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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5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5-08-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

  ■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3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单位:股

  ■

  2.4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年上半年,全球经济温和性稳定增长。发达经济体中,美国经济稳健复苏,欧洲和日本前景仍不确定;新兴市场经济体增速放缓,尤其是俄罗斯、巴西、南非出现明显下滑。我国宏观经济的外部环境基本稳定。从国内经济运行情况看,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运行处在合理区间,主要指标逐步回暖,呈现缓中趋稳、稳中有好的发展态势。上半年GDP同比增长7.0%,整体处于合理区间;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经济发展速度趋缓,经济结构进一步调整和优化。但2015年上半年,由于前期形成的大量过剩产能、房地产高库存以及高企的地方政府债务正在逐步消化,造成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

  董事会紧密围绕公司战略愿景,认真落实年初确定的经营发展计划;着力推进经营转型,创新金融服务,积极探索适应新常态的“产融结合”发展道路,使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有效提升;加快推进公司资本运作进程,扎实做好市值管理工作;推进高度重视风险控制工作,加强完善风险控制制度体系建设。

  (一)经营业绩稳步增长,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

  2015年上半年,董事会要求公司经营层以进一步提升经营业绩和经营能力为指导的统一目标,狠抓经营业绩,提升股东回报。在目前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较为严峻的情况下,公司经营业绩稳步提升,经济效益显著提高,主要经济指标较上年同期表现出较好的增长态势。上半年实现营业总收入42.57亿元,同比增长38.7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4.42亿元,同比增长28.10%;净资产收益率8.98%,保持了较高水平。

  (二)加大公司资本运作力度,助推公司跨越式发展

  2015年上半年,公司加快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募集配套融资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经完成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得国务院国资委对本事项总体方案的原则同意,为最终完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奠定坚实的基础。此外,公司持续深化产融结合力度,公司全资子公司航空产业投资以战略投资者身份拟出资4.00亿元,参与中航工业发动机精铸叶片项目,以期通过财务性股权投资于航空产业等高端制造业并从中获得良好投资回报的发展愿景。公司积极探索新的资本运作模式,控股子公司新兴(铁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获准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为下一步快速发展提供良好的资本运作平台。同时,经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复,原则同意公司参股子公司中航生物下设临床级细胞治疗技术研究中心成为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这些资本运作使得中航资本有新的利润增长点,已初步形成“产融结合”的良性互动机制,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保证。

  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进展。

  2015年上半年,中国经济进入新常态,宏观经济运行缓中趋稳,经济结构进一步调整和优化。在董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公司经营班子带领全体干部员工,以公司五年战略规划为统领,以市场化对标为原则,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努力拼搏,锐意进取,不断推进业务转型和创新,高度重视风险防范,全面深化市场化改革,各项重大战略举措稳步推进,综合金融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其中证券公司、信托公司、租赁公司都超额完成半年度经营目标,并且取得了辉煌的经营成绩,收入和盈利水平实现了大幅度增长,为公司稳步向“成为根植航空产业、深具中国产融结合特色的一流上市金融控股公司”的战略愿景迈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

  4.2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公司应当说明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期的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参见附注七、1,合并范围的变动情况参见附注六。

  4.4 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审计,并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董事会、监事会应当对涉及事项作出说明。

  ——

  

  证券代码:600705 证券简称:中航资本 公告编号:临2015-059

  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

  (通讯和现场)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 2015 年 8 月 13 日发出的会议通知,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中航资本”)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于 2015 年 8月 18日 10 时在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乙 10 号艾维克大厦 20 层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孟祥泰先生主持。

