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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8-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811 证券简称:烟台冰轮 公告编号:2015-059 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 过户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向烟台冰轮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其拥有的位于烟台市芝罘区冰轮路1号的办公楼资产和烟台冰轮集团(香港)有限公司100%股权事宜,已经中国证监会核准,详见2015年7月24日《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的公告》。截止2015年8月7日,本次发行股份购买的资产均已过户至本公司。 一、完成过户的具体资产情况 2015年7月27日位于烟台市芝罘区冰轮路1号的办公楼资产已过户至公司名下,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此进行了登记。2015年8月7日烟台冰轮集团(香港)有限公司100%股权已过户至公司名下,香港公司注册处为此进行了登记。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本次交易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涉及资产的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毕,过户手续合法有效。本次交易新增股份尚待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登记;新增股份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核准。烟台冰轮尚需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宜办理注册资本、公司章程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烟台冰轮尚需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就新增股份发行和上市办理信息披露手续。上述后续事项办理不存在实质性障碍,上述后续事项对烟台冰轮不构成重大风险。 三、法律顾问核查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烟台冰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获得其内部权力机构的批准和授权以及外部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和备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标的资产交割已办理完成,标的资产过户实施情况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亦符合本次交易协议的相关约定,标的资产过户合法、有效;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后续事项办理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四、其他相关事项 烟台冰轮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已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将按照股东大会决议为其贷款提供担保,其以保证方式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五、备查文件: 1、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涉及资产过户事宜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资产过户情况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002131 证券简称:利欧股份 公告编号:2015-090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完成公司股份增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5年8月10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相荣先生关于其完成公司股份增持计划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概述 2015年7月9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王相荣先生计划自2015年7月9日起未来12个月内,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择机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不低于3,500万元人民币。 二、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王相荣先生于2015年8月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500,000股,增持均价约为50.45元/股,增持金额约为2,522万元。 王相荣先生于2015年8月10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301,326股,增持均价约为57.30元/股,增持金额约为1,727万元。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王相荣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79,814,205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0.39%,王相荣先生的一致行动人王壮利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3,732,994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6.28%。本次王相荣先生合计增持公司股份801,326股,截至2015年8月10日,王相荣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80,615,531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0.60%。王壮利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3,732,994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16.28%。 三、有关后续事项的说明 王相荣先生表示,后续将根据股票市场整体走势、公司股价表现等各方面因素决定是否继续增持公司股份。公司将持续关注其持有的股份变动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满足《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提出豁免发出要约申请的条件。 2、王相荣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王壮利先生在增持期间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王相荣先生和王壮利先生承诺: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王相荣先生本次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五、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就王相荣先生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事宜,实施了专项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认为:增持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形,符合收购上市公司股份的主体资格要求。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收购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增持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条件,符合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交豁免要约收购申请的条件。 特此公告。 利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002263 证券简称:大东南 公告编号:2015-067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7月8日,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发布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司拟筹划非公开发行事项,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7日下午开市起临时停牌;2015年7月14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14日开市起继续停牌;2015年7月21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21日开市起继续停牌;2015年7月28日发布了《非公开发行停牌进展公告》,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28日开市起继续停牌;2015年8月4日发布了《非公开发行停牌进展公告》,公司股票自2015年8月4日开市起继续停牌(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6、2015-058、2015-059、2015-060、2015-065)。 公司正在全面积极推动本次非公开发行工作,截至本公告日,相关进展情况如下:1、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正在全力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涉及的预案编制,相关准备工作尚未全部完成;2、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的环评、能评工作正在积极推进;3、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项目具体方案目前尚在制定中。 鉴于上述情况,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继续申请股票停牌,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大东南;证券代码:002263)自2015年8月11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事项进展情况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000009 证券简称:中国宝安 公告编号:2015-050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关于宝安鸿基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宝安地产,股票代码:000040)的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7月7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5年7月7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并分别于2015年7月14日、7月21日、7月28日和8月4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仍在就转让宝安地产股权事项与相关意向方进行沟通和协商,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8月11日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该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宝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一五年八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28 股票简称:合兴包装 公告编号:2015-052号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 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筹划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8月4日停牌,并于2015年8月4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就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具体方案、条款和实施进度等进行洽谈。鉴于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合兴包装;股票代码:002228)自2015年8月11日(周二)开市起继续停牌,待公司披露相关事项后复牌。 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债券12合兴债(代码:112134)正常交易。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合兴包装印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八月十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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