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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5-08-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长春高新股票代码000661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张德申刘思
电话0431-856663670431-85666367
传真0431-856753900431-85675390
电子信箱zds000661@163.com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1,074,235,551.28876,041,246.0522.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75,805,320.05106,374,179.2465.2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174,507,610.64105,187,207.8665.9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326,295,378.03183,113,304.8878.1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340.8165.43%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340.8165.4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1.48%8.53%2.95%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3,292,539,027.313,148,423,175.634.5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1,584,760,424.501,460,212,012.798.53%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1,766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普通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普通股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长春高新超达投资有限公司国有法人22.28%29,260,367 质押14,500,000
林吕鑫境内自然人3.45%4,524,500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八组合其他2.72%3,576,79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新锐产业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2.64%3,470,00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未来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2.41%3,163,706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九组合其他2.21%2,900,000   
华宝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时节好雨23号集合资金信托其他1.96%2,573,9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主题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64%2,157,212   
李瑶境内自然人1.58%2,081,500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商动态阿尔法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其他1.23%1,611,359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上述10名股东中第一大股东与各法人股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流通股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也未知其他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报告期内公司没有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参与配售新股约定持股期限的事项。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公司股东林吕鑫除通过普通证券账户持有124,500股外,还通过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4,400,000股,实际合计持有4,524,500股;公司股东李瑶通过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2,081,500股。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7,423.56万元,同比增长22.62%;实现利润总额30,476.16万元,同比增长48.2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580.53万元,同比增长62.27%。

其中:制药业实现营业收入85,961.99万元,同比增长4.9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613.62万元,同比增长16.39%;房地产行业实现营业收入20,354.85万元,同比增长385.8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88.61万元,同比增长617.25%。

1、主要经营工作

受到新一轮公立医院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中药品强制降价、品规限制、二次议价等外在因素和新产品市场布局尚未完备等内在因素的双重影响,公司制药企业整体销售收入的增长出现趋缓态势;受益于公司渠道建设的推进、市场政策的调整,重点制药企业利润率得到了保障,因此本报告期内利润增长幅度大于收入增长幅度。

金赛药业销售渠道调整方面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与自营平台的合作得到了理顺,团队的凝聚力大大提高,为公司产品走分类专业化推广之路奠定了良好的基础。2015年1-6月份,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8,082.23万元,同比增长13.44%;营业利润21,292.34万元,同比增长14.89%;净利润18,142.88万元,同比增长15.11%。

百克生物的冻干水痘减毒活疫苗1-6月份申请批签发39次,获得批签完成30批次,约221万人份;下属企业迈丰药业的狂犬疫苗改进产品工艺取得进展,上半年申请批签发共计1.62万人份。2015年1-6月份,百克生物实现营业收入12,595.53万元、营业利润2,960.53万元、净利润2,621.79万元。

百益制药顺利完成了艾塞那肽注射液两个规格六个批次的工艺验证。2015年1-6月份,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23万元、营业利润-669.34万元、净利润-661.01万元。

华康药业根据公司所处行业市场的新特点、新机遇、新挑战,加速推进营销模式创新升级,开始市场分级承包制的探索,积极运筹主要品种进入国家与各省基本药物目录工作,并建立电子商务线上渠道产品线。2015年1-6月份,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273万元、营业利润1,542.47万元、净利润1,588.62万元。

开发公司积极应对房地产业的新形势,以品质促发展,怡众?名城项目,本报告期内共实现了三次开盘,上半年结算营业收入20,341.72万元,实现营业利润5,999.22万元、净利润4,378.24万元。

2、研发项目的申报及进展情况

公司始终致力于走创新发展之路,积极优化产品结构,努力寻求核心优势品种的精耕细作,增强市场竞争力,实现本行业的国内品牌市场开拓中的引领作用。

金赛药业申报的重组人促卵泡素项目在报告期内顺利通过了三合一综合审评、CDE技术审批、CFDA审批,获得了注册批件;重组人生长激素的水针剂型增加了4.5IU、2IU两个新规格。

百克生物的水痘减毒活疫苗在北京、山西等地开展了两针免疫活动,待全部数据采集完毕即可进行数据统计和总结临床工作;流感疫苗项目尚待批准开始临床试验;带状疱疹疫苗正在进行伦理审批,待启动临床研究。