  经与会全体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框架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公司拟联合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对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和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合计不超过498,887.00万元,其中公司增资总金额合计不超过190,622.50万元,(如除中航资本外的增资各方经其内部有权机构决策未能按本次签署的合同约定足额认购本次增资,则中航资本有权在增资各方未认足的额度内予以优先全额补足,并相应调整增资各方认购本次增资的金额,该情形下中航资本的增资金额上限不受上述增资金额上限的限制)。为此,公司与其他方拟签署《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框架协议》。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陈元先先生、李平先生、赵桂斌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经非关联股东审议批准,公司关于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将另行决议并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9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航资本为控股子公司中航租赁美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陈元先先生、李平先生、赵桂斌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经非关联股东审议批准,公司关于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将另行决议并公告。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航资本为全资子公司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人民币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经审议批准,公司关于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将另行决议并公告。

  特此公告。

  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0705 证券简称:中航资本 公告编号:临2015-060

  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增资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增资标的: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飞集团”)、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飞集团”)。

  ●增资金额: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资本”或“公司”)拟联合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2357.HK,以下简称“中航科工”)、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372.SH,以下简称“中航电子”)、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0768.SZ,以下简称“中航飞机”)和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013.SZ,以下简称“中航机电”)共同对沈飞集团和成飞集团现金增资总金额合计不超过498,887.00万元,其中公司增资总金额合计不超过190,622.50万元1(如除中航资本外的增资各方经其内部有权机构决策未能按本次签署的合同约定足额认购本次增资,则中航资本有权在增资各方未认足的额度内予以优先全额补足,并相应调整增资各方认购本次增资的金额,该情形下中航资本的增资金额上限不受上述增资金额上限的限制。)。

  ●本次交易标的尚未完成评估,增资各方对沈飞集团、成飞集团的具体增资金额等事项尚待确定。各交易方将待未决事项确定后另行签署增资协议。届时,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予以审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述

  公司拟联合中航科工、中航电子、中航飞机、中航机电共同对沈飞集团和成飞集团增资合计不超过498,887.00万元,其中公司增资总金额合计不超过190,622.50万元2(同脚注1)。各增资方的具体增资情况如下:

  ■

  上表中的增资金额上限为增资各方对沈飞集团、成飞集团合计增资额的上限。在沈飞集团、成飞集团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增资价格确定后,增资各方在各自的增资金额上限内分别确定对于沈飞集团、成飞集团的增资金额,最终使增资各方在增资完成后在沈飞集团的持股比例等于其在成飞集团的持股比例。

  本次增资的增资价格将根据以2015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经各方认可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确认并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的沈飞集团、成飞集团净资产评估值确定。

  中航科工、中航电子、中航飞机、中航机电、成飞集团和沈飞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同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公司与中航科工、中航电子、中航飞机、中航机电共同对沈飞集团和成飞集团增资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对成飞集团和对沈飞集团增资的行为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标的尚未完成评估,增资各方对沈飞集团、成飞集团的具体增资金额等事项尚待确定。各交易方将待未决事项确定后另行签署增资协议。届时,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予以审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投资方介绍

  1、中航科工

  企业名称: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市辖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甲5号2号楼8层

  法定代表人:林左鸣

  注册资本:547,442.9167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开发、制造、销售和改进航空产品,为国内外客户提供直升机、教练机、通用飞机、支线飞机,以及与国外的航空产品制造商共同合作开发和生产航空产品。

  2、中航电子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海二路29号院8号楼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曙光西里甲5号院20号楼第八、九层

  法定代表人:卢广山

  注册资本:175,916.2938万元

  主营业务:航空、航天、舰船、兵器等领域机械电子、航空电子、自动控制、惯性导航等的研制、生产、销售及服务等。

  (2)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合并报表)

  单位:万元

  ■

  注:以上数据2014年度已经审计,2015年一季度未经审计。

  3、中航飞机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注册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西飞大道一号

  主要办公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西飞大道一号

  法定代表人:方玉峰

  注册资本:276,864.5071万元

  主营业务:飞机、飞行器零部件、航材和地随设备的设计、试验、生产、维修、改装、销售、服务及相关业务;飞行机务保证及服务;飞机租赁及相关服务保障业务;技术装备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及技术服务;航空及其它民用铝合金系列产品和装饰材料的开发、设计、研制、生产、销售以及相关的技术服务。

  (2)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合并报表)

