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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8-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77   证券简称:大港股份 公告编号:2015-052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鉴于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于2015年6月28日届满,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于2015年8月17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

  会议经过认真讨论,一致同意选举王东芹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个人简历附后),与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任期一致。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王东芹,女,1985年12月出生,本科学历。历任镇江大成新能源有限公司职员、综合部部长;本公司行政人事中心行政经理、办公室主任;镇江大成新能源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镇江港能电力有限公司总经理。王东芹女士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聘任的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特此公告。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77      证券简称:大港股份    公告代码:2015-053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5年8月1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15年8月14日刊登了《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15年8月17日下午2:30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8月16日下午3:00至2015年8月17日下午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8月16日下午3:00至2015年8月17日下午3:00)。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 8人,代表股份171,003,98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71 %,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1人,代表股份158,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5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3,003,98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7 %。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林子文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与《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本议案采用了累积投票制。表决结果如下:

  林子文:同意170,913,65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当选公司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913,6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1% ;

  王东晓:同意170,913,65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当选公司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913,6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1%;

  胡志超:同意170,913,65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当选公司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913,6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1% ;

  吴晓坚:同意170,913,65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当选公司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913,6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1% ;

  薛琴:同意170,913,65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当选公司非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913,6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1% ;

  陈留平:同意170,913,65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当选公司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913,6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1% ;

  张学军:同意170,913,65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当选公司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913,6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1% ;

  王晓瑞:同意170,913,65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当选公司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913,6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1% ;

  郝日明:同意170,913,65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当选公司独立董事;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913,6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1% ;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审议并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本议案采用了累积投票制。表决结果如下:

  贡震秋:同意170,913,65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当选公司监事;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913,6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1% ;

  骆群:同意170,913,65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当选公司监事;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2,913,6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31% ;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个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3、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1,003,9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的0%,本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同意13,003,98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由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杨亮、胡罗曼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股东大会决议;

  2、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077 证券简称:大港股份 公告代码:2015-054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5年8月11日前以电话、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董事及监事,于2015年8月17日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公司监事和公司全体高管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林子文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并以举手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林子文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林子文先生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郝日明、陈留平、张学军、王晓瑞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成立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人员组成的议案》

  同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各专业委员会的成员组成。具体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林子文

  成员:郝日明(独立董事)、陈留平(独立董事)

  张学军(独立董事)、王晓瑞(独立董事)

  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张学军(独立董事)

  成员:林子文、王晓瑞(独立董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郝日明(独立董事)

  成员:薛琴、王晓瑞(独立董事)。

  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陈留平(独立董事)

  成员:吴晓坚、张学军(独立董事)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谊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聘任吴晓坚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兼任公司副总经理(联系电话:0511-88901009;传真:0511-88901188;电子邮箱:dggfwu@hotmail.com。),聘任薛琴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方留平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刘玉娟女士、陈峰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助理。

  上述人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上述人员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郝日明、陈留平、张学军、王晓瑞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孙丽娟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聘任李雪芳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电话:0511-88901009;传真:0511-88901188;电子邮箱:lexuefang@sina.com。),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上述人员简历见附件。

  特此公告。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七日

  附件:

  董事长简历:

  林子文,男,1969年1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历任公司证券投资部部长、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江苏瀚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江苏瀚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其控股子公司镇江新区大港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因而林子文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第二大股东均存在关联关系。林子文先生持有本公司10000股股份,与公司拟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王谊,男,1978年5月出生,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本公司办公室副主任;本公司经营管理部副部长;本公司综合部、企管部部长;镇江大成新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任镇江大成新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镇江港能电力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王谊先生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聘任的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吴晓坚,男,1973年1月出生,本科,经济师。历任本公司计划财务部副部长(主持工作);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兼证券部部长。现任本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吴晓坚先生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吴晓坚先生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11-88901009;传真:0511-88901188;电子邮箱:dggfwu@hotmail.com。

  薛琴,女, 1976年6月出生,本科,会计师。历任本公司财务部部长,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薛琴女士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聘任的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方留平,男,1972年5月出生,本科,工程师。 历任镇江市港龙石化港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镇江大成硅科技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本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兼任镇江东尼置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镇江市港发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苏中技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董事长。方留平先生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聘任的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刘玉娟,女,1975年11月出生,本科,会计师。历任镇江新区大港开发总公司计划财务处会计;本公司计划财务部会计、财务部副部长;本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审计部部长);镇江市港龙石化港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刘玉娟女士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聘任的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陈峰,男,1985年11月出生,本科,助理工程师。历任无锡华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镇江新区公用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工程部;本公司党群工作部副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办公室主任。现任中科大港激光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峰先生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聘任的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审计部门负责人简历:

  孙丽娟,女,1974年1月出生,本科,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曾任职于华东制罐有限公司财务部、本公司财务部;本公司企业管理部任部长、审计部任部长;镇江大成硅科技有限公司任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审计部门负责人兼审计部部长。孙丽娟女士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李雪芳,女,1977年12月出生,大专,会计师,曾任职于海南赛格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北京证券营业部交易部;本公司证券部。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兼证券部部长。李雪芳女士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李雪芳女士的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11-88901009;传真:0511-88901188;电子邮箱:lexuefang@sina.com。

  

  证券代码:002077 证券简称:大港股份 公告代码:2015-055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5年8月11日前以电话、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通知公司全体监事,于2015年8月17日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贡震秋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以举手表决方式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贡震秋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本届监事会任期一致,自本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贡震秋女士个人简历:

  贡震秋,女,1976年8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历任镇江新区财政局经建科科长,镇江新区经济开发总公司计划财务部部长。现任江苏瀚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部长、总经理助理。江苏瀚瑞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其控股子公司镇江新区大港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因而贡震秋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及第二大股东均存在关联关系。贡震秋女士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拟聘任的董事、监事及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没有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特此公告。

  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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