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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兴改革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2015-08-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重要提示 东兴改革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于2015年7月10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589号文注册募集。 基金管理人保证本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本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因整体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等。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投资品种,其预期风险和预期收益低于股票型基金,但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本基金的投资范围为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交易的股票(包括中小板、创业板和其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股票)、债券(包括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地方政府债、企业债、公司债、可转换公司债券(含可分离交易可转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等)、货币市场工具、次级债、债券回购、银行存款、资产支持证券、权证、股指期货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和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一、绪言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东兴改革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东兴改革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或“本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率等与投资者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二、释义 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三、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5月28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 号(新盛大厦)B 座12、15 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 号新盛大厦B 座12-16 层 法定代表人:魏庆华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10-66555986 联系人:张韵 注册资本:25.04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 ■ (二)主要人员情况 1、董事会成员 魏庆华先生,1964年10月出生,博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就职于福建清流县外贸局;曾任清流县人民银行股长、副行长,三明市人民银行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闽发证券三明支公司总经理,闽发证券副总裁、总裁,东兴证券副总经理;现任东兴证券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东兴期货董事长,东兴投资董事。2015年3月至今任东兴证券董事长。 谭世豪先生,1964年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中国银行国际业务部科员、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东方资产股权及投行部经理、助理总经理、资产经营部副总经理,邦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东方资产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2012年10月至今任东兴证券副董事长,现兼任东兴投资董事长,东兴资本董事长。 陈景耀先生,1963年12月出生,博士研究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就职于河南省科学院、甘肃省张掖地区广播电视局;曾任财政部金融司综合处处长、金融二处处长、金融三处处长;现任东方资产副总裁、党委委员,中华联合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2月至今任东兴证券董事。 徐勇力先生,1971年6月出生,大学本科,经济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就职于中国银行信贷二部、公司业务部;曾任东方资产股权部副经理、市场开发部经理,闽发证券托管组副组长,闽发证券清算组组长,东方酒店控股公司副总经理,东兴证券副总经理兼资产管理部总经理,东方资产投资业务部总经理,东兴证券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现任东方资产总裁助理、党委委员,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深圳前海东方瑞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前海东方创业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祥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东方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国东方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东方资产管理(中国)有限公司董事长,深圳东方藏山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Glory Rainbow Holdings Inc. 董事,Bloom Way Assets Inc.董事。2010年9月至今任东兴证券董事。 丁源女士,1956年11月出生,大学本科,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经济日报出版社期刊编辑室副主任,国务院研究室副处长、处长,中国银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副总经理,东方资产总裁办公室副总经理、发展规划部总经理、北京办事处副总经理。2010年8月至今任东兴证券董事。 宁静女士,1976年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东方资产资金财会部高级职员、主任、副经理、经理,东方资产上海办事处资金财会部经理、高级经理,上海东兴投资控股发展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东方资产资金财会部高级经理、助理总经理、副总经理;现任中华联合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2010年8月至今任东兴证券董事。 屠旋旋先生,1973年8月出生,大学本科,经济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就职于东方资产上海办事处,上海大盛资产有限公司;曾任上海国盛(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中心副主任、上海国盛资产经营部总经理、总裁助理;现任上海国盛副总裁,上海盛翰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正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外环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复兴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湖南外商国际活动中心有限公司董事长。2007年8月至今任东兴证券董事。 钟伟先生,1969年2月出生,博士研究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证券市场和国际金融领域的研究,兼任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8月至今任东兴证券独立董事。 李健女士,1953年9月出生,博士研究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央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教育部金融学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副主任,中国金融学会理事,中国国际金融学会理事,中国人寿资产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五矿证券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务院特殊津贴和首届百位国家教学名师奖获得者,首批国家级教学团队带头人。2010年8月至今任东兴证券独立董事。 朱武祥先生,1965年 5月出生,博士研究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公司金融研究,包括:商业模式、公司金融工程、资本运作与价值管理等,兼任北京建设(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华夏幸福基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荣信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海洋石油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紫光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1年11月至今任东兴证券独立董事。 