  单位:万元

  ■

  注:以上数据2014年度已经审计,2015年一季度未经审计。

  4、中航机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襄阳市高新区追日路8号

  主要办公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三元桥曙光西里甲5号院20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坚

  注册资本:93,117.2208万元

  主营业务:航空机电产品。

  (2)最近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合并报表)

  单位:万元

  ■

  注:以上数据2014年度已经审计,2015年一季度未经审计。

  三、增资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1、沈飞集团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1994年6月28日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注册地址:沈阳市皇姑区陵北街1号

  主要办公地点:沈阳市皇姑区陵北街1号

  法定代表人:郭殿满

  注册资本:421,966.42万元

  经营范围:设计、试验、研制、生产飞机及零部件制造;沈飞客车、轻型越野车制造;机械电子设备、工装模具制造;金属材料、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橡胶制品销售;建筑装饰装修(持资质施工);技术开发、转让、服务咨询;进出口贸易(持批准证书经营);航空模型展览;吊车维修、改造、安装;供热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

  (3)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合并报表)

  单位:万元

  ■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成飞集团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1998年9月25日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黄田坝纬一路88号

  主要办公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黄田坝纬一路88号

  法定代表人:程福波

  注册资本: 72,915.40万元

  经营范围:机械、电气、电子、航空产品及其零部件、轻型载重汽车、摩托车、机电设备、非标设备、工夹量具、金属制品(不含稀贵金属)、非金属制品、光缆及其通讯设备(不含无线电发射设备)、新型材料及其制品、家具、五金件、工艺美术品(不含金银制品)的设计、制造、加工、销售,航空产品维护及修理、通用航空机场服务、进出口业务、商品销售(除国家禁止流通物品外)、室内外装饰、装修、物资储运、居民服务、经济科技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建筑设计、维修;二类(小型客车维修(含轿车)(一、二级维护,总成修理,维修救援,小修))(凭许可证经营,有效期至2018年12月05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结构

  ■

  (3)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合并报表)

  单位:万元

  ■

  注: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四、增资协议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

  中国航空科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航航空电子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中航飞机股份有限公司、中航工业机电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增资规模及增资方式

  增资各方同意按以下金额上限对沈飞集团、成飞集团进行增资:

  ■

  各方同意,上表中的增资金额上限为增资各方对沈飞集团、成飞集团合计增资额的上限。在沈飞集团、成飞集团按照本协议约定的增资价格确定后,增资各方在各自的增资金额上限内分别确定对于沈飞集团、成飞集团的增资金额,最终使增资各方在增资完成后在沈飞集团的持股比例等于其在成飞集团的持股比例。

  增资各方同意,如最终增资各方(除中航资本外)经其内部有权机构决策未能按上述金额足额认购本次增资,则中航资本有权在增资各方未认足的额度内予以优先全额补足,并相应调整增资各方认购本次增资的金额,该情形下中航资本的增资金额上限不受上表约定增资金额上限的限制;如中航资本未能全额补足,或中航资本经其内部有权机构决策后,未能按上述金额足额认购本次增资,则由增资各方对认购本次增资的金额另行协商确定。

  各方进一步同意,如沈飞集团的原股东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成飞集团的原股东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参与认购本次增资,各方应在确保上述约定的前提下,与参与本次增资的沈飞集团、成飞集团原股东签订增资协议,并确定最终认购本次增资的各方及认购金额。

  增资各方同意全部以货币方式认购沈飞集团、成飞集团本次增资。

  3、增资价格

  各方同意,本次增资的增资价格将根据以2015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经各方认可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确认并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的沈飞集团、成飞集团净资产评估值确定。

  各方同意将根据上述评估备案结果签订增资协议以确认增资价格。

  4、增资各方的出资

  各方同意根据最终确认的增资方、增资价格、增资金额来计算增资各方计入沈飞集团、成飞集团注册资本的出资金额、出资比例及沈飞集团、成飞集团完成本次增资后的注册资本,并将签订增资协议予以确认。