华康药业PGQ及其注射液项目已申请II、III期临床;洋参果冠心片的III期临床工作已入组300余例;莽吉柿胶囊的II期临床工作正在进行受试者筛选;银花泌炎灵片增加适应症的II期临床受试者已全部出组,正在数据录入及分析。

百益制药4月份向吉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了艾塞那肽注射液的仿制药申请并已取得了受理号;5月份完成了艾塞那肽注射液生产现场动态核查、抽样及材料的提交,已完成抽样样品的检测,正在进行总结报告。

3、主要项目实施的情况

金赛药业顺利完成了新厂区规划验收工作;百克生物1-6月份新厂区建设工作中的流感厂房净化工程已经全面开工,6号分包装厂房已经完成了单体设备调试工作;华康工业园的设计及建设工作有序开展,已就设计产能、工艺流程、储存条件及在研品种等信息与设计院进行了充分沟通,讨论确定了现有设备利用和华康工业园科研的审稿;百益制药的制剂车间设备系统调试及验收工作已完成,原料车间设备、系统维护及工程改造工作进展顺利。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签字):杨占民

2015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0661 股票简称:长春高新 公告编号:2015-65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中投高新医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为提升专业资本运作能力,推动公司在大健康产业领域的投资并购与重组,积极打造新的业务增长点,公司拟出资1亿元人民币,与北京中投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投产业基金”)合作成立中投高新医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用名,以工商管理部门最终核准为准),合伙企业由中投产业基金担任普通合伙人。2015年8月10日,公司与交易对方在北京签署了《中投高新医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2)董事会审议投资议案的表决情况:

2015年8月1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中投高新医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本次投资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未构成关联交易,也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1、名称:北京中投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7号英蓝国际中心F525-F526A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爽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主营业务: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股权投资管理。

主要股东:

股东名称出资金额(万元)持股比例
中投证券投资有限公司40040%
银川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40040%
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0020%
合 计1,000100%

中投产业基金是为了充分发挥中投公司作为世界最大的主权财富基金在资本市场和信贷市场、境外市场和境内市场、政府资源和市场资源的协同影响力而成立的国有基金管理公司,主要业务为发起、募集、管理各种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包括地方引导基金、并购重组基金、夹层投资基金、海外投资基金等,进行股权投资,提供长期资本。

中投产业基金与本公司及其本公司控股股东之间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中投产业基金的相关产权及控制关系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中投证券投资有限公司是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旗下的100%控股公司,注册资本25亿元,是中国中投证券的另类投资平台。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

对于本次投资事项,投资双方均为现金方式出资,其中:本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10,000万元人民币;普通合伙人中投产业基金认缴出资20万元人民币。

2、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合伙企业经营范围:主要对医药健康领域等新兴产业的战略投资、并购整合以及相关咨询服务。

各主要投资人的投资规模和持股比例:

投资人名称投资规模(万元)出资比例(%)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0099.80
北京中投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20
合 计10,020100.00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1、合伙企业出资额为人民币10,020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认缴出资10,000万元人民币;中投产业基金认缴出资20万元人民币。各合伙人同意,未来计划募集至100,020万元,并在募集资本金增加后修改合伙协议。

中投产业基金作为普通合伙人应于合伙人会议作出缴付出资决议后的十个工作日内认缴全部出资;本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应于合伙人会议作出缴付出资决议后的十个工作日内,首次认缴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至普通合伙人指定的账户中,并将银行汇出凭证交由普通合伙人统一保管,其余认缴出资9,000万元人民币在本协议签署的一年时间内,视项目需要分阶段出资至合伙企业账户中,普通合伙人收到上述款项后应向有限合伙人出具书面收据。

自合伙企业开立银行账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普通合伙人应将自身及各有限合伙人的认缴出资额缴付至合伙企业账户内。

2、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依法增加或者减少对合伙企业的出资。合伙企业决定增加出资的,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人决议和修订后的合伙协议规定的期限缴足出资。

对增加的出资,合伙人有优先认购权,两个以上的合伙人均主张行使认购权的,如协商不成的,按照增资时各自的实际缴付的出资比例行使购买权。

合伙人不行使优先认购权的,或部分行使的,未认购部分将由第三人以新入伙的方式进行认购。

3、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及合伙人会议的决议按期足额缴付出资。

(二)投资决策、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方式

1、合伙企业的投资决策

合伙企业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投资项目的决策机构,投资决策委员会由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指派的代表和外部专家等组成,有限合伙人指派的投资决策委员会代表拥有一票否决权。