韩建旻先生,1969年1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中国注册税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现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委员会委员、执行合伙人,兼任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天津渤海商品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财政部管理会计咨询专家委员会委员,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IPO审计专家委员会委员、惩戒委员会委员。2011年11月至今任东兴证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许向阳先生,1965年7月出生,大学本科,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中国政法大学讲师,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政策法规司副处长、处长,中国银行法律部处长,东方资产总裁办公室、资产处置审查办公室副总经理,哈尔滨办事处、法律事务部、机构管理部总经理。2011年7月至今任东兴证券监事会主席。 吴桥辉先生,1973年10月出生,大学本科,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就职于福建省华侨信托投资公司;曾任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上市公司监管处副处长,北京中兴鸿基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现任泰禾(福建)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兼任大同北方天力增压技术有限公司监事。2011年11月至今任东兴证券监事。 罗小平先生,1960年5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就职于天津远洋运输公司;曾任中国海员对外技术服务公司驻香港代表处代表,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并购部、营业部总经理,中华企业咨询有限公司执行总裁;现任诚通控股战略发展中心总监。2011年11月至今任东兴证券监事。 刘天先生,1972年9月出生,硕士研究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就职于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安营业部,长征火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曾任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东兴证券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现任东兴证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2011年11月至今任东兴证券职工监事。 杜彬先生,1973年2月出生,大学本科,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就职于中国人民银行;曾任中国民族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国际业务部副经理、资产管理部总经理,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律及合规政策部经理、合规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合规部兼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合规风控部总经理;现任东兴证券合规法律部总经理。2014年8月至今任东兴证券职工监事。 3、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魏庆华先生,简历请参见上述关于董事的介绍 银国宏先生,1974年3月出生,博士研究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中国教育科技信托投资公司证券营业部研究咨询部经理,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所所长助理,东兴证券研究所总经理,东兴证券助理总经理,兼研究所、机构业务部总经理。2011年3月至今任东兴证券副总经理,现兼任机构业务部总经理,基金业务部总经理,东兴期货董事,东兴投资董事。 高健先生,1965年5月出生,硕士研究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总部上海一部总经理,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财务总部副总经理、经营管理总部总经理,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东兴证券助理总经理,兼投资银行总部总经理。2012年7月至今任东兴证券副总经理。 孙小庆先生,1964年9月出生,大学本科,工程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就职于中国银行安徽省分行;曾任东方资产合肥办事处高级主任、副经理、助理总经理,闽发证券清算组副组长,东兴证券助理总经理。2012年4月至今任东兴证券副总经理,现兼任融资融券部总经理。 刘亮先生,1974年10月出生,大学本科,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就职于福建省政府办公厅证券办、中国证监会福建特派员办事处、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曾任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主任科员、副处长、处长,东兴证券助理总经理,兼任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2013年9月至今任东兴证券董事会秘书,现兼任董事会办公室总经理、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场外市场部负责人、新疆分公司负责人。 4、合规总监 许学礼先生,1963年12月出生,博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就职于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曾任中国南山开发公司上市小组成员,深圳证券交易所高级研究员,广州尊荣集团副总经理,深圳汉君雄投资公司副总经理,亚洲控股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东兴证券副总经理。2008年12月至今任东兴证券合规总监,现兼任东兴证券首席风险官,东兴资本董事。 5、本基金基金经理 孙继青先生,北京科技大学工学硕士,3年钢铁行业经验,7年证券行业经验。2007年10月加入东兴证券,2007年10月至2012年3月任东兴证券研究所钢铁行业研究员;2012年3月至2013年6月任东兴证券资产管理部投资品行业研究员、宏观策略研究员;2013年6月至2014年9月任东兴证券资产管理部投资经理。2014年9月加入东兴证券基金部。 6、基金业务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 银国宏先生,简历请参见上述关于经营管理层人员的介绍 王凭先生,现任研究所首席策略研究员。 郭晓杰女士,现任风险管理部风险管理专员。 孙继青先生,现任本基金拟任基金经理。 李森女士,现任基金业务部市场总监。 7、上述人员之间均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依法募集基金,办理或者委托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办理本基金备案手续; 3、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4、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收益; 5、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6、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7、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8、办理与基金资产管理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9、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0、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11、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行使诉讼权利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12、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 13、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四)基金管理人承诺 1、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行为的发生; 2、基金管理人承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行为,并承诺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1)将基金管理人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资产从事证券投资; (2)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资产; (3)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4)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5)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下转B10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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