  各方同意自沈飞集团、成飞集团关于本次增资的评估备案完成并就本协议未决事项达成一致后另行签订的增资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增资各方最终的认缴金额一次性足额汇入沈飞集团、成飞集团指定账户。沈飞集团、成飞集团应自收到增资各方缴付增资款后及时办理增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5、协议的生效

  1、本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在下列各项条件全部完成时生效:

  (1)各方就本次增资完成了所有内部有权机构的决策程序;

  (2)沈飞集团、成飞集团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结果已经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核备案。

  2、就前款第(1)项约定各方进一步同意,如最终任何增资方未能通过其内部有权机构决策,则该项条件仅对该增资方不生效,而不影响本协议对其他各方的效力。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快速的增长,在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的显著提升的同时,我国周边安全形势日益严峻和复杂,防务航空装备行业迎来历史发展机遇。防务航空装备行业作为技术密集、资本密集型行业,具有典型的高投入、长周期和高收益资本特性,也需要较大的资本进行长期投入。

  公司作为中航工业重要的金融平台,担负着发挥产融结合优势、探索航空产业发展模式的重要使命。沈飞集团和成飞集团作为我国歼击机的整机制造单位,是国防主力战机的研制基地。公司本次通过增资沈飞集团和成飞集团两大防务航空装备主要企业,在提高我国防务航空装备能力、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时,预期能够得到合理的投资回报。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陈杰先生、贺强先生、刘纪鹏先生对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阅,认为本关联交易所履行的审批、披露程序符合有关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同意本次关联交易议案。

  七、备查文件

  1、《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框架协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书面文件;

  4、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0705 证券简称:中航资本 公告编号:临2015-061

  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中航国际租赁

  有限公司美元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不超过5亿美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租赁”)飞机租赁业务发展需要,拟向中国进出口银行(以下简称“口行”)申请5亿美元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中航租赁上述美元贷款提供全额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飞机租赁业务开展过程中对美元资金的需求,中航租赁拟向口行申请美元流动资金贷款,总计为5亿美元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该贷款将用于飞机预付款以及项目过桥美元资金的支付。为了保持与航空公司良好的合作,进一步促进中航租赁飞机租赁业务的快速发展,中航资本同意就上述美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全额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累计不超过5亿美元。

  目前,由于中航租赁控股股东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其他股东大部分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航工业”)下属成员单位,上述单位的主管部门和实际控制人与公司的控股股东同为中航工业,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10.1.3 第(二)项之规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公司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因此,关联董事陈元先先生、李平先生、赵桂斌先生在决议中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将该担保事项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亦同意该担保事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了《关于中航资本为控股子公司中航租赁美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经非关联股东审议批准,公司关于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将另行决议并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企业名称: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住所:浦东新区南泉路1261号

  法定代表人:张予安

  注册资本:379,000万元

  成立日期:1993年11月5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税务登记证号码:国税字310115132229886号

  组织机构代码:13222988-6

  经营范围:飞机、发动机、机载设备及地面设备、机电类与运输设备类资产的融资租赁及经营性租赁,租赁资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合同能源管理,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系统集成,国内贸易(除专项规定),展览,实业投资(除股权投资和股权投资管理),相关业务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1993年11月5日至不约定期限

  截至2015年6月30日,中航租赁的股权结构如下:

  ■

  2、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以上财务数据已经审计。

  三、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是为有效降低控股子公司中航租赁开展飞机租赁业务的融资成本,增强其业务拓展能力和整体收益,公司董事会已于2015年8月18日审议通过《关于中航资本为控股子公司中航租赁美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该担保事项,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租赁)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随着中航租赁业务规模逐渐扩大,飞机资产规模显著增加,本次担保是为了支持中航租赁业务更好发展,有助于提升其融资能力,降低融资成本,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关于中航资本为中航租赁美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事项。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中航资本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授权控股子公司对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外,公司及下属成员单位未对外提供其他担保。公司及下属成员单位不存在逾期担保或处于诉讼状态的担保事项,也不存在因提供担保而导致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发生损失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航资本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授权控股子公司对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如下:

