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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8-0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九九久 公告编号:2015-074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5年7月27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于2015年8月6日在江苏省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黄海三路12号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到会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周新基先生主持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在经营范围中增加经营项目:无纬布及制品、氢氟酸的生产、销售。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7-氨基-3-去乙酰氧基头孢烷酸(7-ADCA)、5,5-二甲基海因及其衍生产品、三氯吡啶醇钠、六氟磷酸锂、锂电池隔膜、高强高模聚乙烯纤维、无纬布及制品、盐酸、氟化氢(无水)、氢氟酸、苯乙酸、氯化铵、硫酸铵、硫酸吡啶盐、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化工设备(压力容器除外)、机械设备制造、安装;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公司经营范围中增加经营项目后,需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予以修改,并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变更登记。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经营范围中增加经营项目,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经营范围相应条款予以修订,修订内容详见附件《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上述公司章程的修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需要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江苏健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鼎科技”)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为健鼎科技分别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海支行、江苏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盐城市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2,000万元、2,000万元、2,000万元、2,00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为被担保债务最后一期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提请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海支行、江苏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盐城市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签署相关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

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登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关于湖北九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暨增资扩股的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为便于湖北九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邦新能源”)办理股东出资的验资手续,经公司与湖北诺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友好协商,拟将《关于湖北九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暨增资扩股的协议》中约定的“现金出资2,000万元、实物出资1,500万元”的出资方式变更为“均以现金方式出资”,即将原来约定的全部出资中部分以实物出资1,500万元,改为以现金方式出资。公司与九邦新能源另行签订供销协议,以九邦新能源支付给公司的货款作为该1,500万元认缴出资的资金来源。补充协议内容详见附件。

(五)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与九邦新能源存在必要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200万元。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明确的同意意见,具体内容登载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关联董事周新基回避表决,由公司其他8名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5年8月24日下午13:00在江苏省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黄海三路12号公司会议室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一、二、三项议案。

公司本次拟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8月24日下午13:00开始,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8月23日至2015年8月24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24日(星期一)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23日(星期日)下午15:00至2015年8月24日(星期一)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知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七日

附件一: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修正案

原章程条款修订后的章程条款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7-氨基-3-去乙酰氧基头孢烷酸(7-ADCA)、5,5-二甲基海因及其衍生产品、三氯吡啶醇钠、六氟磷酸锂、锂电池隔膜、高强高模聚乙烯纤维、盐酸、氟化氢(无水)、苯乙酸、氯化铵、硫酸铵、硫酸吡啶盐、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化工设备(压力容器除外)、机械设备制造、安装;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7-氨基-3-去乙酰氧基头孢烷(7-ADCA)、5,5-二甲基海因及其衍生产品、三氯吡啶醇钠、六氟磷酸锂、锂电池隔膜、高强高模聚乙烯纤维、无纬布及制品、盐酸、氟化氢(无水)、氢氟酸、苯乙酸、氯化铵、硫酸铵、硫酸吡啶盐、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化工设备(压力容器除外)、机械设备制造、安装;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附件二:

《关于湖北九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

暨增资扩股的协议》之补充协议

甲方:湖北诺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协议中所用术语,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其定义与双方于2015年2月11日签订的《关于湖北九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暨增资扩股的协议》(以下简称“《扩股协议》”)的定义相同。

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友好协商,根据实际情况,对《扩股协议》有关出资方式及出资时间安排的条款进行变更,达成补充协议如下:

一、变更部分

1、《扩股协议》有关乙方出资方式的规定为“乙方受让甲方的出资权的实际出资额为500万元(以现金方式出资),即乙方以零对价受让目标公司增资前250万元的出资额,然后以500万元进行缴付出资,其中:250万元为实收资本,25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乙方对目标公司增资的实际出资额为3,000万元(其中:以现金方式出资1,500万元,以实物出资1,500万元),其中:1,5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5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乙方合计出资3,500万元(其中现金出资2,000万元,实物出资1,500万元),其中:计入注册资本1,75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1,750万元。”

现变更为“乙方受让甲方的出资权的实际出资额为500万元(以现金方式出资),即乙方以零对价受让目标公司增资前250万元的出资额,然后以500万元进行缴付出资,其中:250万元为实收资本,25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乙方对目标公司增资的实际出资额为3,000万元(以现金方式出资),其中:1,5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5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乙方合计出资3,500万元(均以现金方式出资),其中:计入注册资本1,75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1,750万元。”

2、《扩股协议》有关乙方出资时间安排的规定为“乙方现金出资部分通过分期支付的方式进行。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并履行审批程序审议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认缴出资600万元,2015年3月30日前认缴出资500万元,2015年6月30日前认缴出资900万元,现金出资部分应按期划入目标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乙方实物出资部分在2016年6月底前到位,实物按目标公司的实际生产需要供货,双方锁定实物价格,另行签订供销协议。”

