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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8-1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 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临2015-057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于2015年8月13日、2015年8月14日、2015年8月17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 ●经公司自查及向控股股东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征询,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股东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内(2015年8月13日、2015年8月14日、2015年8月17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函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于2015年6月18日获中国证监会受理,具体详见2015年6月24日公司发布的《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的公告》,该事项存在审批或实施风险,请认真阅读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并注意投资风险。 2、公司前期披露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宜。 5、经向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轻纺(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征询,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不存在对本公司股价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计划于2015年8月25日公布2015年半年度报告,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报刊和网站刊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房地产 公告编号:2015-56 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介绍 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中房地产,证券代码000736,已连续三个交易日(2015年8月13日、8月14日、8月17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0%以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调查核实,并与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沟通,核实情况如下: (一)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我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五)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重要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一)公司自查不存在违反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公司于2015年7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1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与2015年8月12月披露的2015年半年度实际业绩情况不存在较大差异。 (三)公司根据公司债发行工作进展,于2015年8月12日披露了《公开发行2015年公司债票面利率公告》,于2015年8月17日披露了《公开发行2015公司债券发行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50、2015-55。 (四)本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我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报刊、网站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中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十七日 证券代码:603128 证券简称:华贸物流 公告编号:临2015-039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正在筹划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影响的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7月21日起停牌,详见公司2015年7月21日发布的《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31)。停牌期间,公司于2015年7月28日发布了《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32)。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本次交易类型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上述事项预计会对公司构成重大资产重组。2015年8月4日,公司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33)并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8月4日起预计停牌不超过一个月。停牌期间,公司于2015年8月11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34)。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积极推进本次重组事项涉及的各项工作。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0750 证券简称:国海证券 公告编号:2015-81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第一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8月17日,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海证券)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广西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投资集团)通知,其于2015年7月6日至8月17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3,553.3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6%,广西投资集团承诺六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增持的国海证券股份。本次增持后,广西投资集团持有国海证券股份60,924.092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68%。 本次增持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所持股份变动的有关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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