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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5-08-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在加速钣金业务转型升级的同时,大力开发节能环保业务。公司数控钣金业务较去年同期略有增长,光伏自动化设备业务模块进展顺利,储能业务也逐渐取得阶段性进展;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友智环保业务稳健增长。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阿帕尼煤改电城市供暖项目有序推进。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为260,924,994.64元,同比上升44.25%;营业利润为29,424,151.4元,同比上升155.06%;利润总额为31,210,058.94元,同比上升159.1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1,568,446.25元,同比上升210.03%。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15-063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5年7月31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15年8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8名,独立董事成志明先生因公务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龚菊明先生代理出席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会议审议情况 1、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 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53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将聘请中介机构对相关资产进行初步审计、评估,待确定具体方案后,将召开董事会审议并公告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的要求编制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及相关议案。 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将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15-064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会议召开情况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7月31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并于2015年8月11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陈红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会议审议情况 1、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 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该报告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三、 备查文件 1、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苏州宝馨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8月1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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