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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8-1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简称:中粮生化 证券代码:000930 公告编号:2015-048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出席情况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6日分别以传真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召开公司临时董事会会议的书面通知。2015年8月10日召开了公司临时董事会会议,在保障所有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情况下,本次董事会采用通讯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董事会会议材料同时提交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审阅。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共7人,参加表决的董事有:岳国君先生、李北先生、王浩先生、张德国先生、何鸣元先生、陈敦先生和卓敏女士,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张军华先生、答朝晖女士因工作需要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拟增补董事2名。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提名乔映宾先生、刘德华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参见附件)。 增补成员将由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选举时采用累积投票制。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无异议,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及提名、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同意增补乔映宾先生、刘德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外部非关联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本着责任、权力和利益相统一的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公司外部非关联董事(指与上市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的非独立董事)的津贴标准为:人民币6万元(含税)/人/年。 独立董事对该项议案无异议,认为公司制定的外部非关联董事津贴标准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程序合法合规,同意该议案内容。 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上述第1、2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8月10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1、乔映宾先生,1940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教授级高工。曾任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科技开发咨询公司副总经理、高工,中国石化集团科技开发部主任、正局级调研员、教授级高工,中国石化集团科技咨询委石化咨询组教授级高工,中国化工学会石油化工专业委员会主任,本公司第四届、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1991年享受国家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现任中美先进生物质能源协调小组中方资深专家。乔映宾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刘德华先生,1962年出生,博士,教授。曾任中科院过程工程研究所生化室副主任、国家生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北京)常务副主任,清华大学应用化学研究所副所长,现任清华大学化工系教授、应用化学研究所所长,并担任“清华大学中国-巴西气候变化与能源技术创新研究中心”中心主任及《Biofuels》、《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Industrial Biotechnology》、《生物工程学报》、《过程工程学报》、《高校化工学报》、《生物产业技术》等多个杂志编委。刘德华先生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简称:中粮生化 证券代码:000930 公告编号:2015-049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5年8月10日召开的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基本事项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8月26日14:00。 2、深交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8月26日9:30-11:30、13:00-15:00。 3、深交所互联网投票时间:2015年8月25日15:00至2015年8月26日15:00的任意时间。 (二)股权登记日:2015年8月20日。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综合楼五号会议室。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方式: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提示性公告:公司将于2015年8月21日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 二、会议议题 (一)审议议案 1、《关于增补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时采用累积投票制; 1.1、选举乔映宾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1.2、选举刘德华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 2、《关于制定公司外部非关联董事津贴标准的议案》。 (二)议案内容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8月11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凡2015年8月20日(星期四)下午交易时间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15年8月24日9:00-11:30、13:00-17:00。 (二)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股东请持本人的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以及持股证明;股东代理人应持本人的身份证、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证明。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还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日截止前通过信函或传真等方式进行登记。 (三)登记地点:安徽省蚌埠市中粮大道1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行使表决权,如同一股份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为准。 (一)采用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30 2、投票简称:“中粮投票” 3、投票的时间:2015年8月26日9:30-11:30,13:00-15:00。 4、投票当日,“中粮投票”“昨天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 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以此类推。对于本次增补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如议案1为增补董事候选人,则1.01元代表第一位候选人,1.02元代表第二位候选人。每一议案应以相应委托价格分别申报。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委托价格如下表所示: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具体如下表: ■ 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不视为有效投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采用互联网系统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为2015年8月25日15:00至2015年8月2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联系方式 (一)地址: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33010 (二)联系人:孙淑媛 王秀敏 (三)电话:0552-4926909 传真:0552-4926758 (四)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费用、交通费用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五)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另附:授权委托书及累积投票制表决方式说明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8月10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中粮生物化学(安徽)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全权行使表决权。 本人(本公司)对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 ■ 注:股东根据本人意见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赞成、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的无效;股东在审议议案1时实行累积投票制,委托人可在各栏内填写表决票数,作出投票指示,总表决权数不超过股份数量×2 ,否则无效;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累积投票制表决方式说明 一、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对《关于增补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享有的总表决权数为:总表决权数=股份数量×2; 二、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行使表决时,可将其所享有的总表决权数在上述董事候选人中自由分配,用于向每一董事候选人分配的表决权的最小单位应为一股股份代表的表决权或零; 三、每一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向所有董事候选人分配的表决权总数不得超过上述累积计算后的总表决权,但可以低于上述累积计算后的总表决权,差额部分视为股东放弃该部分的表决权。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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