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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5-08-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金智科技股票代码002090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李剑李瑾
电话025-52762230025-52762205
传真025-52762929025-52762929
电子信箱tzb@wiscom.com.cntzb@wiscom.com.cn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565,975,224.64543,981,451.964.0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80,678,942.9336,387,198.37121.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39,040,371.1828,386,130.5337.5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48,628,099.24-54,840,846.8411.3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38810.1784117.5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37230.1721116.3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0.74%5.91%4.83%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2,040,565,258.391,649,401,916.3023.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983,071,719.20721,209,002.6636.31%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8,576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普通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普通股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江苏金智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38.58%87,323,8000质押63,500,000
建信基金-兴业银行-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其他4.44%10,058,67510,058,675  
东吴基金-宁波银行-东吴鼎利56号资产管理计划其他3.70%8,382,2298,382,229  
葛宁境内自然人3.29%7,444,8005,583,600  
叶留金境内自然人1.71%3,877,0003,057,749  
冯伟江境内自然人1.55%3,510,8002,783,100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四组合境内自然人1.45%3,280,2610  
从菊林境内自然人1.31%2,960,6710  
朱华明境内自然人1.07%2,423,6001,817,700  
蒋文贤境内自然人1.04%2,360,122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公司前10名股东中,江苏金智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金智集团”)与葛宁、叶留金、冯伟江、朱华明间存在关联关系,上述4名自然人股东均持有金智集团的股权。金智集团及前述4名自然人股东与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建信基金-兴业银行-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东吴鼎利56号资产管理计划为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两者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及一致行动,未知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是否一致行动。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公司前10名股东中,金智集团、从菊林、蒋文贤三名股东分别通过信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384,033股、2,960,671股、2,360,122股。

注: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已于2015年6月30日到位,并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5年6月30日出具《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衡验字[2015]00083号)验证确认,公司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分别变更为人民币226,318,404元、226,318,404股。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于2015年7月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于2015年7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为了保持与公司财务报表中公司股本的一致性,上表中公司前10名股东情况已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所持股份计算入内。2015年6月3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入册的前10名股东情况详见公司2015年7月1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的《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增股份变动报告及上市公告书》及其摘要。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公司总体经营情况回顾

报告期内,公司总体经营情况良好,实现营业收入56,597.52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04%;公司持续加强内部管理,有效控制营业成本及期间费用,盈利能力进一步提升,2015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37.53%。公司2015年上半年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较上年同期增长220.80%、120.85%、121.72%,主要原因为公司2015年2月完成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300万股股权的转让,对公司业绩影响较大。

公司长期坚持自主知识产权,坚持以软件为核心能力的研发创新,持续加大软件研发投入,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报告期内,公司围绕智能电网、智慧城市两大业务领域,加强自主研发创新力度,研发成果显著。在智能电网研发方面,公司220kV变压器成套保护装置iPACS-5941T2-G顺利完成了国家电网公司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专业入网检测,公司iPACS-5776D智能测控装置顺利通过国网新一代自动化装置集中专业检测,公司UK-5508故障录波测距系统顺利通过国网专业技术检测,公司低压马达保护器LPC-3532装置顺利通过中海油关键技术测试,对公司在电网自动化和发电厂及工业企业电气自动化市场的业务巩固和开拓具有重要意义。在智慧城市研发方面,公司以智慧城市研究院作为智慧城市业务的创新引擎,紧扣国家产业结构战略调整的城镇化产业发展要求和智慧城市应用的现状开展研发创新工作,引领产业发展。报告期内,作为江苏省智慧城市产业联盟盟主单位,公司协办了“江苏省ITSS推广宣贯暨两化融合对接交流会”、“第十四届南京社会公共安全防范产品及技术展览会”等大型技术交流会。

报告期内,在电网自动化业务方面,公司在国家电网集中招标采购和智能变电站推广应用方面,继续取得良好业绩。在国家电网公司2015年上半年输变电统一招标采购及协议库存招标采购中,公司累计中标合同金额1.81亿元,中标产品涉及110(66)kV变电站监控系统、110(66)kV智能变电站监控系统、110(66)kV继电保护设备、配电终端等。其中,在国家电网公司组织的2015年第一次配电终端协议库存招标活动中,公司中标配电终端装置2,800多套,中标金额4,854万元,中标金额位列所有厂家第一名,再次确立了公司在智能配网领域的行业地位。这些成绩的取得,进一步提高了公司的品牌影响力和行业地位,标志着公司已经成为国内智能电网领域技术和产品的主流供应商之一。国家智能电网建设的战略性机遇及公司在该领域取得的良好业绩,是公司电网自动化业务持续增长的坚实基础。

