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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8-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升达林业 公告编号:2015-062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8月5日,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7月31日以邮件或传真的形式送达。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会议议程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江昌政、江山、向中华、岳振锁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为建立长期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的凝聚力和竞争力,实现股东、公司和员工利益的一致以及共享发展成果,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4号: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8月7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董事江昌政、江山、向中华、岳振锁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为了保证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全权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按照本员工持股计划的约定取消持有人的资格,办理已死亡持有人的继承事宜,提前终止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2、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3、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涉证券、资金账户相关手续以及购买的股票的锁定和解锁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确定或变更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并签署相关协议;

  5、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6、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董事江昌政、江山、向中华、岳振锁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8月7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8月7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2014年4月21日和2014年9月16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的会议和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目前该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在反馈意见回复阶段。

  鉴于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有效期将于2015年9月15日届满。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拟将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决议有效期延长至2016年9月15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公司于2014年4月21日和2014年9月16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的会议和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目前该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在反馈意见回复阶段。鉴于本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有效期将于2015年9月15日届满,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的延续性,拟将股东大会授权延期至2016年9月15日,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其他内容不变。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设立智能互联网家居产业并购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江昌政、江山、向中华、岳振锁作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有效表决票3票,其中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发表了同意的专项意见,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上述关联交易内容详见刊载于2015年8月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参与投资设立智能互联网家居产业并购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8月7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升达林业 公告编号:2015-063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5年7月31日以邮件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5年8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全体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杨云海先生主持,经过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与会监事对《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同意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建立长期激励约束机制,提高公司的凝聚力和竞争力,实现股东、公司和员工利益的一致以及共享发展成果,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4号: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定了《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审议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经核实,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我们同意将《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杨云海先生、李卫东先生和陈涛女士拟作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人,为该议案的关联监事,需进行回避表决。三名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非关联监事人数未达到全体监事人数的二分之一,监事会无法对该议案形成决议,因此监事会直接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投资设立智能互联网家居产业并购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监事会对关于《公司参与投资设立智能互联网家居产业并购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本次公司参与投资设立智能互联网家居产业并购基金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家居业务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升达林业 公告编号:2015—064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投资设立智能互联网家居

  产业并购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交易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四川升达林产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达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山南大利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南大利通”),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

  3、本次交易不构成《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规定的风险投资。

  一、交易概述

  (一)基本情况

  基于中国智能家居、互联网家居产业发展前景以及良好的经济效益预期,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升达林业”、“公司”)拟与关联公司山南大利通、非关联自然人韦波先生以及非关联公司深圳市盛世嘉晖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世嘉晖”)合作发起设立智能互联网家居产业并购基金(以下简称“并购基金”),并投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由管理公司担任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并购基金进行全面管理。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交易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升达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山南大利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山南大利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江昌政、江山、向中华、岳振锁须回避表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投资设立智能互联网家居产业并购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合作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山南大利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江山

  注册资本:8,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山南宾馆

  成立日期:2012年11月9日

  税务登记证号码:542200585784612

  经营范围:项目投资及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策划;财务顾问;法律咨询;经济信息咨询;技术交流;商务信息咨询。

  2、股东情况:山南大利通是公司控股股东升达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截至本公告日,升达集团持有山南大利通100%股权。同时本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江山先生任山南大利通执行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山南大利通是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本次共同投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3、主要财务指标:截止2014年12月31日,山南大利通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9,831.64万元,净资产为7,963.84万元,2014年度营业收入为0万元,净利润为-21.61万元。

  4、截至本公告日,山南大利通以及升达集团不存在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或由公司违法违规提供担保等情形。

  (二)非关联合作方基本情况

  1、自然人韦波先生

  韦波先生,性别:男,1972年10月出生。

  韦波先生曾主持微机以太网卡、网络服务器、网络系统软件汉化、WTS语音卡、CT-SERVER(计算机电话服务器)和IP-GATEWAY( Internet Phone GateWay)等多个项目的开发生产。主持设计并完成的项目有:证券信息查询系统、证券自助交易系统、彩票电话投注系统、卡拉OK自动点歌系统、专家咨询系统和综合语音信息系统、家居智能控制系统、家庭无线互联系统等。主持开发的CSR客户服务中心系统,该项目已通过深圳市科技局科技成果鉴定。

  韦波先生2003年创立波创企业集团,为中国智能家居第一人,中国智能家居行业、物联网行业专家,2013年韦波先生创立深圳市物联通科技有限公司,凭着积累丰富的行业经验和管理经验,使公司进入高速发展期。多年的从业经验和管理经验使韦先生增强了技术、理论知识积累,因而对IT行业、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及相关技术发展比较敏锐,有长期的市场经验及产品开发经验,有较成熟的管理技巧、极强的敬业精神。

  2、深圳市盛世嘉晖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深圳市盛世嘉晖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邓朝辉?