现变更为“乙方现金出资通过分期支付的方式进行。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并履行审批程序审议通过后15个工作日内认缴出资600万元,2015年3月30日前认缴出资500万元,2015年6月30日前认缴出资900万元,现金出资应按期划入目标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剩余1500万元认缴出资额在2016年6月底前到位,乙方与湖北九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另行签订供销协议,乙方以湖北九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支付的货款作为剩余1500万元认缴出资的资金来源。”

二、除以上变更外,《扩股协议》其他条款不做变更。

三、根据本协议修改湖北九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章程。

四、本补充协议生效后,即成为《扩股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扩股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五、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二〇一五年八月六日 二〇一五年八月六日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九九久 公告编号:2015-075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7月27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15年8月6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江苏省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黄海三路12号)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到会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钱红林先生主持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监事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会议经过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变更经营范围,在经营范围中增加经营项目:无纬布及制品、氢氟酸的生产、销售。公司经营范围变更为:7-氨基-3-去乙酰氧基头孢烷酸(7-ADCA)、5,5-二甲基海因及其衍生产品、三氯吡啶醇钠、六氟磷酸锂、锂电池隔膜、高强高模聚乙烯纤维、无纬布及制品、盐酸、氟化氢(无水)、氢氟酸、苯乙酸、氯化铵、硫酸铵、硫酸吡啶盐、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化工设备(压力容器除外)、机械设备制造、安装;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公司经营范围中增加经营项目后,需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予以修改,并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变更登记。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经营范围中增加经营项目,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经营范围相应条款予以修订。

修订前: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7-氨基-3-去乙酰氧基头孢烷酸(7-ADCA)、5,5-二甲基海因及其衍生产品、三氯吡啶醇钠、六氟磷酸锂、锂电池隔膜、高强高模聚乙烯纤维、盐酸、氟化氢(无水)、苯乙酸、氯化铵、硫酸铵、硫酸吡啶盐、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化工设备(压力容器除外)、机械设备制造、安装;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修订后: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7-氨基-3-去乙酰氧基头孢烷(7-ADCA)、5,5-二甲基海因及其衍生产品、三氯吡啶醇钠、六氟磷酸锂、锂电池隔膜、高强高模聚乙烯纤维、无纬布及制品、盐酸、氟化氢(无水)、氢氟酸、苯乙酸、氯化铵、硫酸铵、硫酸吡啶盐、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化工设备(压力容器除外)、机械设备制造、安装;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上述公司章程的修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江苏健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鼎科技”)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为健鼎科技分别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海支行、江苏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盐城市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2,000万元、2,000万元、2,000万元、2,00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为被担保债务最后一期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提请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海支行、江苏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盐城市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签署相关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

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湖北九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暨增资扩股的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为便于湖北九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邦新能源”)办理股东出资的验资手续,经公司与湖北诺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友好协商,拟将《关于湖北九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暨增资扩股的协议》中约定的“现金出资2,000万元、实物出资1,500万元”的出资方式变更为“均以现金方式出资”,即将原来约定的全部出资中部分以实物出资1,500万元,改为以现金方式出资。公司与九邦新能源另行签订供销协议,以九邦新能源支付给公司的货款作为该1,500万元认缴出资的资金来源。

5、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与九邦新能源存在必要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200万元。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公司长期向九邦新能源销售六氟磷酸锂产品。公司与关联方九邦新能源之间发生的业务往来,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程序合法,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交易价格是参照市场公允价格,经双方平等协商确定,不存在利益输送等现象。

(二) 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有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程序合法,符合公司实际。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九九久 公告编号:2015-076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5年8月6日,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江苏健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健鼎科技”)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健鼎科技分别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海支行、江苏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盐城市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2,000万元、2,000万元、2,000万元、2,00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健鼎科技提供的担保额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7.44%,总资产的9.6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2009年8月

2、注册地址:江苏滨海经济开发区沿海工业园陈李线南宁海路东

3、法定代表人:钱红林

4、注册资本、实收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

5、经营范围:生物制品的研发及其技术转让,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者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化工产品生产(三氯乙酰氯及副产品盐酸、氨基葡萄糖盐酸盐、三氯吡啶醇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6、与公司关系:公司于2015年7月收购健鼎科技100%股权,并完成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健鼎科技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7、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健鼎科技资产总额39,144.41万元,负债总额 33,728.76万元,净资产5,415.65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6.16%;2014年度,健鼎科技营业收入23,183.46万元,利润总额572.76万元,净利润510.51万元(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南通分所审计)。

截至2015年6月30日,健鼎科技资产总额30,195.96万元,负债总额 26,274.49万元,净资产3,921.46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7.01%;2015年1-6月,健鼎科技营业收入1,397.93万元,利润总额-1,425.19万元,净利润-1,425.19万元(未经审计)。

