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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监如何养老 2015-08-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王国华
【经济钩沉】 明清两代,京城周围的寺观与太监之间的关系几乎都剪不断理还乱。
曾经有个问题一直困扰着我:当年的太监并非终身制,他们退休之后怎么办,谁来给他们养老? 显然,不能老死在皇宫。虽然他们一辈子伺候皇室成员,但皇室没义务给他们养老,这就是主子和奴才的区别。到了最后奴才还得自己找辙。 明清资料显示,太监老迈以后,很少衣锦还乡的。族人不愿意接受一个身体残缺的人,祖坟尤其不能。那些有血缘关系的人平时没少跟着太监沾光,但在这种“大是大非”问题上还是很讲原则的。太监也不愿自讨没趣,他们找到了一个适合颐养天年的地方——寺庙、道观。清人龚景瀚在《游大慧寺记》中记载:“环(北京)城四野,往往有佛寺,宏阔壮丽奇伟,不可胜计。询之,皆阉人之葬地也。” 寺观也有花销,当然不会平白无故收留太监。二者之间到底有什么关系呢?原来,太监们从年轻时开始和寺庙建立密切的经济联系。他们一般是加入自发组织的“养老义会”,清末太监张修德等在《太监与寺院》中讲述,“入会的太监要先交百八十块钱,三年后便可以到养老义会所属的寺庙养老,吃住不用花钱。”其实这就相当于缴养老金,整存零取;还有的通过关系在寺观中拜个师父,挂个和尚、道士的名,定期存钱。退休以后名正言顺搬到寺观里住,直到死去。这是中下层太监最常用的办法。 稍微有点钱的,不愿受制于人,就自创寺观。史载,明英宗宠爱的司礼太监王振“作大第皇城东,建智化寺,穷极土木”。这可以视作对未来的一种投资。可惜王振没等到自己享用,便在土木堡之变中丧命;“万历初,大瑺冯保营葬地,造寺曰双林。双林,冯之别字也。”在冯保之后,“张太监宏,继冯掌印,宏墓在阜成门外迎祥寺侧。”谁出钱建造,寺观的所有权就归谁。将来回归社会,这就是现成的不动产。 这种形式的寺观,除了自己养老,还可以救助同僚。乾隆年间,乾清宫督领侍刘钰、副侍萧云鹏等人倡立“万寿兴隆寺养老义会”,在北京南郊置地二百一十亩,以租金供养老迈无依的太监。清末太监信修明在遗著《老太监的回忆》中也称,“余创立恩济慈保古会于此(即万寿兴隆寺),救济失业太监。” 所以,明清两代,京城周围的寺观与太监之间的关系几乎都剪不断理还乱。一座寺观里面,从投资人到普通员工,处处离不开太监。因为心怀极大的不安全感,他们对佛道的信仰也许比普通出家人更坚定。 有人也许会说,只要攒了足够多的钱,完全可以回家雇人养老,想雇什么样的雇什么样的,何必投资寺观?其实不然。寺观能给予太监的,除了吃喝用度,还有存在感。在这里可以与各类人打交道,以免与社会脱节。最重要的是,如重病卧床,寺观里的师徒、师兄弟关系可以让卧床者享受到家庭一般的照料。如果雇人照料,见你无法行动,把你的东西卷跑你都追不上。 到了慈禧时代,备受宠信的大太监刘诚印创了个记录,他拜白云观方丈刘宗玄为师,先后捐募白银2.1万多两,成为全真道第23代传人,在白云观传戒三次,受戒者达1100人,不少太监都受了戒。本是迫不得已的养老行为,竟能玩成一代宗师,要说跟慈禧的支持没关系,打死我也不信。有权者通吃,自古皆然啊。 (作者系深圳作家)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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