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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8-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17 证券简称:*ST元达 公告编号:2015-069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代码: 002417 ,证券简称:*ST元达)已连续三个交易日内(2015年8月17日、8月18日、8月19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不存在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形。 4、经向公司管理层、第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询问,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过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于2015 年7月28日披露了《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并于2015年8月14日召开了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宜需中国证监会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仔细阅读《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中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风险的讨论和分析,并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于2015年4月29日披露的《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季度报告》中对公司2015年1-6月经营业绩进行了预计:2015年1-6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500万元至-5,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2015年半年度经营业绩预测情况没有发生变化。 4、公司拟于2015年8月29日披露《2015年半年度报告》,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仅代表提议人及与会董事的个人意见,并非董事会决议,具体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董事会审议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福建三元达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2529 证券简称:海源机械 公告编号:2015-054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解除股权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公司股东海源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源实业")通知,海源实业质押给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的公司500万无限售流通股(占当时公司股份总额的比例为3.125%)已于2015年8月18日解除质押(有关本次股权质押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14年7月23日刊载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编号为2014-036的《关于股东进行股权质押的公告》),并已于2015年8月1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2015年4月20日,公司实施了2014年度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60,000,0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5股。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60,000,000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200,000,000股。上述质押股份由500万股增加至625万股。 截至2015年8月18日,海源实业共持有公司股份3,75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比例为18.75%;其中本次解除质押股份625万股,目前海源实业不存在股份质押情况。 特此公告。 福建海源自动化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418 证券简称:康盛股份 公告编号:2015-073 债券代码:112095 债券简称:12康盛债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员工持股计划,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6日开市起停牌。2015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并于2015年7月16日披露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同时由于公司拟筹划股权收购重大事项,经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16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并发布了《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64)。由于相关准备工作尚未完成,公司于2015年7月23日、2015年7月30日继续发布《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66、2015-067)。 经核实,上述股权收购事项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经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8月6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并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68)。2015年8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15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2015年8月13日,公司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70)。 目前,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动各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聘请中介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尽职调查、审计及评估等。公司将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确定后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议案并公告。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公告。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12095;债券简称:12康盛债)不停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康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52 证券简称:同洲电子 公告编号:2015-072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筹划重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同洲电子,股票代码:002052)自2015年7月03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5年7月03日发布了《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57),于2015年7月09日、2015年7月16日、2015年7月23日、2015年7月30日、2015年8月6日、2015年8月13日分别发布了《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59、2015-063、2015-064、2015-065、2015-066、2015-070),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本次拟对互联网传媒公司进行增资的相关事项仍在积极推动中,标的公司股东正在对标的公司进行评估,相关事项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引起公司股票价格波动,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同洲电子,股票代码:002052)自2015年8月20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洲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8月20日
股票代码:002742 股票简称:三圣特材 公告编号:2015-048号 重庆三圣特种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长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三圣特种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19日接到公司董事长潘先文先生的通知,其于2015年8月19日以个人自筹资金从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增持股票情况
二、增持目的 公司控股股东潘先文先生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自2015年7月10日起的6个月内,在总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内自筹资金增持公司股份,同时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增持计划完成后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详见公司2015-036公告。) 潘先文先生为履行上述承诺实施本次增持行为,有利于提升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也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健的发展。 三、其他事项 1、潘先文先生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2、潘先文先生承诺增持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亦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4、公司将继续关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份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重庆三圣特种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2325 证券简称:洪涛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2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的公告 特别提示: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3年10月23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发中市协注[2013]CP412号《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司短期融资券注册。公司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5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 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公司2013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于2013年11月18日完成发行,募集资金人民币2亿元(详见公司2013-060号公告)。公司2014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于2014年11月3日完成发行,募集资金人民币3亿元(详见公司2014-059号公告)。2013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于2014年11月19日到期兑付。 2015年8月19日,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完成,募集资金已经全额到账。本次发行完成后,剩余发行额度为0亿元。现将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公告如下:
特此公告。 深圳市洪涛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19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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