  1、中航资本于2013年6月19日与中航租赁、中国进出口银行共同签订了《中国进出口银行、中航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融资合作框架协议》,中国进出口银行同意就该框架协议约定的融资租赁业务内容为中航租赁提供本外币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伍拾(50.0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贷款额度,中航资本为前述贷款额度提供了相应连带责任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由于中航租赁并未实质开展前述框架协议约定的融资业务,并未导致实际担保行为的发生。

  2、中航资本对中航证券发行不超过 30 亿元的次级债券以及不超过15亿元的短期融资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3、中航资本授权中航租赁 2015 年度内为其全资控股的在境内外注册的单机、单船特殊目的公司(SPV 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310 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22.7022亿人民币。

  4、中航资本拟对中航租赁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5亿美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全额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现场和通讯)决议;

  2、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中航资本为控股子公司中航租赁美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的事前认可书面文件;

  3、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中航资本为控股子公司中航租赁美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4、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中航资本为控股子公司中航租赁美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的书面审核意见。

  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0705 证券简称:中航资本 公告编号:临2015-062

  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中航投资控股

  有限公司人民币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61,120万元人民币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更好地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扩大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租赁”)业务规模、强化其金融服务职能、提升其资产质量,加强其抗风险能力,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资本”或“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投资有限”)拟向其控股子公司中航租赁增资20亿元。

  此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为中航资本自筹资金和中航资本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配套募集资金。公司将优先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配套募集资金138,880.00万元增资中航租赁,其余61,120万元由中航投资有限以银行贷款方式解决,本项贷款由中航资本提供全额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关于审议本议案的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将另行决议并公告。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企业名称: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乙10号

  法定代表人:孟祥泰

  注册资本:749319.999116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2年09月04日

  公司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股权投资和投资咨询

  营业期限:长期

  2、简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

  注:2013年、2014年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15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二、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是为有效降低全资子公司中航投资有限的融资成本,公司董事会已于2015年8月18日审议通过《关于中航资本为全资子公司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该担保事项,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航投资有限通过人民币并购贷款向控股子公司中航租赁增资,有助于扩大中航租赁业务规模、强化其金融服务职能、提升其资产质量,加强其抗风险能力。本次担保可以有效降低此项贷款融资成本,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关于中航资本为全资子公司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人民币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的事项。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中航资本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授权控股子公司对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外,公司及下属成员单位未对外提供其他担保。公司及下属成员单位不存在逾期担保或处于诉讼状态的担保事项,也不存在因提供担保而导致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发生损失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航资本为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或授权控股子公司对其下属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如下:

  1、中航资本于2013年6月19日与中航租赁、中国进出口银行共同签订了《中国进出口银行、中航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中航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融资合作框架协议》,中国进出口银行同意就该框架协议约定的融资租赁业务内容为中航租赁提供本外币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伍拾(50.0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贷款额度,中航资本为前述贷款额度提供了相应连带责任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由于中航租赁并未实质开展前述框架协议约定的融资业务,并未导致实际担保行为的发生。

  2、中航资本对中航证券发行不超过 30 亿元的次级债券以及不超过15亿元的短期融资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3、中航资本授权中航租赁 2015 年度内为其全资控股的在境内外注册的单机、单船特殊目的公司(SPV 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310 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22.7022亿人民币。

  4、中航资本拟对中航租赁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5亿美元流动资金贷款提供全额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现场和通讯)决议;

  2、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中航资本为全资子公司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人民币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的事前认可书面文件;

  3、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中航资本为全资子公司中航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人民币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0705 证券简称:中航资本 公告编号:临2015-063

  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复牌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于2015年8月7日发布了《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停牌公告》,并于2015年8月14日发布《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延期复牌公告》。

  2015年8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沈阳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增资框架协议、成都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框架协议>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于2015年8月19日刊载在公司指定披露报纸《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8月19日起复牌。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航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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