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2015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5-08-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报告期内,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长期以来,依靠投资增长驱动经济发展的增长模式已经不可持续,对于原有相当一部分依靠政府投入获得项目的园林绿化企业来说,将面临较大的挑战。与此同时,为建设“美丽中国”,国家将继续加大环保生态投入,新型城镇化等国策的推出,又为园林行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报告期对于园林绿化产业来说,机遇与挑战并存。 本报告期,公司立足加强内部控制和管理,聘请专业咨询机构,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程序、业务流程,以及管理制度进行梳理和改进,夯实管理基础,并在此基础上,剥离非主营业务,积极整合园林资源,扩充主营业务实力,积极面对园林市场所面临的机遇及挑战。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606.73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279.01%;营业利润为1,089.89万元,上年同期为-612.7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62.57万元,去年同期为-641.37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八达园林100%股权,本次交易分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与募集配套资金两个部分,其中51%以现金方式支付,现金对价84,660.00万元;49%以发行股份方式支付,发行数量不超过11,754.34万股。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对价的100%,即八达园林49%股权价值81,340.00万元。报告期,收购八达园林以现金方式支付的51%的股权已过户到公司名下,发行股份方式收购八达园林49%股权及配套融资已上报中国证监会审批。公司将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上述事宜的后续进展情况。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 本公司于2015年4月9日,经深圳联合产权交易所见证(见证编号JZ20150409054),以人民币300万元的价格受让重庆市深华新投资有限公司(重庆深华新)持有的深圳市华新润达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华新润达)的10%股权,并于2015年4月16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本公司自2015年4月16日持有深圳华新润达100%的股权。@2、 2015年5月12日,本公司及深圳华新润达与深圳市柠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出让所持有的重庆深华新的100%股权,转让款人民币柒佰玖拾伍万壹仟陆佰玖拾叁元捌角柒分(¥7,951,693.87),并于2015年5月28日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自此,本公司及华新润达均不再持有重庆深华新股权。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简称: 深华新 证券代码:000010 公告编号:2015-089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15年8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10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1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000010 证券简称: 深华新 公告编号:2015-090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15年8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 3票同意, 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对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照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我们认真审查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相应的财务报告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公司2015年半年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公司2015年半年度财务报表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编制,真实、公允地反映了深华新201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5年上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监事会同意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按期披露。 特此公告。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8月17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