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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8-1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0700 股票简称:模塑科技 公告编号:2015-075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流动资金归还募集资金账户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5 年2 月 9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前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最终实际从募集资金账户中共划出24,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15年7月13日将流动资金3000万元人民币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 2015 年8月12日,公司已将剩余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21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归还募集资金的有关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江南模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603589 证券简称:口子窖 公告编号:2015-008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5年8月12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8月7日以电话、短信的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安省先生主持,会议决议及表决结果如下: 审议通过了《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 特此公告。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603589 证券简称:口子窖 公告编号:2015-009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5年8月12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5年8月7日以电话、短信和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马勇先生、独立董事鲍金桥先生、独立董事张萱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与本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徐进先生主持,会议决议及表决结果如下: 审议通过了《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 特此公告。 安徽口子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601601 证券简称:中国太保 编号:临2015-035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保费收入公告 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7月31日期间累计原保险业务收入,分别为人民币735.21亿元、人民币556.37亿元,上述数据将于中国保监会网站(www.circ.gov.cn)公布。 上述累计原保险业务收入数据未经审计,提请投资者注意。 特此公告。 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53 证券简称:云南盐化 公告编号:2015-035 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 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于2015年8月12日对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获得通过。 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核准的正式文件后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云南盐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372 证券简称:中航电子 公告编号:临2015 - 027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 扣税后现金红利: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475元;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45元;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账户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45元。 股权登记日: 2015年8月20日 除权(除息)日:2015年8月21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5年8月21日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14年度利润方案已经2015年6月25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5年6月26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n)。 二、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14年度 2、发放范围:截至2015年8月20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分配方案:以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59,162,938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为0.5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87,958,146.9元。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5元(含税),扣税后现金红利:自然人股东和证券投资基金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475元;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45元;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账户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45元。 扣税说明: (1)个人股东(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在股权登记日后转让股票时,中登上海分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实际应纳税额,超过已扣缴税款的部分,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中登上海分公司,中登上海分公司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公司,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 具体实际税负为:持股期限在 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负为 20%;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实际税负为 10%;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实际税负为5%。 公司暂按5%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扣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475元。 (2)对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股东,由本公司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1月23日颁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的规定,按照10%的税率统一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本公司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按照税后每股0.045元派发现金红利。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得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3)对于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账户股东,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81号)的规定,其股息红利将由公司通过中登上海分公司按照股票名义持有人账户以人民币派发,公司按照10%的税率代扣所得税,税后每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045元。 (4)对于机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05元。(对于非居民企业股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也可由上市公司代扣代缴)。 三、相关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15年8月20日 2、除权除息日:2015年8月21日 3、现金红利发放日:2015年8月21日 四、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2015年8月20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实施办法 1、以下4名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直接发放: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中航航空电子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汉中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2、除以上4名股东外,其余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登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登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六、有关咨询办法 联系电话:010-58355270 联系传真:010-58355275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院20号楼8层 证券法律事务部 七、备查文件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002070 证券简称:众和股份 公告编码:2015-057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正在筹划资产收购重大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8月13日(星期四)开市起停牌,公司将尽快推进上述事项,并于股票停牌之日起每5个交易日公告事项相关进展情况。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众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十三日 声 明 近期陆续有投资者向我公司咨询,以“东海财富”名义进行投资产品销售的东海泛亚财富(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我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我公司经核实后,声明如下: 东海泛亚财富(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我公司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其以“东海财富”名义销售的产品非我公司及关联公司产品。 我公司网站对公司产品、关联公司均有介绍,投资者如购买我公司相关产品请通过正规渠道购买。请广大投资者仔细甄别,谨慎投资,如有疑问,请及时致电我公司官方客服。感谢广大投资者对我司的厚爱和支持! 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八月三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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