6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八月六日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诺安多

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基金名称

及类型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

根据2014年8月8日施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4号)第三十条第一项的规定,股票基金的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下限由60%上调至80%。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现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2015年8月6日起,将诺安多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20016,以下简称;“本基金”)变更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亦做相应修订。现将修订内容公告如下:

一、将本基金原合同全文中“诺安多策略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为“诺安多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对本基金原基金合同“二、释义“的修改。

将“《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29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修改为“《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三、对本基金原基金合同“三、基金的基本情况”的修改。

将“(二)基金的类别 股票型”修改为“(二)基金的类型 混合型”。

四、对本基金原合同“十二、基金的投资”的修改。

将“(四)业绩比较基准 3、作为股票型基金,选择该业绩比较基准能够真实反映本基金长期动态的资产配置目标和风险收益特征”修改为“3、作为混合型基金,选择该业绩比较基准能够真实反映本基金长期动态的资产配置目标和风险收益特征”。

将“(五)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品种。”修改为“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预期风险与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中高风险、中高收益的基金品种”。

五、其他由于修改基金名称、变更基金类型及基金托管人的信息更新对《基金合同》作出的必要修改。

此外,本公司根据上述修订及实际情况对本基金《托管协议》涉及前述内容的章节也将同时修改;本公司将在更新的《诺安多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对上述内容进行相应修改。并将修订后的《诺安多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文件在本公司官网上披露。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lionfund.com.cn)查阅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全文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咨询相关信息。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八月六日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诺安股票

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基金名称及类型并

相应修订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

根据2014年8月8日施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4号)第三十条第一项的规定,股票基金的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下限由60%上调至80%。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现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2015年8月6日起,将诺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20003,以下简称;“本基金”)变更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亦做相应修订。现将修订内容公告如下:

一、将本基金原合同全文中“诺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修改为“诺安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对本基金原基金合同“第一部分、前言和释义“的修改。

将“《运作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修改为“《运作办法》 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三、对本基金原基金合同“第二部分、诺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本情况”的修改。

将“二、基金的类型 股票型”修改为“二、基金的类型 混合型”。

四、对本基金原合同“第十一部分、基金的投资”的修改。

将“八、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中高风险的股票型基金,本基金通过合理的资产配置和投资组合的建立,有效地规避风险并相应地获得较高的投资收益。”修改为“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预期风险与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中高风险、中高收益的基金品种”。

五、其他由于修改基金名称、变更基金类型及基金托管人的信息更新对《基金合同》作出的必要修改。

此外,本公司根据上述修订及实际情况对本基金《托管协议》涉及前述内容的章节也将同时修改;本公司将在更新的《诺安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对上述内容进行相应修改。并将修订后的《诺安先锋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文件在本公司官网上披露。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lionfund.com.cn)查阅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全文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咨询相关信息。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八月六日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诺安价值

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基金名称及

类型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

根据2014年8月8日施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4号)第三十条第一项的规定,股票基金的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下限由60%上调至80%。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现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2015年8月6日起,将诺安价值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20005,以下简称;“本基金”)变更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亦做相应修订。现将修订内容公告如下:

一、将本基金原合同全文中“诺安价值增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修改为“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对本基金原基金合同“第一部分、前言和释义“的修改。

将“《运作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修改为“《运作办法》 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三、对本基金原基金合同“第二部分、基金的基本情况”的修改。

将“二、基金的类型 股票型”修改为“二、基金的类型 混合型”。

四、对本基金原合同“第十一部分、基金的投资”的修改。

将“八、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中高风险的股票型投资基金,其预期风险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基金、货币市场基金。”修改为“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预期风险与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中高风险、中高收益的基金品种”。

五、其他由于修改基金名称、变更基金类型及基金托管人的信息更新对《基金合同》作出的必要修改。

此外,本公司根据上述修订及实际情况对本基金《托管协议》涉及前述内容的章节也将同时修改;本公司将在更新的《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对上述内容进行相应修改。并将修订后的《诺安价值增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文件在本公司官网上披露。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lionfund.com.cn)查阅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全文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咨询相关信息。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八月六日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诺安中小盘

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基金名称及类型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

根据2014年8月8日施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4号)第三十条第一项的规定,股票基金的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下限由60%上调至80%。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现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2015年8月6日起,将诺安中小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20011,以下简称;“本基金”)变更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亦做相应修订。现将修订内容公告如下:

一、将本基金原合同全文中“诺安中小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为“诺安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对本基金原基金合同“第一部分、前言和释义“的修改。

将“《运作办法》 指《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修改为“《运作办法》 指《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三、对本基金原基金合同“第二部分、基金的基本情况”的修改。

将“二、基金的类别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为“二、基金的类型 混合型”。

四、对本基金原合同“第十一部分、基金的投资”的修改。

将“二、投资范围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包括可转债)、央行票据、资产支持证券、权证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修改为“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包括可转债)、央行票据、资产支持证券、权证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 。

将“七、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和收益都处于较高水平。”修改为“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预期风险与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中高风险、中高收益的基金品种”。

五、对本基金原合同“第二十四部分、 基金合同内容摘要”的修改

将“五、基金资产的投资方向和投资限制 (一)投资方向 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包括可转债)、央行票据、资产支持证券、权证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修改为“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投资范围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股票、国债、金融债、企业(公司)债(包括可转债)、央行票据、资产支持证券、权证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

六、其他由于修改基金名称、变更基金类型及基金托管人的信息更新对《基金合同》作出的必要修改。

此外,本公司根据上述修订及实际情况对本基金《托管协议》涉及前述内容的章节也将同时修改;本公司将在更新的《诺安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对上述内容进行相应修改。并将修订后的《诺安中小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文件在本公司官网上披露。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lionfund.com.cn)查阅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全文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咨询相关信息。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八月六日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诺安主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变更基金名称及类型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部分条款的公告

根据2014年8月8日施行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4号)第三十条第一项的规定,股票基金的股票资产投资比例下限由60%上调至80%。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现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决定自2015年8月6日起,将诺安主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320012,以下简称;“本基金”)变更为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中的相关条款亦做相应修订。现将修订内容公告如下:

一、将本基金原合同全文中“诺安主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为“诺安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二、对本基金原基金合同“二、释义“的修改。

将“《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04年6月29日颁布、同年7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修改为“《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2014年7月7日颁布、同年8月8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三、对本基金原基金合同“三、基金的基本情况”的修改。

将“(二)基金的类别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修改为“(二)基金的类型 混合型”。

四、对本基金原合同“十二、基金的投资”的修改。

将“(五)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属于股票型基金,预期风险与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品种。”修改为“本基金属于混合型基金,预期风险与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高于债券型基金与货币市场基金,属于中高风险、中高收益的基金品种”。

五、其他由于修改基金名称、变更基金类型及基金托管人的信息更新对《基金合同》作出的必要修改。

此外,本公司根据上述修订及实际情况对本基金《托管协议》涉及前述内容的章节也将同时修改;本公司将在更新的《诺安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对上述内容进行相应修改。并将修订后的《诺安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等文件在本公司官网上披露。

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公司网站(www.lionfund.com.cn)查阅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全文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998)咨询相关信息。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风险提示: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诺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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