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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8-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3333 证券简称:明星电缆 公告编号:临2015-058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1月19日,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和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亿元购买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额度范围内授权经营层具体办理实施等相关事项。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2015年8月11日出资4千万元购买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保本型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1.产品名称:"本利丰·34天"人民币理财产品 2.产品类型:保本保证收益型 3.本金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4.产品风险类型:低 5.理财期限:34天 6.预期年化收益率:3.6% 7.购买理财产品金额:4千万元 8.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已建立职责完善、分工明确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操作。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对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2.公司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防范出现因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导致所投资的产品面临亏损等情形,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若发生产品亏损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风险可控。 2.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安全性高、高流动性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正常周转需要。 3.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够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特此公告 四川明星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十二日 证券简称:中珠控股 证券代码:600568 编号:2015-063号 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4月27日起停牌,并于2015年5月12日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公司股票进入连续停牌期。公司于2015年7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事项,并于7月8日发布了《关于审议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12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2015年8月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事项,并于8月5日发布了《关于审议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拟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8月12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2个月。停牌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方案初步确定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配套募集资金,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本次交易价款的90%,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支付本次交易价款的10%。公司已于2015年8月4日与重组交易对方签署了《重组意向框架协议》,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金额相对较大,审计、评估、尽职调查工作量较大,重组交易对方涉及程序较为复杂,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细节正与有关方进行进一步论证、沟通中。 为维护投资者利益,保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顺利进行,公司已向相关管理部门再次申请股票延期复牌,即自 2015年8月12日起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2个月,但上述申请能否获得相关管理部门的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 停牌期间,本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事项完成后,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及时公告并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指定媒体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本公司公告。鉴于该事项目前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珠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588 证券简称:史丹利 公告编号:2015-054 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5年7月1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4号:员工持股计划》的要求,现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15年8月11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累计购买公司股票842,580股,成交金额为22,859,643.00元,成交均价约为27.13元/股。 根据《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员工持股计划后6个月内,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公司将持续关注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史丹利化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836 证券简称:鑫茂科技 编号:(临)2015-046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解质押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控股股东天津鑫茂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茂集团")原于2014年7月25日、7月31日累计质押给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65,000,000股本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6.14%),截至2015年8月5日上述全部质押股份已办理完毕解除质押手续。2015年8月10日,鑫茂集团将上述股份质押给自然人马珺,为鑫茂集团融资提供质押担保,质押期限至质权人申请解除质押登记日止,上述质押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上述质权人与鑫茂集团无关联关系,该笔融资用于补充鑫茂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日常运营流动资金,同时鑫茂集团承诺将如期归还该笔融资,不会发生质权人行权情况,不会产生股权变更风险。 截至目前,鑫茂集团累计质押股份65,000,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85.58%,占公司总股本的16.14%。 特此公告。 天津鑫茂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601028 证券简称:玉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9 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按期收回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月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保本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一年之内,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其中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自有资金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适时购买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保本型理财产品。以上资金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实施和办理有关事项。(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2015-006)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根据上述决议,公司于2015年5月11日使用募集资金1亿元向交通银行无锡前洲支行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该理财产品已于2015年8月11日到期,本金100,000,000元及利息1,221,643.84元已经全部收回。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剩余的可供委托理财的资金共计3亿元,其中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为1亿元,自有资金额度为2亿元。 特此公告。 江苏玉龙钢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002651 证券简称:利君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2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利君股份")正在筹划收购四川省内军工领域某标的公司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利君股份,证券代码:002651)自2015年7月8日开市起停牌,具体情况请参见2015年7月8日、7月15日、7月22日、7月29日、8月5日本公司发布的《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公告》及《关于重大事项停牌的进展公告》。 目前,相关事项尚处于筹划过程中,仍然存在不确定性,为保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利君股份,证券代码:002651)将于2015年8月12日(星期三)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待相关事项确定后,及时披露相关公告后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则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披露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利君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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