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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2015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5-08-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 ■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单位:股 ■ 2.4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经济增速继续回落、经济下行压力仍然较大。面对政策及市场环境变化,公司积极应对,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扎扎实实开展各项工作,1-6月实现营业收入136,753,552.51 元,同比下降 25.11%,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8,095,113.61 元,同比上升170.85%。 1、报告期内主要工作情况: 报告期,保健食品板块和房产板块都不同程度受到宏观形势、行业政策及标准变化等多重影响,业绩指标有所下滑。对此公司积极采取措施,通过加强网上销售、末尾淘汰等措施,努力遏制业绩下滑势头。同时加大研发投入和新品开发力度,继续保持公司在益生菌领域技术领先,并通过新品的研发落地,使之转化为企业的竞争能力。房产板块则密切关注国家调控的动向,经营好已有项目。 报告期内,公司持有的2191.8296万股国泰君安股票成功上市。昂立小贷公司和昂立典当强化贷款及客户结构调整,进一步健全各类贷款的评估体系及操作细则,并强化贷后管理工作。 (一)主营业务分析 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保健品板块受到政策和市场环境的严峻挑战,本期收入同比减少。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营业收入同比减少,相应成本减少。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同科公司以前年度销售房产预提土地增值税。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本期短期借款增加。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下属子公司发放客户贷款增量较去年同期减少。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公司减持部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归还银行短期借款较去年同期增加。 (二)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本公司长期注重创新研发。近年来,公司研究所承担了国家级、上海市和松江区益生菌相关科研项目7项,主持1项益生菌行业标准的制订工作,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2项。从创建时期的1株菌、2个益生菌保健食品,至现在的18株菌、6个益生菌保健食品,从益生菌原料自用至销往欧美市场,关键技术在国内处于绝对领先地位,在国际上已达先进水平。公司将进一步丰富产品线,推进新产品上市,努力提升核心竞争力。 公司将利用金融板块的资源,抓住机遇,促进公司大健康产业的发展,积极创造公司新的经济增长点,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四)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2015年6月,公司参股投资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功上市。 2015年上半年新增投资项目为:今年2月在上海自贸区发起设立了全资子公司昂立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主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转口贸易、区内企业间的贸易及贸易代理等。 (1)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2)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3)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2、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 5、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2015年6月25日公司召开了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总股本31,2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人民币1.50元(含税)。 公司于2015 年8月10日披露了 2014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8月13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15年8月14日。 (二)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未制订半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其他披露事项 (一)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4.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4.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截至2015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如下: ■ 4.4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杨国平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5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600530 证券简称:交大昂立 公告编号:临 2015-029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8月13日下午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由杨国平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的董事为11名,实到9名。独立董事张强先生因公出差,委托独立董事刘维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吴竹平先生因公出差,委托朱敏骏董事先生行使表决权。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二、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授权经营层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授权经营层在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额40%的范围内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授权的有效期自董事会取得股东大会授权之日起的24个月。 三、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总裁对外签署银行借款相关合同的议案》。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向主要商业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以及授权总裁朱敏骏先生负责对外签署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的银行借款相关合同或其他直接借款合同。 四、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投资设立昂立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详见《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编号临 2014-030。 五、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授权经营班子在 1.5亿元额度内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授权经营层根据实际情况,在规定价格之内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详见《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预案公告》,编号临 2014-031。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600530 证券简称:交大昂立 公告编号:临 2015-032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15年 8月13日下午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的监事为6名,实到5名,监事刘牧群先生请假,委托监事朱凯泳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刘益林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通过认真审议,采取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各位监事认为: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5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没有发现参与《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授权经营层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授权经营层在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额40%的范围内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授权的有效期自董事会取得股东大会授权之日起的24个月。 三、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总裁对外签署银行借款相关合同的议案》。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向主要商业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以及授权总裁朱敏骏先生负责对外签署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的银行借款相关合同或其他直接借款合同。 四、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投资设立昂立国际投资有限公司的议案》。详见《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编号临 2014-030。 五、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授权经营班子在 1.5亿元额度内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授权经营层根据实际情况,可在规定价格之内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详见《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回购股份预案公告》,编号临 2014-031。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简称:交大昂立 证券代码:600530 编号:临2015-031号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的预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回购办法”)、《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以下简称“补充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业务指引(2013年修订)》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拟定了回购股份的预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近期A股股票市场大幅震荡,为使股价与公司价值匹配,维护广大股东利益,提高股东回报,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未来发展战略实施以及合理估值水平等因素,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 二、回购股份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三、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2015年8月3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人民币21.52元/股。 在本议案自董事会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回购完成前,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及其他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A股股份 回购股份的数量:在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1.52元/股的条件下,若全额回购,预计可回购股份不少于697.026 万股,占本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235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公司将根据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授权,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 七、预计回购后公司股权的变动情况 ■ 八、管理层对本次回购股份对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重大发展影响的分析 近年来,公司发展稳健,经营情况良好。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27.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0.85亿元。2014年,公司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487万元。若此次回购资金1.5亿元全部使用完毕,按2014年12月31日审计的财务数据测算,回购资金约占公司总资产的5.42%、约占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7.19%。 根据公司经营、财务及未来发展情况,公司认为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股份回购金额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九、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是否存在买卖本公司股份的行为,是否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市场操纵的说明。 前期A股股票市场大幅震荡,为稳定公司股价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同时也为了提升投资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于2015年7月2日至7月3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系统买入本公司股票共计57万股,平均增持成本25.44至30 元/股之间。(详见临 2014-020《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份的公告》。上述行为不涉及内幕交易。除此之外,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做出回购股份决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也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十、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业务指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会议表决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2、董事会本次授权回购股份,有利于增强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维护股东利益,推动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回归。 3、公司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1.5亿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4、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本次授权回购方案可行。 本次回购方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简称:交大昂立 证券代码:600530 编号:临2015-030号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昂立国际(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以当地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本次对外投资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 对外投资概述 1、 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公司计划在香港独资设立昂立国际(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以当地注册登记机关核准为准),第一期注册资本为 1000万港币。主要从事投资、咨询(具体经营范围以相关部门核准为准)。 2、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对外投资已于 2015 年 8月13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上述议案经全体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本次对外投资无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昂立国际(香港)投资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以当地注册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2、第一期注册资本:1000万港币 3、注册地址:香港 4、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董事: 葛剑秋 6、主营业务:投资、咨询。(具体经营范围以相关部门核准为准)。 7、主要投资人的出资比例: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1000 万港币,占注册资本的 100% 。 8、资金来源及出资方式: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的公司未来主要从事大健康领域的投资的业务。 2、本次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未来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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