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证券简称:﹡ST天化 证券代码:000912 公告编号:2015-073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2015-08-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泸天化”或“本公司”)股东四川化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化工”)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8,800万股(占总股本的15.04%)股份无偿划转给泸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泸天化集团”)。 本次划转实施前,泸天化集团直接持有泸天化23,01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39.33%),系泸天化控股股东。四川化工直接持有泸天化8,80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15.04%),系泸天化间接控股股东。 本次划转前具体股权关系结构图如下: ■ 泸天化集团通过本次划转受让四川化工持有的8,800万股泸天化股份后,将直接持有泸天化31,810万股,持股比例为54.33%,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本次划转后具体股权关系结构图如下: ■ 本次划转目的在于:通过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方式,解决泸天化与川化股份两家上市公司之间存在的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泸天化集团拟优化资源配置,促进泸天化产业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 2015年7月,四川化工与泸州市人民政府签署协议,四川化工将其持有的泸天化集团100%股权划转给泸州市人民政府,泸州市人民政府授权泸州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泸州市国资委”)对泸天化集团履行出资人职责。泸天化集团100%股权划转完成后,川化股份将不再为泸天化关联方。 本次划转及泸天化集团100%股权划转完成后,泸天化具体股权关系结构图如下: ■ 本次划转事项尚须取得有权国资监管机构的批准及中国证监会豁免本次划转涉及的要约收购义务,能否获得及何时获得相关部门批准存在不确定性。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就股权变动事项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四川泸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1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