报告期内,在发电及工业企业电气自动化业务方面,业绩保持平稳增长。在火电厂电气自动化领域,公司以行业领先的品牌及技术优势,保持持续稳定增长,中标华能集团、华电集团、大唐集团、国电集团、国电投集团及其他发电企业所属大型发电厂多台600MW及以上级机组的大型发电厂电气自动化系统、电厂网络监控系统及综合保护装置。在风电、太阳能等新能源行业领域,公司积极推广新能源监控系统与保护装置,市场拓展顺利,中标华电台儿庄风电场一期、福建莆田坪洋风电场、华电沽源白土窑20MW光伏发电、华能泗水20MWP太阳能并网发电、张家港金陵体育屋顶光伏发电、长江润发屋顶光伏发电等项目;在石化行业领域,公司进一步巩固快切、保护类装置的行业领先地位,中标中石化、中海油、中石油下属多个分公司的快切及保护装置项目,同时,公司积极拓展产品种类,积极推广综合自动化等产品在石化行业的应用,在中石化电气框架招标中取得良好成绩,中标九江石化综合自动化系统项目等项目。此外,公司积极开展核电领域产品拓展工作,公司计算机监控系统、电厂控制及保护装置顺利通过中核集团合格供应商审核。

报告期内,在IT业务方面,公司围绕“让城市更智慧,让生活更美好”的使命,积极参与智慧城市建设,在智能交通、平安城市、智能建筑等领域均取得良好业绩。报告期内,公司成功中标安徽蚌埠市交通环境综合改善工程、安徽界首市公安局天网二期工程、新疆大剧院智能化项目、新疆乌鲁木齐万达文华酒店智能化项目、德国采埃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亚太区数据中心项目、国家电网冀北电力数据中心深度支持服务等大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公司前期承建的“徐州医学院附属医院病房综合楼智能化系统项目”荣获“2013-2014年度中国安装工程优质奖(中国安装之星)”、“南京青奥安保通信指挥系统”等三个项目获得“2013-2014年度南京安防优秀工程奖”,在行业内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公司参与设计、实施的科技项目“信息通信运维资源模型的研究与应用”,通过了江苏省电力公司专家组的评审验收,被认定达到国际领先水平,体现了公司在电力行业运维服务市场上的优势地位。此外,公司积极探索“互联网+”的创新业务模式,提供服务于城市市民的垂直应用解决方案以及运营实践,推动行业发展。其中,公司“城市静态交通解决方案”已在多个项目进行试点。

报告期内,在电力工程设计与服务业务方面,公司继续保持了在风电、光伏、输变配电领域咨询设计业务的良好发展势头。在风电场咨询设计领域,公司中标华能广西南宁马山状元120MW风电场、大唐国际河北崇礼西桥梁风电场、华能木里卡拉风电场、华能会理尖山风电场等多个项目。在光伏电站咨询设计领域,公司中标华电赣榆墩尚渔光互补光伏电站、中电投云南会泽县火红乡并网光伏电站、江苏永桥生态农业观光园光伏并网电站、赣榆区农光互补项目二期等多个项目。在输变配电咨询设计领域,公司中标江苏省电力公司大检修220KV黄岗变、220KV都梁变等改造工程,西藏电力公司山南曲松110KV新建工程,南京地区北外滩威尼斯水城十三街区、南京汤泉东方国际花园、中铁房地产集团江苏置业有限公司等新建居住区配电设计等多个项目。在工程服务领域,由公司EPC管理的江苏中烟分布式光伏电站、金风科技2MW微网工程等项目进展顺利,预计于下半年投产发电。

