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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15-08-20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顺利进行,豫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杰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杰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以下会议须知,请出席会议的全体人员自觉遵守。 1、会议设立股东大会秘书处,具体负责会议有关程序方面的事宜。 2、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为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聘请的股东大会见证律师及其他邀请人员,大会秘书处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出席会议的全体人员均须在会议签到处(设在会场入口)签到并领取会议资料后进入会场。 3、与会者进入会场后请将手机等通讯工具置于静音状态。 4、召集股东或其授权代表在会议的召开过程中,应当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会议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5、股东参加股东会议,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并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利益或干扰会议正常秩序。 6、股东需要发言或提问,应当将填妥的意见征询表在会议正式开始后15分钟内向会议秘书处登记。登记发言的人数一般以10人为限,发言顺序按持股数的多少排序,每位股东发言时间一般不超过3分钟,发言内容应围绕会议的议题。 7、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记名投票方式对审议的议案进行表决。表决时,在表决票所列选项里填报选举票数,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该表决票上对应的股份数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8、在会议主持人报告现场出席会议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宣布会议开始后,进入会场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没有表决权。 9、其他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时间:2015年8月27日(星期四)下午14:00 时 地点:河南省商丘华驰粤海大酒店(睢阳区神火大道中段128号) 主持:李定勋先生或其指定代表 会议主要议程: 一、主持人报告会议出席情况,并宣布大会正式开始 二、宣读并审议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审议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 2、审议《关于审议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议案》 三、股东发言(按事先登记) 四、主持人宣读投票表决的监票人员名单 五、股东对大会提案进行表决 六、宣读大会现场表决结果 七、律师宣读大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八、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议案一:关于审议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截至2015年8月19日,豫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杰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杰宇")连续90日以上合计持有东方银星10%以上股份。根据现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东方银星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向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请求,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没有按照规定的程序召开股东大会后,有权自行召集和主持临时股东大会。 东方银星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经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于2010年6月30日起任期生效,至2013年6月29日止任期届满。鉴于此,为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本公司于2015年6月15日向东方银星董事会发出《关于请求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监事会换届选举议案的函》及相关附件资料,请求东方银星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监事会换届选举事宜。截至2015年7月2日,东方银星董事会在收到请求后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书面反馈。鉴于东方银星董事会在收到请求后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书面反馈,本公司于2015年7月3日向东方银星监事会发出《关于请求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召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监事会换届选举提案的函》及相关附件资料,请求东方银星监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监事会换届选举事宜。东方银星监事会在收到请求后5日内未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现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的规定,本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决定于2015年8月27日自行召集和主持东方银星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东方银星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议案。 根据《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股东有权提出董事、监事候选人,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选举董事时应当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因此,本公司及一致行动人上海杰宇提名李定勋、张保国、海乐、袁志坚、张占波、隋立勇6人为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陈永平、周红艳、陈文君3人为上市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其中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选举分别实行累积投票制。 上述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提议股东: 豫商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杰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7日 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非独立董事简历 李定勋,男,1962年11月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曾任苏州太湖集团常务副总经理、德隆国际食品事业部战略总经理、传化集团战略总监、中国德力西控股集团执行副总裁等职位,现任豫商集团常务副总裁、豫商物产公司董事长。 张保国,男, 1978年9月出生,汉族,学士学位。曾任职于上海建工集团、上海永邦投资有限公司等;2009年1月至今任上海通江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13年3月至今担任长富汇银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总裁。 海乐,女, 1974年3月出生,回族,管理学硕士。曾担任河南财政证券公司证券营业部、债券业务部、市场调研部的业务员、研究员及业务主办,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研究所信息管理总监、资产管理总部副总经理,上海融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1年1月-2014年1月任长发集团长江投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4年3月起任豫商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 袁志坚, 男,1960年8月出生,汉族,工学士、在职研究生。长期担任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张占波,男, 1970年2月出生,汉族,本科学历。曾任苏州柳道万和热流道有限公司销售总监、上海占瑞模具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2012年3月至今任豫商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 隋立勇,男, 1971年10月出生,汉族,工商管理硕士。曾就职于中信证券、长江巴黎百富勤证券(中外合资)、长江证券、西部证券等中外著名投资银行,担任过财务部、审计部、机构客户部、债券部、并购融资部等部门的业务负责人。现担任上海银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副总裁。 2、独立董事简历 陈永平,男, 1957年10月出生,汉族,大专学历。曾任华联集团审计部主任华联集团审计部主任科员、华联集团家用电器有限公司财务部部长;2006年9月至今任上海新正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 周红艳,女, 1973年9月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曾任北京开创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君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09年至今任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陈文君,女, 1972年11月出生,汉族,博士学历。曾任上海大华律师事务所律师;1994年至今,任职上海金融学院教授,2012年至今任职于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议案二:关于审议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换届选举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截至2015年8月19日,豫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杰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杰宇")连续90日以上合计持有东方银星10%以上股份。根据现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东方银星10%以上股份的股东在向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请求,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没有按照规定的程序召开股东大会后,有权自行召集和主持临时股东大会。 东方银星第五届董事会、监事会经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于2010年6月30日起任期生效,至2013年6月29日止任期届满。鉴于此,为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本公司于2015年6月15日向东方银星董事会发出《关于请求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监事会换届选举议案的函》及相关附件资料,请求东方银星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监事会换届选举事宜。截至2015年7月2日,东方银星董事会在收到请求后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书面反馈。鉴于东方银星董事会在收到请求后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书面反馈,本公司于2015年7月3日向东方银星监事会发出《关于请求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召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监事会换届选举提案的函》及相关附件资料,请求东方银星监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监事会换届选举事宜。东方银星监事会在收到请求后5日内未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现时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的规定,本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决定于2015年8月27日自行召集和主持东方银星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东方银星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议案。 根据《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股东有权提出董事、监事候选人,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可以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股东大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选举董事时应当采取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因此,本公司及一致行动人上海杰宇提名胡守纯、张道明2人为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同时提议在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时采取累积投票制。 上述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提议股东: 豫商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杰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7日 监事候选人简历 胡守纯,男,汉族,1964年6月9日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律师。自1998年开始从事律师执业工作,曾任职于河南中州律师事务所、河南金通源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律师。2010年转至上海深度律师事务所执业,现担任该所合伙人律师。 张道明,男,汉族,1981年8月16日出生,大学本科学历,人力资源管理师。自2002年9月开始从事企业管理工作,曾任职上海龙峰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刚泰集团上海置业公司办公室主任、行政人事总监。2014年6月起至今担任上海银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总监。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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