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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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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8-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600240 股票简称:华业资本 编号:临2015-052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收购应收账款债权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子公司西藏华烁投资有限公司收购应收帐款债权。

  ● 交易金额:706,071,404.24元。

  ●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交易在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华烁投资公司2015年度在医疗相关产业对外投资总额不超过50亿元的议案》批准的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概述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西藏华烁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华烁")拟与重庆恒韵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韵医药")签署《债权转让协议》,收购恒韵医药持有的三甲医院应收账款债权,交易金额共计706,071,404.24元,本次交易无追索权。

  截至本公告日前,西藏华烁已收购三甲医院应收账款债权共计2,341,659,391.68元。本次交易在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华烁投资公司2015年度在医疗相关产业对外投资总额不超过50亿元的议案》批准的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双方基本情况

  (一)西藏华烁

  公司名称:西藏华烁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林琼路以东、广州路延伸段以南办公楼四楼3A08室

  法定代表人:燕飞

  注册资本:伍仟万元整

  经营范围:企业投资、项目投资;资产管理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等。

  (二)恒韵医药

  公司名称:重庆恒韵医药有限公司

  注册地点:重庆市九龙坡区科园二路137号申基索菲特商务大厦B座26楼

  法定代表人:白晓敏

  注册资本:伍亿柒仟伍佰万元整

  经营范围:批发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原料药及其制剂、生化药品、中成药,医疗器械、通用机械的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等。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是恒韵医药享有的三甲医院应收账款债权,金额共计882,589,255.30元。由于上述应收账款债权到期日较为分散,为方便付款及回款,经与三甲医院协商约定,标的债权共分两笔偿还,还款时间分别为:

  第一笔:2016年4月25日,金额494,871,438.30元;

  第二笔:2016年5月25日,金额387,717,817.00元。

  四、交易主要内容

  (一)协议签署各方:

  甲方:重庆恒韵医药有限公司

  乙方:西藏华烁投资有限公司

  (二)交易标的

  1、甲方将其对三甲医院享有的应收账款债权共计人民币882,589,255.30元(统称"标的债权")转让给乙方。

  2、甲乙双方确认,甲方将标的债权及与该债权相关的全部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担保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请求权等)转让给乙方。

  3、甲方确认,至本协议签订之日,债务人尚未向甲方偿还标的债权。

  (三)转让价款

  甲方同意将标的债权及与该债权相关的全部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担保权、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请求权等)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受让,双方确认,因该债权转让行为,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债权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706,071,404.24元。

  五、对上市公司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华烁主要从事医疗产业的投融资业务,本次收购将进一步完善公司在医疗产业的布局,发挥整合和协同效应优势,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对公司延伸医疗上下游产业链,打造医疗产业投融资平台具有重要意义,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本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资金,预计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北京华业资本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899 证券简称:赣能股份 公告编号:2015-58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持续督导工作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能股份"或"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其原指定杨璀女士为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代表人,履行保荐职责。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文件,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作为合并后的存续公司承续及承接宏源证券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合同及其他一切权利与义务,存续公司更名为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出资设立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设立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由其经营原申银万国和宏源证券的证券承销保荐业务。

  近日,公司收到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更换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持续督导工作保荐代表人的通知》,原保荐代表人杨璀女士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其后续工作由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指定的陈晓光先生(身份证号:410303198407181017)接替,履行保荐职责。

  公司对杨璀女士为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所作出的积极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2388 证券简称:新亚制程 公告编号:2015-064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继续停牌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新亚制程;股票代码:002388)于2015年5月20日开市起停牌,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5月20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15-025号《停牌公告》。

  停牌期间,公司于2015年5月27日、2015年6月3日发布了《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于2015年6月10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停牌公告》,于2015年6月17日、2015年6月24日、2015年7月1日、2015年7月8日、2015年7月15日、2015年7月22日、2015年7月29日、2015年8月5日、2015年8月12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截至目前,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相关工作按照计划进行,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已初步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尽职调查,公司正在积极与相关方进行沟通工作,并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的可行性进行分析论证,相关事项的具体方案及相关程序工作尚未完成。待具体方案确定及相关文件准备完毕,公司将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并公告。鉴于该重大事项目前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为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8月19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待公司披露相关公告后复牌。

  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继续与相关方积极推进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工作。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亚电子制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0761 200761 证券简称:本钢板材 本钢板B 编号:2015-042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调整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钢板材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方案已经于2015年7月20日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5年7月21日相关公告)。结合近期国内证券市场的变化情况,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顺利进行,公司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方案进行调整。因有关调整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本钢板材、本钢板B,股票代码:000761、200761)自2015年8月19日开市起停牌,本次停牌不超过五个交易日。

  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待上述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刊登相关公告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

  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十八日

  股票代码:002239 证券简称:奥特佳 公告编号:2015-081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解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日前,本公司接控股股东江苏帝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份17,955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6.73%)的通知,2014年2月26日,江苏帝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5,2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9%)质押给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现因质押期限已满,经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通分行申请解除质押,上述解除质押登记手续已于2015年8月1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截至目前,江苏帝奥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累计共质押本公司股份12,63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7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履行有关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奥特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08月18日

  证券代码:002278 证券简称:神开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3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5月26日开市起停牌,停牌期间公司根据相关规定每五个交易日持续发布了停牌进展公告,目前筹划的重大事项已确定为公司大股东通过协议转让股份方式引进战略投资者。

  截至本公告日,项目参与方及有关中介机构尚在共同磋商方案的实施细节,鉴于该事项仍可能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维护投资者利益,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8月19日上午开市起继续停牌。

  公司将积极与相关方沟通协商,推动解决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待各方签署正式协议后即安排公司股票复牌。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神开石油化工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300039 证券简称:上海凯宝 公告编号:2015-053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将于2015年8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上海凯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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