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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8-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90 证券简称:禾盛新材 公告 编号:2015-084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8月6日以邮件、书面形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并于2015年8月10日10: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出席人数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东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科创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与中科创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加速开展互联网供应链金融管理、商业保理、融资租赁等供应链金融业务,详见披露于2015年8月11日的《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中科创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与中科创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90 证券简称:禾盛新材 公告编号:2015-085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8月6日以邮件、书面形式通知全体监事,并于2015年8月10日14: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符合召开监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周懿女士主持,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与会监事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与会监事审议,以书面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中科创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与会监事认真审核后,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与中科创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订《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中科创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一日
股票代码:002290 股票简称:禾盛新材 公告编号:2015-086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中科创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中科创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上述有关项目的具体实施尚需协议双方进一步协商; 2、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批准,相关合作事宜的后续进展公司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决策和审批程序,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中科创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深圳市中科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同一实际控制人张伟控制企业;深圳市中科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5%以上股东,故本次合作构成关联交易。 4、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5年8月10日,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科创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苏州禾盛新型材料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中科创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基于自愿、互惠互利、互相促进、共同发展的原则,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的互联网供应链金融管理、商业保理、融资租赁等供应链金融业务发展提供客户资源开发、资金筹集等一系列专业服务及合作。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科创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号:440301102766658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广场大厦16楼1613房 法定代表人:张伟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21104.1513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房地产经纪、经济信息咨询、投资咨询、资产管理(以上各项均不含限制项目);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主要股东情况: ■ 主要财务指标: ■ 二、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一)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含下属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拟开展互联网供应链金融管理、商业保理、融资租赁等供应链金融业务,需要多渠道筹措业务发展资金以及多渠道开发客户资源。 (二)中科创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含下属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专业从事财富管理、私募基金、互联网金融、融资担保、财富俱乐部等业务,具有丰富的客户资源以及多渠道融资能力。 (三)双方就甲方供应链金融业务发展合作达成如下合作意向: 1、乙方向甲方推荐供应链金融业务潜在客户;甲方向乙方推荐财富管理、融资担保、财富俱乐部业务潜在客户。 2、乙方发挥自身线上线下金融产品设计管理,线上线下多渠道金融产品销售优势为甲方筹措供应链金融业务发展所需资金提供专业服务和合作。 (四)乙方承诺: 1、不从事与甲方构成同业竞争的业务; 2、与甲方发生的交易(如有),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 三、本次合作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作有利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供应链金融管理、商业保理、融资租赁等供应链金融业务快速有效开展,加速公司战略转型升级,开辟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为公司未来的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四、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为双方初步确定合作意愿的约定性文件,上述项目的正式实施尚需协议双方进一步协商。 五、备查文件 1、《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与中科创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合作协议》 2、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十一日
股票代码:002290 股票简称:禾盛新材 公告编号:2015-087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全资子公司与中民国际融资租赁股份 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为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并不涉及具体项目和金额,交易双方具体合作项目和金额均以日后实际合作中签署的各项正式合同为准; 2、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为配合国家“一带一路”、中非合作等重大战略,促进双方业务共同发展,2015年8月8日,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禾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禾盛融资租赁”)与中民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民国际融资租赁”)友好协商,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现将协议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合作双方基本情况 (一)深圳市禾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名称:深圳市禾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4974765X5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住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胡大富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认缴注册资本总额:(人民币)50000万元 经营范围:租赁业务;融资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融资租赁相关的保理业务。 (二)中民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中民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号:120116400016605 住所:天津自贸区(东疆保税港区)洛阳道601号(海丰物流园七号3单元-116) 法定代表人:王蓉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和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合作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深圳市禾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乙方: 中民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作原则 双方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整合资源,凝聚合力,甲方发挥金融产品设计、金融资源整合、投融资管理等方面的优势,乙方发挥资金融通、项目管理经验整合等方面的优势。双方在平等诚信、协同发展、合作共赢的原则下,建立起相互支持、彼此信赖、互惠互利的战略合作关系,共同在融资租赁投资基金、供应链投资基金等方面开展合作,实现优势互补。 (二)合作内容 1、双方着眼未来,兼顾近期和长远利益,以全面的、发展的眼光进行合作,建立市场化运作的长效机制,通过规范的制度安排与操作平台,实现合作,谋求共赢。 2、双方计划在协议签订后,在满足合理的风险回报前提下,利用包括但不限于融资租赁投资基金、供应链投资基金等方式共同投入资金建立合作,助推双方国内外业务发展。 3、双方同意选择彼此作为其在同等条件下融资租赁业务的首选合作机构和对外投资业务的重要合作伙伴。 (三)合作方式 1、甲方将利用其丰富的项目资源和投资经验向乙方推荐优质的融资租赁产业和供应链产业业务、联合成立境内外融资租赁投资基金(投向包括但不限于飞机、船舶、新能源、信息云数据四个产业)、联合发起设立金融租赁公司等。 2、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积极磋商并共同于发起设立融资租赁投资基金(基金名称以备案登记为准),进行融资租赁领域投资业务。 3、前述融资租赁投资基金发起后,对基金之项目中上市公司自身的融资租赁业务或与上下游企业的应收账款、应付账款融资业务,基金授权甲方(或甲方指定主体)推介合适的个人或机构作为基金之投资人。 4、双方于融资租赁投资基金及在其他合作领域共同发起之基金的权利义务,应以双方另行签署之基金合作协议约定为准。 (四)合作的拓展 1、双方同意,继续就本协议约定外的其他领域的合作进行协商,有关内容另行约定。 2、双方一致认为成功离不开广泛合作,将在未来积极向对方引荐合作伙伴和业务机会。 3、双方约定在双方合作领域中特别是重点合作项目项下,如需引入其他合作伙伴,应当在确保双方利益的基础上,选择适当的时机共同商洽。 三、本次合作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合作有利于子公司对外投资,融资租赁等供应链金融业务快速有效开展,加速公司战略转型升级,开辟新的利润增长点,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提升公司竞争力。 四、风险提示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为双方合作意愿和基本原则的框架性、意向性约定,并不涉及具体项目和金额,交易双方具体合作项目和金额均以日后实际合作中签署的各项正式合同为准。 五、备查文件 1、禾盛融资租赁与中民国际融资租赁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苏州禾盛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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