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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8-1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73 股票简称:水晶光电 公告编号(2015)045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的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此议案于2015年8月4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公司近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营业部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投资金额1.2亿元人民币。 一、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进展 1、产品名称:招商银行点金公司理财之鼎鼎成金69918号理财计划 2、产品类型:保证收益型 3、产品期限:367天 4、预计年化收益率:4.2%/年 5、认购期:2015年8月7日 6、产品到期日:2016年8月8日 (实际产品到期日受制于银行提前终止条款) 7、认购资金总额:人民币1.2亿元 8、资金来源:公司闲置募集资金 9、收益计算基础:实际理财天数365天 10、理财本金及收益支付:投资者在购买本理财计划后若持有到期或持有至招商银行确认的提前终止日的情况下,在扣除托管费、销售费等相关费用后一次性支付。 11、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营业部无关联关系。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余额为12000万元(目前仅本次),其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2000万元。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6.67%。 三、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同时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备查文件 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营业部签订的《招商银行公司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 特此公告。 浙江水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12日 股票代码:601258 股票简称:庞大集团 公告编号:2015-047 债券代码:122126 债券简称:11庞大02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近日收到保荐机构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瑞银证券")《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通知函》,本公司原保荐代表人蒋理先生、张浩先生因工作调动,不再担任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为保证对本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瑞银证券指派保荐代表人张瑾女士、赵源先生接替蒋理先生、张浩先生继续持续督导工作,履行保荐职责。 本次变更后,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张瑾女士、赵源先生。 特此公告。 附件:保荐代表人张瑾女士、赵源先生简历 庞大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1日 附件: 张瑾女士简历 张瑾女士,保荐代表人。张瑾女士曾先后参与完成了中国石化可转债及公司债券发行、新兴铸管公开发行以及公司债券发行、中国南车A股非公开发行以及债券发行、西安民生非公开发行、中金黄金非公开发行、三元股份非公开发行等再融资项目,以及北辰实业、南方航空、中材国际A股首次公开发行等项目。张瑾女士于2007年加入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此前曾就职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公司。 赵源先生简历 赵源先生,保荐代表人。赵源先生曾先后参与完成中创信测首次公开发行A股,中信证券首次公开发行A股,老百姓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A股,青岛软控首次发行改制和上市辅导,中科三环2003年配股,湖北宜化2004年配股,栖霞建设200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湖北兴发200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栖霞建设2008年公开增发股票,金地集团200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兴业银行2010年配股、工商银行2010年配股等项目。赵源先生于2010年加入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此前曾就职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瑞信方正证券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021 证券简称:中捷资源 公告编号:2015-075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终止筹划重大事项暨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因拟筹划重要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中捷资源,证券代码:002021)自 2015年 7 月 8 日开市起临时停牌,并于2015年7月8日、15日、22日、29日,8月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67)及《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70、071、073、074)。 停牌期间,公司基于缓解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压力,拟处置部分亏损资产,并与意向受让方进行了多次磋商和沟通论证,还就拟处置的相应资产与政府相关单位进行了沟通,由于公司不能在意向受让方规定时间内满足所要求的条件,导致公司无法与意向受让方就交易的全部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大事项的筹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为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中捷资源,证券代码:002021)自2015年8月12日开市起复牌。 特此公告。 中捷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002352 证券简称:鼎泰新材 公告编号:2015-31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进行 质押回购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11日接到公司5%以上股东中科汇通(深圳)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汇通")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2015年8月10日,中科汇通与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中关村大街营业部签署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书》,中科汇通将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1,748,200股办理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中科汇通已于2015年8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质押11,748,200股股份的登记手续,标的证券的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8月10日,购回交易日为 2016年8月8日。 截止本公告日,中科汇通持有公司11,748,21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0.06%。本次质押后其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数为11,748,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6%。 特此公告。 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000511 证券简称:烯碳新材 公告编号:2015-050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烯碳新材,证券代码:000511)已于2015年8月5日开市起停牌,并于2015年8月5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49)。 截止目前,本次重大事项仍然在商讨、论证过程中,公司将继续积极推进相关工作。目前该事项尚在筹划中,具有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烯碳新材,证券代码:000511)自2015年8月12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待上述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相关公告并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银基烯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600584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公告编号:临2015-071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 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回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15年7月2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52044号](以下简称"《反馈意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与中介机构对反馈意见进行了认真核查和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说明和论证分析,现根据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回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2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的回复材料。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董事会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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