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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8-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15-061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转让过户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馨科技”、“公司”或“本公司”)的股东广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讯”)于2014年11月19日与自然人陈东、杨荣富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广讯拟转让所持有宝馨科技的股份2,700万股、1,800万股分别给自然人陈东、杨荣富,详见公司于2014年11月2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81、2014-082)。 广讯于2015年3月3日与自然人朱永福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广讯拟转让所持有宝馨科技的股份2,500万股给自然人朱永福。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2)。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已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股份转让事宜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 本次股份转让过户登记手续完成后,公司的股本结构如下: ■ ■ 由于上述股份转让事宜,陈东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汪敏系陈东的配偶,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陈东、汪敏夫妇。 为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18号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和持股5%以上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做出如下承诺: 自本次交易过户完成之日起6个月内(2015年8月6日至2016年2月5日),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宝馨科技股份。在6个月期满后,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002055 证券简称:得润电子 公告编号:2015-059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五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5年7月24日发出通知。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15年8月10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8月9日-2015年8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9日15:00至2015年8月1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2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236,122,976股,占公司股本总额450,512,080股的52.4121%。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190,580,569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42.303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0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5,542,407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0.1090%。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邱建民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和修改议案的情况,无新议案提交表决,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议案,并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236,087,25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9%;反对35,71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北京市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栗向阳、卜宏昭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及形成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出席会议董事签字确认的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得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八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438 证券简称:江苏神通 公告编号:2015-043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正在筹划对公司有影响的重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江苏神通",股票代码"002438")于2015年5月25日开市起停牌。经公司进一步了解并确认正在筹划的重大事项为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后,公司于2015年6月8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26),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8日开市时起继续停牌。 2015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并发布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29),同意公司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2015年6月15日、2015年6月23日、2015年6月30日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30、2015-031、2015-032),2015年7月7日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3),2015年7月14、2015年7月21日、7月28日、8月4日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35、2015-037、2015-041、2015-042)。 截至目前,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动各项工作,审计、评估机构正在抓紧对涉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资产进行审计、评估。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及时召开会议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的有关规定,本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业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直至相关事项确定并披露有关公告后复牌。 公司筹划的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神通阀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002214 证券简称:大立科技 公告编号:2015-040 债券简称:13大立债 债券代码:112176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庞惠民先生将其所持本公司部分股份质押以及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部分股权质押情况 公司于近日接到庞惠民先生关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的通知。庞惠民先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9,000,000股质押给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15年8月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1年。 二、部分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庞惠民先生分别于2014年8月27日和2014年9月24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3,500,000股和9,916,000股(后经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股实施后,质押股份变为7,000,000股和19,832,000股)质押给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具体详见公司于2014年8月30日和2014年9月27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2014-036、2014-038)。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庞惠民先生于2015年3月23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0,850,000股(后经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股实施后,质押股份变为21,700,000股)质押给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具体详见公司于2015年3月28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事项的公告》(2015-012)。 公司于近日接到庞惠民先生的通知,上述48,532,000股股份现已解除质押,并于2015年8月6日和8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解除质押登记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庞惠民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133,465,90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10%。庞惠民先生共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73,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92%,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的54.70%。 特此公告。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770 证券简称:科迪乳业 公告编号:2015-023号 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核准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1189号)核准,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840万股,于 2015年6月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本次股票公开发行后,公司的总股本由20,500万股增加至27,340万股。 依据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根据证监会的要求和本次发行上市的具体情况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2015年 8月 10日,公司取得了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载明的登记时间为2015 年8月3日),完成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注册资本由人民币两亿零伍佰万圆整变更为人民币两亿柒仟叁佰肆拾万圆整,其他登记事项不变。 特此公告。 河南科迪乳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 月10 日 证券代码:600687 股票简称:刚泰控股 公告编号:2015-086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 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8月10日收到控股股东上海刚泰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刚泰矿业")关于近日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刚泰矿业将其持有的3035万股公司限售流通股与兴业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8月6日,购回交易日为2016年8月3日。 截止本公告日,刚泰矿业共持有本公司股份 166,109,117 股,占本公司总股 本的 33.88%,其中已质押限售流通股股份数量为 165,755,777 股,占公司总股本 490,245,195 股的 33.81%。 特此公告。 甘肃刚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600153 证券简称:建发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27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本公司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7月14日起继续停牌。公司于2015年7月14日披露了《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详见公司"临2015-021"号临时公告),并于2015年7月21日、2015年7月28日和2015年8月4日分别发布了《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详见公司"临2015-024"号、"临2015-025"和"临2015-026"号临时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各项工作。因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相关事项进展公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方案尚未最终确定,上述事项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600376 证券简称:首开股份 编号:临2015-091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7月份销售情况简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5年7月份,公司共实现签约面19.3万平方米,签约金额30.58亿元,销售回款26.04亿元。其中: (1)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共实现签约面积16.13万平方米(含地下车库等),签约金额25.3亿元,销售回款21.98亿元。 (2)公司合作项目共实现签约面积3.17万平方米(含地下车库等),签约金额5.28亿元,销售回款4.06亿元。 2015年1-7月,公司共实现签约面积98.6万平方米,同比上升18.34%;签约金额157.78亿元,同比上升30.81%,销售回款148.04亿元。 由于销售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销售数据可能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相关阶段性数据仅供投资者参考。 自发布2015年6月销售简报以来,公司未新增土地储备。 北京首都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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