报告期内,在新能源投资运营业务方面,公司自主投资、开发、设计和建设管理的新疆昌吉木垒老君庙风电场一期(49.5MW)项目各项建设工作进展顺利,预计将于下半年建成并进行并网发电;公司在保加利亚的两个太阳能光伏电站(共计5MW)运营正常,为公司带来良好的投资回报;此外,公司于2015年6月收购完成保加利亚瑞森5MW光伏电站,进一步扩大了公司在保加利亚的光伏电站运营规模,有利于进一步降低管理成本,提高光伏电站业务对公司的利润贡献。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利用上市公司平台促进业务发展,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已经中国证监会正式核准,新增股份已于2015年7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此外,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满足,本期共有134名激励对象在本行权期可行权,可行权期权数量共计540.05万份,行权期为2015年7月10日-2016年7月9日。

(2)公司面临的经营环境及对策

在电网自动化业务方面,国家电网公司和南方电网公司的集中招标采购模式将覆盖110KV以上电压等级的所有二次设备领域,国家电网公司已将35KV等级二次设备也纳入集中招标采购范围,配网主站及终端也将逐渐采用集中招标模式,10KV以上的所以保护测控装置都将进行严格的专业检测,市场进入门槛越来越高,技术、价格、质量、服务和品牌的竞争越趋激烈。南瑞集团、北京四方、许继电气经过多年积累,具有技术和品牌优势,成为行业领先者,形成了比较高的行业进入门槛。2009年以来公司加大了与智能电网相关的智能变电站、配网智能检测等电网自动化新技术和新产品研发和市场推广力度,利用后发技术优势,走差异化的电力自动化技术和产品研发及市场营销战略,成为该市场领域中的后起之秀。目前,公司正在积极争取在国家电网公司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监控和保护设备集中招标采购中取得实质突破。

在发电厂及工业企业电气自动化业务方面,电源侧投资整体趋稳,其中火电投资将逐步降低,水电、风电、光伏等清洁能源、核电投资增速将有望进一步提升。针对火电投资将逐步降低的趋势,公司凭借业内品牌优势,积极采取措施,努力提高跟踪项目的中标率,将在确保新建机组市场份额的同时,积极挖掘现有火电机组的改造机遇,努力寻求持续增长。同时,公司持续加大新能源、石化、核电领域的研发及市场推广力度,注重系统性解决方案的策划和推广,新能源、石化、核电等领域的合同比重有望进一步增长,成为公司新的增长点。此外,公司积极推进东南亚等海外市场建设,为公司发电厂及工业企业电气自动化业务打开更广阔的国际市场空间。

在IT业务领域,国家“十二五”规划对智慧城市的支持和鼓励,进一步加快智慧城市的建设步伐,市场容量巨大。伴随智慧城市的建设高潮,公司将继续提供网络数据平台、智能建筑、智能终端等智慧城市基础建设的综合解决方案,为智慧城市的快速发展提供保障。同时,公司将借助大数据、云服务平台的大量灵活信息整理承载手段和互联网媒体社交平台的自由性,把智慧城市建设与城市市民相互连接起来,解决城市生活中垃圾处理、停车困难等持久问题,让市民真正切实体验智慧城市。

在电力工程设计与服务业务领域,公司发展的大方向与国家政策积极鼓励的分布式能源、节能减排及发展服务业的大方向相一致,市场前景广阔。公司为电力行业工程设计综合乙级资质,面临的主要竞争对手主要为中能建、中电建所属央企甲级电力设计院及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所属地方电力设计院,尚无法参与火力发电厂设计的竞争,而电网设计市场目前也主要为电网公司所属设计院所占据。公司以风电、光伏、变配电、节能减排等细分市场为切入点和重点发展方向,在风电等新能源领域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并通过项目开发、项目投资咨询、项目建设管理等业务链延伸,不断拓宽业务渠道,为该业务未来的发展开拓更大的发展空间。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2015年6月,公司在保加利亚的全资子公司Wiscom Investment收购了Bul-Group 2000 LTD100%的股权,该公司于报告期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徐兵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90 证券简称:金智科技 公告编号:2015-049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7日以书面、邮件、电话的方式发出,于2015年8月17日上午9:00在南京市江宁开发区将军大道100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中董事葛宁、董事叶留金、独立董事李永盛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其余董事现场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徐兵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代表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2015年8月18日的《证券时报》。