  注册资本:人民币51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与广深高速公路交界东南金运世纪大厦12L-1

  成立日期:2000年3月16日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信息咨询及国内商业、物资供销业(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及限制项目);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为公司和关联公司山南大利通以及非关联自然人韦波先生、非关联公司盛世嘉晖共同投资,联合发起设立产业并购基金,并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对并购基金进行管理。上述并购基金拟采用有限合伙形式,企业名称暂定为“升达物联通智能家居产业并购基金(有限合伙)”,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二)交易金额

  并购基金采用结构化方式募集,优先级资金与其他资金之和的杠杆比例不高于3:1。其中,优先级资金:中间级资金:劣后级资金的出资比例不高于6:1:1,山南大利通和升达林业负责劣后级资金的出资;韦波先生和盛世嘉晖负责中间级资金的募集出资,同时盛世嘉晖负责推动实施优先级资金的募集。公司拟出资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优先级资金出资人、中间级资金出资人和劣后级资金出资人将以某种法定形式共同组成有限合伙人,作为并购基金的出资人。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基金名称:升达物联通智能家居产业并购基金(有限合伙)(暂定名,以工商管理部门最终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2、组织形式:有限合伙

  3、基金规模:20亿元人民币

  4、基金期限:基金期限为3+1年,普通合伙人可根据项目运行情况决定最多延长一年

  5、基金注册地:广东省深圳市前海试验区

  6、设立智能互联网家居产业并购基金管理公司

  (1)各方同意共同出资设立智能互联网家居产业并购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公司在广东省深圳市前海试验区注册,经营范围为:智能家居产业投资、互联网产业投资、数字智能家庭产业投资、数字智慧社区产业投资、数字智慧城市产业投资、智能家居系统软件开发及配套技术服务、数字智能社区管理系统软件开发及配套技术服务、家居智能化工程设计及服务、家居智能产品及设备的生产供应、物联网技术和周边产品开发、大数据、新材料等实业投资、投资咨询、投资管理(以工商部门最终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2)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3)出资比例:

  ■

  7、投资决策: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共计5名委员,升达林业与山南大利通各委派1名委员,升达林业委派委员为主任委员;韦波先生方和盛世嘉晖各委派1名委员。四方共同选任1名行业专家委员。目标基金的项目投资决议须经4名或4名以上的委员同意方可生效,主任委员拥有一票否决权。

  8、升达林业对于并购基金的并购标的拥有优先收购权,即除非升达林业不予收购,否则并购基金的并购标的不得出售给其他方。

  9、管理费

  在并购基金存续期内,基金管理公司原则将按照并购基金实收出资总额的2%提取年度管理费,在基金延长期内,基金管理公司原则按照并购基金实收出资总额的1%提取年度管理费。管理费主要用于基金管理公司的日常业务运作需要。管理费每半年收取一次,不足半年的按实际天数收取。

  五、交易目的、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一)交易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为了把握互联网以及智能家居改变传统家居产业的投资机会,本次投资设立智能互联网家居产业并购基金是符合公司战略发展需要的。公司通过产业并购基金能够充分利用并购基金的资金优势及专业资源,加快推进公司家居业务调整升级,为构建打造“升达大家居”产业服务平台奠定坚实的基础。做大做强智能家居产业,将整体家装和智能化生活相结合,定位为“整体家居智能化”,引领中国环保智能整装家居行业发展新动向。

  (二)交易存在的风险

  本次交易主要存在下列风险:

  1、并购基金未能按照协议约定募集到足够资金的风险;

  2、未能寻求到合适的并购标的以及在并购实施前存在着决策风险、并购实施过程中的操作风险和在并购整合过程中存在着因管理、企业文化、经营等产生的风险;

