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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8-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1099 证券简称:太平洋 公告编号:临2015-59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于2015年8月5日发出召开第二十七次会议的通知,分别以发送电子邮件、电话及直接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8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本次会议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公司七位董事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了书面表决意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明确本次配股发行股票具体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和公司实际情况,经与主承销商协商,公司进一步明确本次配股以实施本次配股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 同时,鉴于近期证券市场变化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由原来的“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具体规模视发行时市场情况而定)。 本次《关于明确本次配股发行股票具体事项的议案》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有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本次配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的议案 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调整情况,公司对本次配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安排如下: ■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行业发展状况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募集资金投向范围内决定具体项目的实施方式和投入时间,并履行相应的程序。 本次《关于本次配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的议案》属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有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日 证券代码:601099 证券简称:太平洋 公告编号:临2015-60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配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公告事项仅是对公司2015年配股发行股票具体事项的进一步明确,不构成对配股方案或募集资金用途的重大调整。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根据行业发展状况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募集资金投向范围内决定具体项目的实施方式和投入时间。 公司配股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已于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目前正处于中国证监会审核过程中。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配股相关的全部事宜。公司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于2015年8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就本次配股发行股票具体事项及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明确,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和公司实际情况,经与主承销商协商,公司进一步明确本次配股以实施本次配股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的股份总数为基数,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配售股份不足1股的,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处理。 同时,鉴于近期证券市场变化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由原来的“不超过人民币120亿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具体规模视发行时市场情况而定)。 二、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总额调整情况,公司对本次配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安排如下: ■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根据行业发展状况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募集资金投向范围内决定具体项目的实施方式和投入时间,并履行相应的程序。 特此公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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