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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8-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570 证券简称:恒生电子 编号: 2015-052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杭州恒生网络技术服务 有限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立案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恒生网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生网络”)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沪证专调查字2015356号)。因恒生网络涉嫌违反证券、期货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决定对恒生网络进行立案调查。 在调查期间,恒生网络将积极配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调查工作。公司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70 证券简称:恒生电子 编号: 2015-053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生电子”)于2015年8月18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杭州恒生电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生集团”)的通知,其通过二级市场购买方式增持了本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根据公司前期维护公司股价的举措和公司控股股东的承诺,2015年8月18日,恒生集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从二级市场购买本公司股票614,300股,平均增持价格约为65.1元/股,本次合计增持成本约4000万元人民币。增持前恒生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127,398,928股,占比20.62%,增持后恒生集团持有本公司128,013,228股,占比20.72%。 二、恒生集团本次购买行为符合《证券法》及《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三、恒生集团承诺,本次增持的股份在6个月内不减持。 四、本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和公司董事、高管购买本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0570 证券简称:恒生电子 编号: 2015-051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和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公司股票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生电子”)近期有部分投资者来电或通过E互动平台求证有关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证金公司”)买入公司股票的情况,为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公司现将证金公司及相关基金的资管计划、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情况作如下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截至 2015 年 8 月 14 日的股东名册,显示持股如下表: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恒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八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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