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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8-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15-077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5年8月12日以电话及邮件的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通知,并于2015年8月18日下午15: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电话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主持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认真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被担保对象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子公司,该子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公司持有其55%的股权,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华尔泰向银行申请银行贷款业务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筹措资金,顺利开展经营业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要求,公司对其提供担保是合理的。 公司对华尔泰向中行东至支行申请贷款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详见公司于2015年8月19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78。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五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597 证券简称:金禾实业 公告编号:2015-078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5年8月1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控股子公司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华尔泰")的实际资金需求,公司于2014年7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2014年7月18日巨潮资讯网《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70),对华尔泰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至支行(以下称"中行东至支行")申请贷款业务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有效期自融资发生之日起一年。 目前华尔泰在中行东至支行办理的人民币4,000万元贷款即将到期,为保证华尔泰资金周转,2015年8月18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鉴于华尔泰的其他两位股东安徽尧诚投资有限公司、新加坡SPCHEMICALS PET.LTD(新加坡新浦化学私人有限公司)已将其所持有华尔泰的全部股权质押给本公司,同意在华尔泰还清上述4,000万元贷款后,公司将再次为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保证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融资发生之日起一年。 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情况 名 称:安徽华尔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号:341700400000898 住 所:安徽省东至县香隅镇 法定代表人:吴李杰 注册资本:24,890 万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未上市)【外资比例小于25%】 经营范围:生产和销售硝酸、硝酸钠、碳酸氢铵、液氨及其他相关产品。 与公司关系: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55%股权。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华尔泰总资产103,043.66万元,负债总额61,461.17万元,其中银行短期借款21,400万元、长期借款16,114.06万元,净资产41,582.48万元,201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96,023.67万元,利润总额-4,786.12万元,净利润-5,960.53万元。 截至2015年6月30日,华尔泰总资产95,654.73万元,负债总额55,559.79万元,其中银行短期借款18,200万元、长期借款14,537.50万元,净资产40,094.94万元,2015年上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7,304.81万元,利润总额-1,544.80万元,净利润-1,544.80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将为华尔泰向中行东至支行申请贷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有效期自融资发生之日起一年。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被担保对象华尔泰是公司控股子公司,该子公司资产状况良好,公司持有其55%的股权,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华尔泰向银行申请银行贷款业务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筹措资金,顺利开展经营业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要求,公司对其提供担保是合理的。 公司对华尔泰向中行东至支行申请贷款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控股子公司华尔泰向银行申请贷款业务提供的保证担保,累计提供担保额度30,100万元,实际担保余额为21,537.50万元,累计提供担保额度占公司2014年12月31日经审计会计报表净资产的15.57%,无逾期担保。 六、独立董事意见 鉴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华尔泰生产经营的需要,华尔泰向中行东至支行申请人民币4,000万元贷款业务,公司为其贷款业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融资发生之日起一年,同时华尔泰其他两位股东安徽尧诚投资有限公司、新加坡SPCHEMICALS PET.LTD(新加坡新浦化学私人有限公司)已分别将其所持有华尔泰的全部股权质押给本公司。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担保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华尔泰提供保证担保,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三届二十一次董事会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金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五年八月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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