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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8-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科技 公告编号:2015---041

  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四次

  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5年7月30日以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

  (二)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时间和方式:2015年8月6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三)董事会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8人,分别为翁少斌、陈红兵、马云东、陈钢、陈从公、蒋春霞、王永、张小宁。

  (四)董事会会议由与会过半数董事推荐董事马云东先生召集和主持。

  (五)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增补陈晓龙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因公司董事长陈兴康突然身故,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需增补一名董事,经公司控股股东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增补陈晓龙先生(个人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

  公司3名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董事翁少斌先生弃权,理由是:对董事候选人陈晓龙先生的履历情况不太了解,所以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该议案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董事翁少斌先生弃权,理由是:对董事候选人陈晓龙先生的履历情况不太了解,所以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五年八月七日

  附:陈晓龙先生个人简历:

  陈晓龙,男,40岁,本科经济学学士、英国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2年至2005年任大亚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06年至2011年任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助理,2011年5月至今任江苏绿源精细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7月至今任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陈晓龙先生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大亚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目前没有持有本公司股份,也没有受过证监会、交易所处罚等情况,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910 证券简称:大亚科技 公告编号:2015---042

  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是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15年8月6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方式: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5 年8月25日(周二)上午9:00。

  (2)网络投票起止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日期和时间为2015 年8月25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8月24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5年8月25日下午3:00。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表决方式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2015年8月17日。于股权登记日2015年8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6、现场会议地点: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丹阳滤嘴材料分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审议《关于增补陈晓龙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二)特别强调事项:无

  (三)披露情况:该议案已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有关本次提案的具体内容刊登在2015年8月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登记时间:2015年8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2:00---5:00)

  3、登记地点: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10。

  2、投票简称:大亚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8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大亚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议案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8月24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5年8月25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宋立柱、戴柏仙

  电话号码:0511--86981046

  传真号码:0511--86885000

  电子邮箱:daibaixian@cndare.com

  2、会议费用情况: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五年八月七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委托书有效期:

  委托人对下述提案的表决意见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提案作出具体指示,被委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 否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此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大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3名独立董事(蒋春霞、王永、张小宁)详细阅读了公司提供的相关资料,核查并现场检查了董事候选人陈晓龙先生的任职资格、专业能力、从业经验、违法违规情况,现就上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董事候选人陈晓龙先生的提名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没有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没有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没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可能存在风险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增补陈晓龙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独立董事:蒋春霞、王永、张小宁

  二0一五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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