2、会议以8票同意,1票回避,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智慧城市业务孵化基金的议案》,关联董事贺安鹰进行了回避表决,其他董事均表决同意。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8月18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智慧城市业务孵化基金的公告》。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设立智慧城市业务孵化基金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设立智慧城市业务孵化基金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002090 证券简称:金智科技 公告编号:2015-051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智慧城市业务孵化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发展新型智慧城市业务、促进公司智慧城市业务的发展,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东大金智信息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智信息”)拟出资设立智慧城市业务孵化基金,通过孵化基金参股与金智信息业务相关的技术及产品开发、互联网应用等科技创新型初创公司。

一、本次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金智信息拟与贺安鹰、钱学松三方共同出资1000万元设立有限合伙型智慧城市业务孵化基金,其中,由金智信息出资998万元、贺安鹰出资1万元、钱学松出资1万元。

因本次孵化基金出资人中,贺安鹰为公司的董事、执行副总经理、实际控制人之一,上述设立智慧城市业务孵化基金事项构成关联双方共同投资的关联交易。

2015年8月1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公司关于设立智慧城市业务孵化基金的事项。在该事项表决时,关联董事贺安鹰回避了表决,执行了有关的回避表决制度。

根据《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设立智慧城市业务孵化基金的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自然人:贺安鹰

与公司关联关系:公司董事、执行副总经理、实际控制人之一,金智信息总经理,持有公司控股股东江苏金智集团有限公司3.33%的股权,目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74.9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7%。

2、自然人:钱学松

金智信息副总经理,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设立孵化基金的基本情况

基金名称:南京金智智慧城市创业投资中心(最终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

基金规模:人民币1,000万元

基金形式: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股权投资,债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债权投资管理,实业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具体以工商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合伙人姓名及出资:

合伙人名称合伙人性质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江苏东大金智信息系统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99899.8%
贺安鹰普通合伙人10.1%
钱学松普通合伙人10.1%
合计1,000100%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由各合伙人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予以分配或承担。

投资对象及投资方式:该基金的投资对象为与金智信息业务相关的技术及产品开发、互联网应用等科技创新型初创公司,对每个孵化对象投资规模原则不超过200万元,以参股为主,原则不控股,基金为孵化对象嫁接资源,输出市场资源、管理经验。

四、本次设立智慧城市业务孵化基金的目的、风险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设立基金的目的

金智信息是公司旗下专业从事IT业务的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85%的股权。近年来,金智信息围绕“让城市更智慧,让生活更美好”的使命,专注于智慧城市解决方案的研究和实践,积极参与智慧城市建设,在智能交通、平安城市、智能建筑等领域均取得良好业绩。

为了持续改善IT业务的整体业务质量和综合盈利能力,在传统的集成型业务基础上,金智信息积极探索“互联网+”的创新业务模式,积极寻求智慧城市领域更多运营机会,致力于发展新型智慧城市业务,提供服务于城市市民的垂直应用解决方案以及运营实践,推动行业发展。

本次设立智慧城市业务孵化基金,可以更好地依托市场寻找与公司战略发展相匹配的外部优质的创业团队或公司,通过天使或早期资本介入,同时利用公司品牌、资金、市场、人才等综合能力进行孵化培养,最终可为公司的新型智慧城市业务注入更多新鲜的血液,有利于公司智慧城市业务的发展壮大。

2、可能存在的风险

孵化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公司本次投资可能将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并且孵化基金在投资过程中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公司经营管理、交易方案、并购整合等多种因素影响,将可能面临投资效益不达预期或基金亏损的风险。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积极采取相应的对策和措施进行控制和化解。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为金智信息自有资金,且占公司资产总额的比例较小,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召开本次董事会前,认真阅读了本次关联交易的有关文件,事前认可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经认真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金智信息设立智慧城市业务孵化基事项,交易公平合理,定价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次设立智慧城市业务孵化基金,可以更好地依托市场寻找与公司战略发展相匹配的外部优质的创业团队或公司,通过天使或早期资本介入,同时利用公司品牌、资金、市场、人才等综合能力进行孵化培养,最终可为公司的新型智慧城市业务注入更多新鲜的血液,有利于公司智慧城市业务的发展壮大。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同意金智信息设立智慧城市业务孵化基金的事项。

六、保荐机构意见结论

公司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核查后,发表结论意见如下:

1、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2、本次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设立智慧城市业务孵化基金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设立智慧城市业务孵化基金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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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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