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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8-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668 证券简称:荣丰控股 公告编号:2015-48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大股东盛世达投资有限公司正在筹划涉及本公司的重大事项,该事项可能涉及收购资产。为避免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 3 日开市起临时停牌,并发布《重大事项停牌公告》(2015-33)。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该事项仍在筹划中,尚存在不确定性。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待刊登相关公告后复牌。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充分关注本次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并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五年八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668 证券简称:荣丰控股 公告编号:2015-49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 暂停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目前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如本公司存在或涉嫌存在欺诈发行或重大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的,公司股票将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暂停上市,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7月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编号:沪调查通字2014-1-026号),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止本公告发布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最终调查结论。 如本公司因此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且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公司将因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2014年修订)》13.2.1条规定的欺诈发行或者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公司股票将被停牌,直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本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本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11.11.3条的要求,每月至少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请投资者持续关注本公司前述被立案调查事项和相关进展,以及公司股票因此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荣丰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五年八月十一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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