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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8-1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ST舜船 公告编号:2015-189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信贷业务提前到期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概述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江苏舜天船舶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展公司")于2015年5月13日收到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以下简称"苏州银行")送达的《信贷业务提前到期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通知书宣布发展公司与苏州银行签订的《企业最高额抵押、保证借款合同》、《贷款合同》项下借款金额共计人民币88,390,000元全部提前到期,并要求发展公司及时落实还款资金,归还苏州银行债务。 上述内容具体可见公司于2015年5月16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收到<信贷业务提前到期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87)。 二、进展情况 2015年8月13日,发展公司就上述苏州银行宣布的提前到期的信贷业务,向其偿付了2,718万元人民币。 截至本公告日,苏州银行对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的债权金额为14,121万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 针对公司其他的逾期融资款,公司正在积极研究应对措施。目前,公司正积极与金融机构协商,争取妥善处理公司的逾期银行融资款。 本次公告所述的信贷业务提前到期的进展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不会产生影响。我们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该事项,若有相关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经济利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ST舜船 公告编号:2015-190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 仲裁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SE Shipping Lines Pte. Ltd.(以下简称"SE航运")就1艘31200吨多用途船的租售业务与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Smooth Shipping Limited(以下简称"顺高船务")发生争议事项。公司和顺高船务于2015年6月26日收到SE航运指定仲裁员的通知,但对方尚未明确具体的仲裁请求。 具体内容可见公司于2015年6月3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仲裁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30)。 二、仲裁进展情况 2015年7月9日,公司及顺高船务指定了我方仲裁员。2015年8月14日,公司获悉SE航运已明确了仲裁请求如下: 1、要求公司赔偿损失共计约人民币6,440万元(按1美元=6.4元人民币及1欧元=7.13元人民币折算) 2、要求解除合同和光船租约; 3、要求公司及顺高船务承担其它相关损失、利息及费用。 三、公司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目前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后期利润的可能影响 因该事项尚在仲裁进程中,故本次公告所述的仲裁事项对公司2015年及后期利润的影响尚无法确定。 我们将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该事项,如有相关进展,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以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经济利益。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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