三、担保内容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健鼎科技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海支行、江苏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盐城市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的债务提供担保,担保的主债权本金余额分别不超过7,000万元、2,000万元、2,000万元、2,000万元、2,0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汇)。担保范围为授信债务本金及相应利息、罚息、违约金、应付费用等,担保方式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被担保债务最后一期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经认真审议,此次担保主要是为了满足全资子公司健鼎科技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需要,同意为健鼎科技分别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海支行、江苏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盐城市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2,000万元、2,000万元、2,000万元、2,00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为被担保债务最后一期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董事会认为,健鼎科技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贷款授信,符合其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为健鼎科技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本次担保行为,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3]56 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以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公司将通过完善担保管理、加强财务内部控制、监控被担保人的合同履行、及时跟踪被担保人的经济运行情况,强化担保管理,降低担保风险。

提请公司2015年第二次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海支行、江苏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盐城市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签署相关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在本次担保前,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实际担保余额为12,500万元,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4.53%,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天时化工提供的实际担保余额为10,5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2.21%;为全资子公司永富化工提供的担保余额为2,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32%。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获得批准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对外担保总额不超过44,000万元,全部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1.15%,其中: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27,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1.39%;拟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不超过17,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9.76%。

六、独立董事意见

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健鼎科技使用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有利于其筹措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资金,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公司拟提供的本次担保及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健鼎科技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海支行、江苏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盐城市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分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000万元、2,000万元、2,000万元、2,000万元、2,000万元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为被担保债务最后一期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九九久 公告编号:2015-077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15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与湖北九邦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邦新能源”)存在必要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200万元。

2015年8月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周新基回避表决。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的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本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内容:

预计关联交易类别关联方预计2015年度金额2014年度实际发生金额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九邦新能源≤1,200万元0

(三)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前述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金额

截至2015年6月,公司与九邦新能源未构成关联关系。2015年7月,公司与九邦新能源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55.04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北九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湖北省天门市岳口工业园8号

法定代表人:段金学

注册资本:5,000万元整

成立日期:2014年8月28日

经营范围:六氟磷酸锂、电解液、新能源材料研发、生产、销售。

2、关联关系

2015年2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湖北九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对其增资的议案》。同日,公司与湖北诺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诺邦科技”)签署了《关于湖北九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暨增资扩股的协议》。2015年8月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关于湖北九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暨增资扩股的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日,公司与诺邦科技签署了《<关于湖北九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暨增资扩股的协议>之补充协议》。

2015年6月30日,九邦新能源完成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持有九邦新能源35%的股权,诺邦科技持有九邦新能源65%的股权。公司董事长周新基先生担任九邦新能源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和10.1.5条的规定,九邦新能源属于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3、关联人财务状况

截止2014年12月31日,九邦新能源总资产为32,471,274.69元,净资产为32,471,274.69元;因诺邦科技以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机器设备等方式出资于2014年年底前出资到位,2014年度九邦新能源未进行生产经营,营业收入为0元,营业利润、净利润均为-28,725.31元。

诺邦科技以原有生产线对九邦新能源进行投资,因此自2015年1月九邦新能源已正常运行。目前其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履约能力较好。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根据生产经营情况的实际需要,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公司长期向九邦新能源销售六氟磷酸锂产品。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业务往来,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程序合法,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交易价格是参照市场公允价格,经双方平等协商确定,不存在利益输送等现象。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在公平互利、友好合作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由于交易额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较小,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对上述关联方产生依赖。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了事前认可,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且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公司2015年度预计与湖北九邦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系为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同时也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公司预计所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体现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公司董事长周新基先生担任九邦新能源的董事是代表公司利益,不存在因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同意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七日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九九久 公告编号:2015-078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于2015年8月24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5年8月24日下午13: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8月23日至2015年8月24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24日(星期一)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23日(星期日)下午15:00至2015年8月24日(星期一)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届时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5年8月17日

7、出席对象:

(1) 截止2015年8月17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8、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江苏省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黄海三路12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就上述议案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作出决议,须经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须经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以上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2),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15年8月20日,上午7:30-11:30,下午13:00-17:00。

5、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411。

2、投票简称:九九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8月24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九九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投票证券代码证券简称买卖方向买入价格
362411九九投票买入对应申报价格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对应的申报价格
总议案所有议案100.00元
议案一《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1.00元
议案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2.00元
议案九《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3.00元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委托数量1股2股3股

(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系统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15年8月23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8月24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姓名”、“证券帐户号”等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买入证券买入价格买入股数
3699991.00元4位数字“激活校验码”

该服务密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则服务密码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则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买入证券买入价格买入股数
3699992.00元大于1的整数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公司证券投资部(江苏省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黄海三路12号)

(2)邮编:226407

(3)联系人:陈兵、葛家汀

(4)联系电话(兼传真):0513-84415116

(5)邮箱:jshtchb@163.com、jjjkjgjt@163.com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股东登记表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七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议案

序号

表决事项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说明: 请在“表决事项”栏目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 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 “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 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2015年 月 日

备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3、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在证件号码一项中填写营业执照号码。

附件2:

股东登记表

本公司(或本人)持有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现登记参加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或注册号):

持有股份数:

联系电话:

日期: 2015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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