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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8-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39 证券简称: 拓邦股份 公告编号:2015072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募集资金使用》等有关规定,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3月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和不超过6,000万元自有资金买短期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3)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5年8月1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1000万元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石岩支行认购共计5,000万元人民币的"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34天'人民币理财产品";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石岩支行认购5,000万元人民币的"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62天'人民币理财产品"。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一)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34天"人民币理财产品 1、产品名称: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34天"人民币理财产品 2、币种:人民币 3、产品类型:保本保证收益型 4、认购金额:5,000万元 5、预期年化收益率:3.60%/年 6、产品起息日:2015年08月11日 7、产品到期日:2015年09月14日 8、资金来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4000万元、闲置自有资金1000万元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62天"人民币理财产品 1、产品名称:中国农业银行"本利丰.62天"人民币理财产品 2、币种:人民币 3、产品类型:保本保证收益型 4、认购金额:5,000万元 5、预期年化收益率:3.75%/年 6、产品起息日:2015年08月11日 7、产品到期日:2015年10月12日 8、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9、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关联关系 二、风险及应对措施 (一)风险提示 1、政策风险:本产品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政策和相关法规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理财产品的认购、投资运作、清算等业务的正常进行,导致本理财产品理财收益降低甚至导致本金损失。 2、市场风险:本产品可能涉及到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多种市场风险。 3、流动性风险:若出现约定的停止赎回情形或产品期限的情形,可能导致投资者需要资金时不能按需变现。 4、不可抗力风险:因自然灾害、社会动乱、战争、罢工等不可抗力因素,可能导致本理财产品认购失败、交易中断、资金清算延误等。 (二)应对措施 1、公司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所购买理财产品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30号:风险投资》所涉及的品种。 2、公司财务部设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安全及的前提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二)、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前提下进行。 (三)、通过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短期理财,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司未到期理财产品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金额共计为13,500万元(含本次,其中募集资金购买7,500万元,自有资金购买6,000万元),占公司审批通过的理财额度26,00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20,000万元,自有资金6,000万元)的51.92%,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37%。 五、备查文件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理财产品协议》 特此公告 深圳拓邦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600122 证券简称:宏图高科 公告编号:2015-095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8月1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68号703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因公外出,副董事长仪垂林先生主持了会议。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江苏高的律师事务所陆为、秦蓓蓓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10人;董事长杨怀珍女士因公外出未能参加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的出席及其他高管的列席情况; 公司董事会秘书韩宏图先生出席了会议,部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苏高的律师事务所 律师:陆为、秦蓓蓓。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宏图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002489 证券简称:浙江永强 公告编号:2015-079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与公司相关的重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浙江永强;证券代码:002489)已于2015年7月1日开市起停牌。详见公司分别于2015年7月1日、2015年7月8日、2015年7月9日、2015年7月15日、2015年7月22日、2015年7月29日、2015年8月5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52号)、《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56号)、《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57号)、《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67号)、《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71号)、《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74号)、《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77号)。 本次停牌主要目的为洽谈收购并增资一家主要从事互联网旅游相关业务的公司,自停牌以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相关事项的进展,截至本公告日,尽职调查和评估工作均已初步完成。公司正与标的公司及其股东协商交易方案及具体交易细节。 由于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8月12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五年八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5-060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新亚制程;股票代码:002388)于2015年5月20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5月2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5-025号《停牌公告》。 停牌期间,公司于2015年5月27日、2015年6月3日发布了《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于2015年6月10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停牌公告》,于2015年6月17日、2015年6月24日、2015年7月1日、2015年7月8日、2015年7月15日、2015年7月22日、2015年7月29日、2015年8月5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截至目前,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相关工作按照计划进行,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已初步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尽职调查,公司正在积极与相关方进行沟通工作,并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相关事项的具体方案及相关程序工作尚未完成。待具体方案确定及相关文件准备完毕,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并公告。鉴于该重大事项目前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8月12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待公司披露相关公告后复牌。 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继续与相关方积极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工作。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11日 证券简称:双象股份 证券代码:002395 公告编号:2015-019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江苏双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双象集团")出具的《关于增持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计划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目的及计划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以实际行动维护资本市场的稳定,双象集团承诺自2015年8月10日起6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和市场情况,如公司股价低于2015年8月10日收盘价格,即低于人民币13.29元/股,双象集团将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等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增持股份数不低于100万股。增持所需资金由其自筹取得。 若双象集团在增持公司股份期内本公司送股、转增股本或现金分红,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增持股份价格。 二、其他事项说明 1、双象集团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行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本次增持计划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的有关规定。 4、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八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 000025、200025 股票简称:特力A、特力B 公告编号: 2015-064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情况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特力B(证券代码:200025)交易价格于 2015 年 8 月 7 日至 11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和核实情况说明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近期未发现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且预计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4、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没有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经查询,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002409 证券简称:雅克科技 公告编号:2015-027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与一家公司商讨合作事宜,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雅克科技,股票代码:002409)已于2015年7月8日(星期三)上午开市起停牌。详细公告参见公司分别于2015年7月8日、2015年7月15日、2015年7月22日、2015年7月29日、2015年8月5日发布的《关于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17)、《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20)、《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21)、《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22)、《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26)。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相关方仍在就该重大事项进行商谈,尚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为避免引起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保证公平信息披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雅克科技,证券代码:002409)于2015年8月12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待相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公告并申请股票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五年八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278 证券简称:神开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8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筹划重大事项,经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5月26日开市起停牌,至8月5日期间公司每五个交易日已发布了《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经过各方积极运作,筹划的重大事项已确定为公司大股东通过协议转让股份方式引进战略投资者。截至本公告日,该事项涉及的具体实施方案尚在磋商中,鉴于该事项尚未筹划完成,仍可能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8月12日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 公司下一步将加快节奏与相关各方就该事项实施细节商讨论证,待各方签署正式协议后即安排公司股票复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1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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