2、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方式

合伙企业的年度利润应当首先用于弥补合伙企业以前年度的亏损,弥补亏损后的剩余利润按照以下方式用于向合伙人进行分配。

合伙企业的净收益按照对普通合伙人取得可分配利润的20%和有限合伙人取得可分配利润的80%的比例分配。

3、合伙企业的亏损分担方式

合伙企业的年度亏损应当用合伙企业以后年度的利润进行弥补,企业存续期间产生的未被弥补的亏损由全体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担。

4、管理费的收取办法

普通合伙人管理合伙企业财产并进行投资活动,按基金总规模的2%每年收取基金管理费。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充分利用中投产业基金在资本市场的品牌影响力与专业能力,向符合公司发展目标的医药产业新兴领域和产业价值链关键环节进行战略投资,同时积极推动公司在上述领域的并购重组,借力资本运营方式实现公司的跨越式发展。

2、存在的风险:投资不达预期、扩大资金募集失败。

3、对公司的影响:

(1)有利于公司提升资本运作专业能力

通过与中投产业基金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吸引资本、项目等优质资源不断向公司聚集。合伙企业根据公司战略布局投资与并购,打造面向未来的新兴增长点。合伙企业投资项目视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可通过孵化IPO、新三板挂牌、并购重组、借壳上市等多种方式实现退出,实现与被投企业的业务协同与战略协同。同时,合伙企业还可以根据公司需要协助实现股权融资、债权融资以及结构化融资,形成多元化的融资渠道。

(2)有利于公司吸引优秀人才,发展外部合作渠道

通过与中投产业基金合作,不仅可以通过中投产业基金的专业投资团队协助公司资本运作方面的人才快速成长,还可以利用合作平台吸引高端人才加入,特别是投资人才加入,同时提升公司在医药健康领域的专业地位与影响力。

(3)有利于实现管理机制创新,保障投资安全

合伙企业完全采取市场化运作机制,是国有企业进行资本运作的市场化模式创新,从而提升公司投资项目的成功概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对外投资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制度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投资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投资设立中投高新医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独立意见》

3、《中投高新医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特此公告。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0661 证券简称:长春高新 公告编号:2015-66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释义:

简 称 全 称
公司、本公司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金赛药业长春金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伊美安健北京伊美安健投资中心(普通合伙)
阿里泰富北京阿里泰富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赛增高上海赛增高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上海童欣医院管理公司上海童欣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协议》《关于出资设立上海童欣医院管理有限公司的协议》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1、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2015年8月17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金赛药业与伊美安健、 阿里泰富及上海赛增高共同签署了《关于出资设立上海童欣医院管理有限公司的协议》,各方同意共同出资人民币10,000万元设立上海童欣医院管理公司。

2、本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对外投资已提交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出席本次会议董事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出资设立上海童欣医院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在本次会议的审议过程中,公司董事金磊先生作为本次交易的关联方回避了表决。

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3、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由于本公司董事金磊先生是本次交易对手方之一上海赛增高的普通合伙人,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海赛增高为本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构成了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于2015年8月18日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本次交易。内容如下:

关于议案表决程序:本公司董事金磊先生在上海赛增高担任普通合伙人。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海赛增高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故该交易事项已构成关联交易。因此,涉及关联关系的公司董事金磊先生回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议案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均同意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二、交易各方基本情况

1、金赛药业

法定代表人杨占民
住所长春高新开发区天河街72号(新增生产地址:高新区越达路1718号)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7,3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生产工程产品(注射用重组人生长激素、重组人生长激素注射液、重组人粒细胞刺激因子注射液、注射用重组人粒细胞巨噬细胞刺激因子、注射用重组人促卵泡激素、聚乙二醇重组人生长激素注射液)、原料药(醋酸曲普瑞林、前列地尔)、冻干粉针剂(微球制剂)、小容量注射剂、凝胶剂(外用重组人粒细胞巨噬细胞刺激因子凝胶)。
关联关系金赛药业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该企业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5,11070.00
金磊1,75224.00
林殿海4386.00
合计7,300100.00

2、阿里泰富

法定代表人刘畅
住所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十四街20号院10号楼6单元203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
注册资本2,200万元人民币
主营业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检测;经济信息咨询等
关联关系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股权结构刘畅先生持有阿里泰富100%股权。

