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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8-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参加基金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的 公告 日期:2015-08-11 为答谢广大投资者的信任与支持,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协商一致,决定旗下部分基金在平安证券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参加基金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活动。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 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公司经与平安证券协商一致,决定自2015年8月12日起,上述基金在平安证券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定投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是基金申购的一种业务方式,指在一定的投资期间内投资者在固定时间、以固定金额定期申购基金。平安证券接受投资者的基金定投业务申请后,根据投资者指定的日期从投资者签约的资金账户内自动扣划约定的款项用以申购基金。投资者在开办上述基金定投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该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定投业务申请办理时间为该基金开放日的开放时间,具体办理时间详见平安证券的公告。 2.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投业务适用于依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的约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 3.申请方式 3.1、凡申请办理定投业务的投资者,须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平安证券的规定。 3.2、已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平安证券的规定。 4、申购日期 4.1、投资者应遵循平安证券的规定与其约定每期扣款日期,该扣款日期视同为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申购申请日(T日); 4.2、平安证券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进行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到下一基金开放日,并以该日为基金申购申请日。 5、定投业务起点 通过平安证券办理上述基金定投业务,每期最低申购额均为100元人民币。本业务不受日常申购的最低数额限制与最高数额限制。 6、交易确认 6.1、以每期实际扣款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确认日为T+1日,投资者可在T+2日查询相应基金申购确认情况。 6.2、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如无另行公告,定投业务也将做暂停处理。 7、"定投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投资者办理变更每期投资金额、申购日期、签约账户等事项,或者终止定投业务时,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平安证券的有关规定。 三、优惠活动内容 从2015年8月12日起(截止日期另行公告),凡投资者通过平安证券任何渠道申购或定期定额购买上述开放式基金均可享受相应费率优惠。 在优惠活动期间,投资者通过平安证券任何渠道申购或定期定额购买上述开放式基金,其申购费率享有4折优惠。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按4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4) ,但折扣后的实际执行费率不得低于0.6%;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低于或等于0.6%的,则按原费率执行。上述各基金费率请详见各基金相关法律文件及各基金最新业务公告。 四、重要提示 1、上述优惠活动仅针对处于正常申购期的各开放式基金(仅限前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费率。 2、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产品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刊登于本公司网站(www.ncfund.com.cn)的各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以及相关业务公告。 3、本次优惠活动解释权归平安证券。 4、投资者在平安证券办理上述基金投资事务,具体办理规则及程序请遵循平安证券的规定。 5、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95511-8 网址:stock.pingan.com 2)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400-819-8866(免长途) 网址:www.ncfund.com.cn 五、风险提示 本公司以保障投资者利益为己任,充分重视投资者教育工作。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正确认识投资基金所存在的风险,慎重考虑、谨慎决策,做理性的基金投资者,享受长期投资理财的快乐! 特此公告。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603898 证券简称:好莱客 公告编号:临2015-049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好莱客,证券代码:603898)已于2015年6月15日开市起停牌。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初步评估上述事项对公司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已于2015年7月7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33),于2015年8月7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48),公司股票自2015年8月7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 经公司与相关各方研究论证,本次标的交易方为与公司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项目涉及的领域为互联网家居,初步确定公司拟以发行股份或现金购买的方式参股标的公司股权。本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进一步研究论证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案,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各项工作。截至目前,具体合作范围、合作方式、交易对价等合作意向尚在谈判、沟通中。 鉴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的交易标的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且重大资产重组交易方案尚在研究论证中,公司先行组织协调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对交易标的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待调查评估初步完成后视重组进展情况再与公司聘请的财务顾问签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服务协议。 因相关工作正在紧张有序进行中,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600806 证券简称:昆明机床 公告编号:2015-060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8月1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中国云南省昆明市茨坝路23号(公司注册地)本公司办公大楼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股东大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公司股东代表、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相关的中介机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的代表及云之南律师事务所的代表出席了现场会议。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2人,出席3人,其他董事因公请假;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1人,其他监事因公请假; 3、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其他高管的列席情况。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管因公请假 (六)计票、监票情况 云之南律师事务所张毅律师及本公司A股股东代表张泽顺先生获聘为本次股东大会计票人;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核数师童浩先生、公司监事邵里先生获聘为本次股东大会监票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提请批准变更聘任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度审计师,并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云之南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毅、杜莎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沈机集团昆明机床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0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持有的长期停牌股票调整估值方法的 公告 关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 开放式基金增加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发 [2008]第38号)、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 第13号)的有关规定,经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于2015年8月10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豫能控股"(股票代码001896)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并采用中基协AMAC行业指数作为计算依据。 在"豫能控股"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恢复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1日 关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 开放式基金增加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与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代理销售服务协议,自2015年8月11日起,本公司将增加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代理下列基金的申购及赎回等业务:博时大中华亚太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人民币份额050015)、博时医疗保健行业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50026)和博时裕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219)。 有关详情请咨询深圳前海微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999-8877;或致电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 ,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了解有关情况。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603599 证券简称:广信股份 编号:临2015-017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8月8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冯秀珍女士递交的书面辞呈。冯秀珍女士因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时间已届满六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请求辞去本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同时辞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在公司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公司董事会对冯秀珍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五年八月十日 证券代码:603599 证券简称:广信股份 编号:临2015-018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8月8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孙叔宝先生递交的书面辞呈。孙叔宝先生因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时间已届满六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请求辞去本公司独立董事及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在公司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公司董事会对孙叔宝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做出的指导和贡献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安徽广信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五年八月十日 证券简称:海虹控股 证券代码:000503 编号:2015-46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员工持股计划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海虹控股,股票代码:000503)自2015年7月6日开市起停牌。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于2015年7月10日、7月17日、7月27日、7月31日、8月5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停牌进展公告》。 停牌期间,公司积极组织相关方进行协商,目前拟定的员工持股计划初步方案如下: 出资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员工约1000人,包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资金来源为员工自筹资金,筹资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管理,并计划认购其设立的专项资管计划的次级份额。资管计划份额上限合计不低于3亿份,按照不超过1:1的比例设立优先级份额和次级份额,公司控股股东中海恒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已明确承诺,将对员工本金安全提供担保。 员工持股计划方案的细节内容仍有待完善,公司将与相关方积极沟通确定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并将尽快发出召开董事会的通知,在董事会审议员工持股计划方案后及时进行披露。 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8月11日(即本公告披露日)开市起复牌。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尚需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虹企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3128 证券简称:华贸物流 公告编号:临2015-034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正在筹划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影响的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7月21日起停牌,详见公司2015年7月21日发布的《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31)。停牌期间,公司于2015年7月28日发布了《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32)。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本次交易类型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上述事项预计会对公司构成重大资产重组。2015年8月4日,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33)并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8月4日起预计停牌不超过一个月。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推进本次重组事项涉及的各项工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000519 证券简称:江南红箭 公告编号:2015-46 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因有关事项尚存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江南红箭;股票代码:000519)已于2015年6月15日起开始停牌,并于2015年7月14日发布了《董事会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商讨并细化重组方案,相关工作正在加紧推进中。因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充分关注该事项进展情况,并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上述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因有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江南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1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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