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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8-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50 证券简称:通润装备 公告编号:2015-024 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为2,3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93%。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5年8月14日(星期五)。 3、本次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为新余新观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原名常熟市新观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观念投资”。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目前股份概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本为5,200万股。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186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1,75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并于2007年8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上市后总股本为6,950万股。公司股东新观念投资在公司上市时持有本公司股份260万股,占公司股份的数的3.74%。 2008年5月9日,公司召开200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0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以2007年末总股本6,95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10:2的比例送股,并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按10:3 的比例用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利润分配方案以后,公司总股本由6,950万股增至10,425万股。公司股东新观念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390万股,占公司股份的数的3.74%。 2010年5月25日,公司召开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0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以2009年末总股本10,42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并按10:5的比例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利润分配方案以后,公司总股本由10,425万股增至15,637.5万股。公司股东新观念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585万股,占公司股份的数的3.74%。 2011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以2010年末总股本15,637.5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并按10:6的比例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利润分配方案以后,公司总股本由15,637.5万股增至25,020万股。公司股东新观念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936万股,占公司股份的数的3.74%。 截止目前,新观念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468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87%,其中234万股为限售流通股。截止目前,公司总股本为25020万股,其中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234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93%。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的情况 公司股东新观念投资在公司招股说明书以及上市公告书中做出了股票上市发行前承诺:自公司股票发行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股份公司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不包括在此期间新增的股份),其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2010年8月5日,新观念投资向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分别作出了延长其所持股份限售期的承诺:对其持有的即将解禁的本公司股份,自2010年8月10日起自愿继续延长2年限售期。若在承诺期间江苏通润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等事项,上述限售股份数量也作相应调整。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所持有的江苏通润股份,也不由江苏通润回购其所持有的股份,但不包括在此期间新增的股份。其后,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根据上述承诺,新观念投资所持公司股份在承诺限售期满后即2012年8月10日起可分四年、每年按照所持有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申请解除限售,即自2012年8月10日起分四年、每年可申请234万股解除限售。经核查,截止本公司发布公告之日,上述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 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上市公司也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的情况。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5年8月14日;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总数为2,340,000股,占公司股本总额0.9353%。 3、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1人 4、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 四、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股本结构表; 3、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江苏通润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002256 证券简称:彩虹精化 公告编号:2015-116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虹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收到《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圳市生物质热塑性复合材料制品应用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地方配套资金申请报告的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贯彻落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定》,提升我国生物基材料产业的持续发展能力,2014年6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联合财政部办公厅下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实施2014年生物基材料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14】1309号),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深圳市虹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虹彩")按照上述通知的要求,作为项目牵头单位参与了《深圳市生物质热塑性复合材料制品应用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申报,该项目已获批列入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计划。 2015年4月,深圳虹彩向深圳市发展改革委提交了《深圳市生物质热塑性复合材料制品应用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地方配套资金申请报告》。近日,深圳虹彩收到《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圳市生物质热塑性复合材料制品应用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地方配套资金申请报告的批复》(深发改【2015】929号)。批复内容要点如下: 一、为提高深圳市生物制造产业化水平,根据深圳市生物产业振兴发展规划和政策,原则同意深圳虹彩报来的资金申请报告。 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是联合产业链上下游各环节企业,整合相关技术、人才、资金、渠道、品牌等优质资源,推进完善生物基材料制品原材料供给、生物基材料制品生产加工、市场应用渠道及自主创新等能力建设,构建从技术研发、材料研制、产品生产到推广应用的完整示范应用链条。项目建成达产后实现替代应用约33250吨生物质热塑性复合材料制品。 三、项目总投资为56000万元,已获批列入2014年生物基材料专项实施方案(发改办高技【2014】2567号),国家安排补助资金5200万元。经深圳市政府批准,该项目列入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15年上半年(第一、二、三批)扶持计划(生物产业类),安排资助资金1500万元,主要用于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研发仪器设备及软件购置,严禁截留、挤占或挪作他用。其余资金由深圳虹彩自筹解决。 四、深圳虹彩须抓紧落实项目建设条件,加快项目实施,并做好项目节能、环保和资源利用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切实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组织和管理,确保各项资金落实到位,合法、规范使用政府补助资金,按照本批复文件批准的项目建设要求完成项目建设。项目实施情况须于每月5日前报告深圳市发展改革委,遇到重大变动或调整情况应及时报告。 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国家安排补助资金5200万元及深圳市安排资助资金1500万元。待收到上述补助资金,公司会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有关规定,公司在收到上述政府补助资金后将确认为递延收益,并按项目要求和投入进度进行结算,具体会计处理须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上述补助资金对公司本年度损益不会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彩虹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五年八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415 证券简称:海康威视 公告编号:2015-045号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股票代码:002415,股票简称:海康威视)自2015年8月13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康威视")因筹划及报批"核心员工跟投创新业务平台"相关重大事项,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自2015年7月9日开市起停牌。停牌及停牌进展公告详见2015年7月9日、7月16日、7月23日、7月30日、8月6日披露的《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35)和《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分别为:2015-037、2015-042、2015-043、2015-044)。 在停牌期间,公司已将相关方案上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上级部门,并积极推进相关审批进程。由于该事项为重大事项,上级部门需要一定的时间履行审批程序,因此,目前该事项仍处于审批阶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海康威视,证券代码:002415)自2015年8月13日(星期四)开市起继续停牌。待有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刊登相关公告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002130 证券简称:沃尔核材 公告编号:2015-087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简称:沃尔核材,股票代码:002130)股票交易价格连续两个交易日内(2015年8月11日、2015年8月12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2015年7月3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其后每5个交易日内公司均按规定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收购停牌进展公告》;2015年7月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拟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2015年8月11日,公司披露了《复牌公告》。公司前期披露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查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公司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于2015年4月29日披露的《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中对2015年半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为70%-100%。 公司于2015年5月9日披露了《201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公司2015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幅度为810%-840%。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2015年半年度的业绩预计不存在需要修正的情况。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12日 证券简称:丰东股份 证券代码:002530 公告编号:2015-030 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 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11日接到控股股东大丰市东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润投资")关于其将持有本公司部分股票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2015年8月7日,东润投资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订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协议》,根据协议内容,东润投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4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5.22%)与中信证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初始交易日为2015年8月10日,购回交易日为2017年8月10日,自初始交易日12个月后东润投资有权提前购回。上述质押已在中信证券办理了相关手续。 目前,东润投资共持有公司股份9,69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16%,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东润投资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共有1,400万股处于质押状态,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2%,占东润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数的14.45%。 特此公告。 江苏丰东热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12日 证券代码:600162 证券简称:香江控股 编号:临2015-045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员会审核有条件通过暨公司股票复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8月12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召开2015年第67次会议,对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获得有条件通过。 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证券代码:600162,证券简称:香江控股)自2015 年8月13日开市起复牌。 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正式核准文件,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书面核准文件后另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香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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