3、上海赛增高

执行事务合伙人金磊
住所上海市长宁区哈密路1955号5F-437室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1,500万元
主营业务投资管理,实业投资,创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财务咨询(不得从事代理记帐),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不得从事社会调查、社会调研、民意调查、民意测验);计算机技术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关联关系金磊先生现任本公司董事及公司控股子公司——金赛药业总经理
出资结构金磊先生以货币出资1,000万元,占投资总额的66.67%,窦志国先生以货币形式出资500万元,占投资总额的33.33%。

4、伊美安健

执行事务合伙人伊美尔(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委派代表:马东升)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花园东路甲32号仰源大厦15层1503号
企业类型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资本3,300万元
主营业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关联关系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
出资结构王秀芝女士以货币出资1,617万元,占投资总额的49%,伊美尔(北京)控股集团以货币形式出资1,683万元,占投资总额的5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伊美安健的控股股东——伊美尔(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法定代表人汪永安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3号幸福大厦A座2层201-203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2,862.725 万元 人民币
主营业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批发化妆品及卫生用品、文化用品;健康管理、健康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批发Ⅲ类医疗器械:医用电子仪器设备、医用激光仪器设备、植入材料和人工器官,手术室、急救室、诊疗室设备及器具、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医疗服务。
相互关系伊美尔(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伊美安健的出资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伊美尔(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汪永安4,022.4231.27
北京梦美福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3,099.1224.09
北京华美福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1,950.5615.17
汪牧远1,406.5710.94
北京美瑞诗斓管理咨询有限公司1,230.009.56
北京景鸿汇金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743.545.78
北京安健恒远管理咨询有限公司410.513.19
合计12,862.72100.00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本次交易投资各方均为以其自有货币现金出资。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本次交易各方共同出资设立管理公司,该公司主营业务为:投资、运营儿科医院、门诊,并为相关制药企业提供患者开发、组织学术交流活动等服务。

各方同意共同出资人民币10,000万元,具体出资金额、占比及方式如下:

出资人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北京伊美安健投资中心(普通合伙)3,30033%货币现金
长春金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2,80028%货币现金
北京阿里泰富科技有限公司2,20022%货币现金
上海赛增高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70017%货币现金
合 计10,000100% 

上述出资应于管理公司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12月内缴足。

四、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根据本次交易各方签订的《出资协议》内容,各方共同出资人民币10,000万元设立管理公司,上述出资应于管理公司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12月内缴足。该公司主营业务为:投资、运营儿科医院、门诊,并为相关制药企业提供患者开发、组织学术交流活动等服务。

该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各出资人组成管理公司的股东会。股东会依照中国公司法、管理公司的公司章程以及各出资人之间达成的股东协议,对管理公司的各项事务进行表决。

管理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其中伊美安健提名二名,其他各方各提名一名。

管理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名,由金赛药业方提名,并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管理公司设总经理一名,财务总监一名,副总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产生。

各出资人应按照管理公司的《公司章程》,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除该等权利义务外,各方应利用各自的资源优势,积极协助管理公司的运营工作:

1、伊美安健与阿里泰富的责任

管理公司设立后,负责协助管理公司建立内部及与下属医院门诊间的行政、财务、运营体系;

2、金赛药业的责任

负责向管理公司下属医院及门诊以公允合理的价格提供药品供应;

3、上海赛增高的责任

负责协助管理公司寻找投资并购标的。

五、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随着金赛药业的快速发展和市场占有率的不断提高,现行的营销体系和销售模式无法完全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为应对竞争日趋严峻的市场环境,金赛药业需要探索符合自身发展的营销方式。

金赛药业与其他投资方共同出资设立医院管理公司,可以引进国内外先进的医院经营管理模式和经验,建立与金赛药业紧密合作的医院(门诊)体系,为相关企业提供高水准、专业化的医院管理咨询、医院教育培训、医院管理信息系统集成、医院形象策划等系列服务。

由于公司及金赛药业缺乏独立管理、运营儿科医院(门诊)的经验,本次出资设立医院管理公司事项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和运营风险。

该企业不纳入本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六、本次关联交易的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为共同投资新设上海童欣医院管理公司,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事项,不存在本公司为新设立公司提供担保、委托其理财以及新设立公司占用本公司资金情形,也不存在关联方资金占用等方面的情况。

本年年初至披露日,本公司与本次交易关联方未发生任何其他各类关联交易。

七、其他

1、公司将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该投资后,及时跟进项目进展,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2、备忘文件目录。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3)《关于出资设立上海童欣医院管理有限公司的协议》。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0661 证券简称:长春高新 公告编号:2015-67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对外投资设立中投高新