  3、因宏观政策、经济周期或行业环境变化等宏观因素导致不能实现预期效益的风险。

  上述的投资风险,公司将结合宏观经济走势,密切关注基金管理公司运作情况,以及借鉴韦波先生和盛世嘉晖丰富的经验与资源,通过共同投资人风险的分担,减少公司并购过程中的不确定性,降低投资风险,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

  六、本年年初至公告日与山南大利通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日,公司与山南大利通发生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300万元人民币,为公司与山南大利通以及深圳新奥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升达新奥清洁能源产业投资基金管理(宿迁)有限公司所发生。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公司在将《关于参与投资设立智能互联网家居产业并购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前,已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独立董事审阅,各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公司本次投资设立并购基金是公司战略转型发展之需要,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公司本次参与投资设立智能互联网家居产业并购基金,顺应了互联网以及智能家居改变传统家居产业的时代潮流,符合公司战略规划以及家居产业的调整升级。公司通过产业并购基金能够充分利用并购基金的资金优势及专业资源,实现构建打造“升达大家居”产业平台的发展目标,促进公司在智能家居行业内做大做强,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此外,本次关联交易公开、公平,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公司参与投资设立智能互联网家居产业并购基金。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升达林业 公告编号:2015-065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进展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升达林业;股票代码:002259)自2015年8月7日(星期五)开市起复牌。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3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7月4日、7月10日、7月17日、7月24日、7月31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日报》上的《关于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1)、《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3)、《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56、2015-057、2015-061)。停牌期间,公司积极推进重大对外投资事项的进程以及员工持股计划的筹划。

  一、员工持股计划事项

  为完善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机制,提高公司的凝聚力和竞争力,实现股东、公司和员工利益的一致以及共享发展成果,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正筹划员工持股计划,于2015年7月17日对外披露了《关于筹划员工持股计划事项的进展公告》。现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已确定,并于2015年8月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8月7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方能实施,因此,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重大对外投资事项

  1、公司于2015年5月30日对外披露《关于拟对外投资暨签订<向陕西绿源天然气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进行增资扩股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司拟向陕西绿源天然气有限公司下属三家子公司进行增资扩股。根据法律调查、资产审计及评估等情况,各方就本次交易方案中所涉的目标公司投资金额、业绩实现以及交易对价等条款进行多次谈判,截至目前,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本投资事项仍在磋商中,谈判推进时间尚无法确定。鉴于本次重大对外投资事项正在磋商中,虽已签订《框架协议》,但尚未签订正式的协议,本次重大对外投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若本投资事项获得推进、完成,可能对公司业绩形成有利影响;若最终本投资事项终止,不会对公司当前的正常生产经营及股东权益产生不利影响。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基于中国智能家居、互联网家居产业发展前景以及良好的经济效益预期,公司为进一步做大做强公司家居产业,将整体家装和智能化生活相结合,落实“整体家居智能化”,构建打造“升达大家居”产业服务平台,公司在停牌期间,除筹划上述事项外,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参与发起设立智能互联网家居产业并购基金,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8月7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经公司慎重研究决定,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自2015年8月7日(星期五)开市起复牌。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259 证券简称:升达林业 公告编号:2015-066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8月25日(周二),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5年8月25日交易日 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15年8月24日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5年8月25日15:00)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5、出席对象:

  (1)截至2015年8月1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东华正街42号广电国际大厦8楼公司会议室。

  7、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如果网络投票中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8、提示公告:公司将于2015年8月19日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提醒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及时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2015年度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3、关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4、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5、关于《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7、关于《参与投资设立智能互联网家居产业并购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5和议案6为特别决议议案,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特别决议通过。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指:

  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上述各项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载公司于2015年8月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15年8月21日、24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4、会上若有股东发言,请于2015年8月24日下午5点前,将发言提纲提交公司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259

  2、投票简称:升达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8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升达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以此类推。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对应的委托价格如下: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即:

  ■

  6、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开始时间为2015年8月24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8月25日15:00。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办理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ww.szse.cn或 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半日后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于股权登记日后3日内发布提示性公告。

  2、联系方式

  公司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东华正街42号26楼

  邮 编:610016

  联系电话:028-86783590

  传 真:028-86755286

  3、会期一天,凡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六日

  附:授权委托书

  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单位(本人)作为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2015年8月25日(周二)召开的四川升达林业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日期:

  注:此"授权委托书"的剪报或复印件形式均有效。授权委托书必须在登记时间内送达至登记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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