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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8-19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921 证券简称:海信科龙 公告编号:2015-034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传闻情况 2015年8月17日下午,多家网络媒体发布了《顾雏军再开平反发布会:诉海信科龙等公司索赔489.61亿元》等有关报道,涉及主要事项如下: (一)顾雏军起诉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青岛海信空调有限公司、青岛海信电子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海信集团等公司要求高达489.61 亿元赔偿金额。 (二)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佛山中院」)目前已经受理了该案。 二、澄清说明 本公司在佛山中院诉讼格林柯尔系的案件已在2009年9月之前早已全部终审胜诉,目前执行程序已基本终结,仅剩相关利息未能收回,当前法院的执行程序只涉及相关利息的分配事宜。 顾雏军及格林柯尔系公司等三主体滥用诉权,借法院利息分配之机,以所谓的"执行异议分配方案之诉"为借口,无视法律对执行异议之诉的相关规定,既未以执行人为诉讼主体,也不以利息分配为诉讼理由,却针对与本案完全无关的其他主体,提出了毫无事实根据的所谓489亿的荒唐诉讼。即使佛山中院按程序受理其"执行异议"诉讼,但任何与"利息款"执行无关的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的诉求不可能被法院审理,更不可能得到法院支持。 本公司从媒体获悉,顾雏军近日发表了一些子虚乌有、毫无事实依据之言论。如报道属实,则形成对本公司及海信集团相关公司的严重诋毁和名誉伤害,本公司及海信集团相关公司对此表示强烈谴责,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公告。 海信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0031 证券简称:中粮地产 公告编号:2015-050 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结果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 1887号文"核准,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23亿元(含23亿元)的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根据《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0亿元,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 本期债券为5年期品种,发行规模为人民币20亿元。 本期公司债券发行工作已于2015年8月18日结束,实际发行规模为人民币20亿元,最终票面利率为4.40%。 特此公告。 发行人:中粮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9日 股票简称:深华新 股票代码:000010 公告编号:2015-091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 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完整、准确,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证券简称:深华新、证券代码:000010)股票在2015年8月17日和18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5.8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近期未发现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者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经核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本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2015年8月14日披露的"深华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获得有条件通过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除前述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的事项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其他重大资产重组、重大资产收购、发行股份等行为,同时公司及控股股东承诺至少在3个月内不筹划除前期已披露事项以外的同一事项。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 、《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0987 证券简称:广州友谊 公告编号:2015-027 广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广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资收购广州越秀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权事项,将于近期与广州越秀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协商修改完善相关条款内容。因上述事项存在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 年8 月18日(星期二)上午开市起停牌,公司将在相关事项确定后复牌并公告。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8月1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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