医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公司于2015年8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关于投资设立中投高新医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公司经过对医药工业未来发展道路的系统论证,从战略计,为促进公司快速发展,进而在行业新一轮洗牌中占据有利地位,拟一期投资10,000万元人民币,与中投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合作设立中投高新医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用名,以工商注册为准),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公司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制度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同意上述对外投资事项。

独立董事:

程松彬 毛志宏 张 辉

2015 年 8 月 18日

证券代码:000661 证券简称:长春高新 公告编号:2015-68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

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的《关于下属控股子公司出资设立上海童欣医院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行为有利于公司的发展,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本公司董事金磊先生在上海赛增高担任普通合伙人。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海赛增高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故该交易事项已构成关联交易。因此,涉及关联关系的公司董事金磊先生回避了对该项议案的表决。议案表决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独立董事(签字):

程松彬 毛志宏 张 辉

2015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0661 证券简称:长春高新 公告编号:2015-69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5年8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

2、会议于2015年8月18日下午 1 时在公司第一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

3、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

4、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李秀峰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会成员均出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监事对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审议,并提出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

1、本次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本次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本次报告编制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0661 证券简称:长春高新 公告编号:2015-64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5年8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5年8月18日上午9时在公司第一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名。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占民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详见《201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设立中投高新医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议案》。

经过对医药工业未来发展道路的系统论证,从战略计,为促进公司快速发展,进而在行业新一轮洗牌中占据有利地位,拟一期投资10,000万元人民币,与北京中投新兴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投产业基金”)合作设立中投高新医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拟用名,以工商注册为准),利用中投产业基金在项目筛选、项目投资、资本运作等投融资领域的专业优势,通过购并重组,整合公司在医药领域的产业经营优势,助力公司的做大做强。该企业主要从事医药健康等新兴产业领域的战略投资、并购整合以及相关咨询服务。

该合伙企业出资额为人民币10,020万元人民币,其中:本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10,000万元人民币;普通合伙人中投产业基金认缴出资20万元人民币,未来计划募集至100,020万元。

其中,中投产业基金作为普通合伙人应于合伙人会议作出缴付出资决议后的十个工作日内认缴全部出资;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应于合伙人会议作出缴付出资决议后的十个工作日内,首次认缴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其余认缴出资9,000万元人民币在本协议签署的一年时间内,视项目需要分阶段出资至合伙企业账户中。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对外投资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公司本对外投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制度的有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独立董事均同意上述对外投资事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投资事项详见与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同一天刊登的《关于投资设立中投高新医药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65)。

3.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出资设立上海童欣医院管理有限公司的议案》。

长春金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赛药业”)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目前其注册资本为7,300万元,公司持有其70%股权。随着金赛药业的快速发展和市场占有率的不断提高,现行的营销体系和销售模式无法完全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为应对竞争日趋严峻的市场环境,金赛药业拟与其他投资方共同出资设立医院管理公司,引进国内外先进的医院经营管理模式和经验,建立与金赛药业紧密合作的医院(门诊)体系,提供高水准、专业化的医院管理咨询、医院教育培训、医院管理信息系统集成、医院形象策划等系列服务。

2015年8月17日,金赛药业与北京伊美安健投资中心(普通合伙)、北京阿里泰富科技有限公司、及上海赛增高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共同签署了《关于出资设立上海童欣医院管理有限公司的协议》,各方同意共同出资人民币10,000万元设立上海童欣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本次交易投资各方均以其自有资金出资,具体出资金额、占比及方式如下:

出资人出资金额(万元)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北京伊美安健投资中心(普通合伙)3,30033%货币现金
长春金赛药业有限责任公司2,80028%货币现金
北京阿里泰富科技有限公司2,20022%货币现金
上海赛增高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70017%货币现金
合 计10,000100% 

上述出资将于管理公司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12月内缴足。

上海童欣医院管理有限公司主营业务为:投资、运营儿科医院、门诊,并为相关制药企业提供患者开发、组织学术交流活动等服务。

由于本公司董事金磊先生是本次交易对手方之一上海赛增高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普通合伙人,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该交易对手方为本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构成了本公司的关联交易。在本次审议过程中,公司董事金磊先生作为本次交易的关联方回避了表决。出席本次董事会的其他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该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内容请详见与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同日披露的《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公告》(2015-66)。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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