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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8-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300416 证券简称:苏试试验 公告编号:2015-034 苏州苏试试验仪器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及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苏州苏试试验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证券代码:300416,证券简称:苏试试验)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15年08月07日、2015年08月10日、2015年08月11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的说明 董事会已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就近期公司股票交易发生异常波动问题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改革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本公司再次提醒投资者关注公司的以下风险因素: 1、税收优惠政策变化的风险 税收优惠方面,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但母公司今年将进行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复审,上半年已提交复审申请,但审核结果尚未公布。如果复审不能通过,母公司将不能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未来如果上述税收优惠政策发生变化,则将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一定的影响。 2、应收账款余额增加的风险 2013年末、2014年末、2015年6月末公司的应收账余额分别为71,540,864.38元、93,159,276.69元、107,550,178.28元,应收账款余额增长较快。虽然公司的客户主要为资金实力较强、商业信用较好的航空航天、汽车、电子等行业领先企业和科研院所等,逾期不支付货款的可能性较小,但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的余额可能会进一步增加。公司已加强应收账款催收力度,重点针对账龄较长的应收账款完善催收和考核机制,对每一家客户分析原因、实时跟踪,争取降低应收账款的增长幅度。 特此公告。 苏州苏试试验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11日 证券简称:铜陵有色 证券代码:000630 公告编号:2015-051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铜陵有色")因正在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自2015年3月9日开市起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公司分别于2015年3月10日、3月14日、3月21日、3月28日、4月4日、4月11日、4月18日、4月25日、5月5日、5月11日、5月18日、5月25日、6月2日、6月8日、6月15日、6月24日、7月1日、7月7日、7月14日、7月21日、7月28日、8月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司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司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停牌公告》、《公司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停牌进展公告》、《公司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正在全力推进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工作,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如下: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拟涉及收购公司控股股东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有色控股")持有的中铁建铜冠投资有限公司7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 2、本次拟收购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工作、审计、评估尚未完成且工作量较大。相关中介机构正在积极推进对标的资产尽职调查工作、审计、评估,以尽快确定最终方案。 3、根据国有资产转让的相关规定,有色控股持有的中铁建铜冠股权需履行国有产权挂牌交易手续。2015年5月,有色控股向安徽省国资委报送《铜陵有色集团关于转让中铁建铜冠公司70%股权的请示》(铜色控股办【2015】107号),6月收到安徽省国资委下发的《省国资委关于铜陵有色集团关于转让中铁建铜冠公司70%股权有关事项的批复》(皖国资产权函【2015】378号),同意有色控股将持有的中铁建股权通过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转让。公司是否会最终成功摘牌中铁建铜冠70%股权,以及最终签署协议,尚需履行相关流程。 4、公司为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相关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之中,并与相关主管部门汇报有关事项的审批工作。 5、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方式初步拟定为向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2015年7月30日,中国铁建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审议通过《关于中国铁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参与投资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国铁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参与投资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具体事宜授权董事长决定。公司将抓紧落实与其它战略投资者的合作方案,尽快与战略投资者达成与股份认购相关的协议。 鉴于上述情况,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8月12日起继续停牌,公司将尽快确定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待公司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相关公告后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铜陵有色金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五年八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1199 证券简称:江南水务 编号:临2015-034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于2015年8月7日、8月10日、8月1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正在进行中,前期相关事项均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公告。 2、2015年8月7日,公司发布了《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暨复牌公告》(临2015-030),公司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参与各方最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决定终止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并承诺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8月7日复牌。具体事项均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公告。 3、除前述涉及的披露事项外,经公司自查,本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函证确认,不存在其他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江南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五年八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14 证券简称:高德红外 公告编号:2015-037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正在筹划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重大事项,因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高德红外;证券代码:002414)自2015年5月13日开市起停牌。 公司于2015年5月13日披露了《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13),分别于2015年5月20日、2015年5月27日、2015年6月3日、2015年6月10日、2015年6月17日、2015年6月24日、2015年7月1日、2015年7月8日、2015年7月15日、2015年7月22日、2015年7月29日、2015年8月5日披露了《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并于2015年7月9日披露了《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进展的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15-030)具体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公司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为: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于投资新建项目、收购某企业、补充流动资金,筹划员工持股计划等事项。停牌期间,公司及相关各方就上述重大事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论证,积极推进相关方案的形成。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在全力推进各项工作,具体进展情况如下: 1、本次发行引进的战略投资者需要履行相应审批程序,上述程序目前尚未完全履行完毕; 2、拟收购企业的审计、评估、法律尽职调查的工作已经完成,相关中介机构的报告尚未出具,公司与拟收购企业对相关协议的具体条款等正在磋商中; 3、拟收购企业事项须在董事会召开前获得其行业主管部门的同意意见。公司已将相关文件上报行业主管部门并与其保持密切沟通、积极反馈相关情况,以尽早获得同意意见; 4、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拟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内部程序已基本履行完毕。 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自2015年8月12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待公司通过指定媒体披露相关公告后复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武汉高德红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五年八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681 证券简称:万鸿集团 公告编号:2015-069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 申请受理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 年 8 月 11日,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152445 号)。通知书内容为: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审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600745 证券简称:中茵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76 中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由于公司2015年8月5日起正在讨论与境外知名公司战略合作重大事项,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5年8月 6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停牌期间,公司董事长与境外知名品牌公司的相关人士就双方战略合作事宜进行了深入磋商,双方合作意愿较强,将谋求更深层次的战略合作,并将启动对对方的尽职调查工作。 鉴于该事项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公司将尽快就相关事项和具体方案进行论证和决策,并于股票停牌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含停牌当日)公告相关事项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中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五年八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146 证券简称:大元股份 编号:临-2015-063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15日披露了《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44),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15日起预计停牌不超过一个月,并分别于2015年7月22日、2015年7月29日、2015年8月5日披露了《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54、临-2015-059、临-2015-062)。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有关各方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各项工作,就本次标的资产处置方案及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沟通与协商。由于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5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 特此公告。 宁夏大元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603006 证券简称:联明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8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152427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查,认为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决定对该行政许可申请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对该事项的审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述事项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联明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五年八月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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