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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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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8-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15-086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2015年8月19日、20日,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简称"东旭光电",股票代码"000413"连续2个交易日股票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偏离20.81%,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规定的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本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进行了核查,并就有关事项向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核实,并对下列事项作出核实结论:

  1、公司于2015年7月6日在指定媒体披露了《东旭光电关于<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之反馈意见回复和<关于请做好相关项目发审委会议准备工作的函>之补充反馈意见的回复的公告》等非公开发行事项相关公告,除已披露的公司正在进行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2、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3、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4、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没有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5、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没有买卖公司股票。

  在关注、核实过程中,未发现涉及其他应披露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公司非公开发行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未公开的2015年中期业绩信息未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

  经自查,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原则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1、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核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所有披露信息均以在《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信息为准。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0777 证券简称:新潮实业 公告编号:2015-067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28日披露了《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确认公司进入重大资产重组程序,经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21日起连续停牌不超过30日。

  停牌期间,每五个工作日即2015年8月4日、11日、18日公司披露了《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2015年7月31日,公司披露了《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意向书的公告》。

  一、重组框架介绍

  (一)主要交易对方

  山东嘉华盛裕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交易方式

  双方同意,以由山东嘉华盛裕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聘请并经双方认可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及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所确定的资产价值为基础,经双方协商确定转让股权的价格,并以现金方式付款。山东嘉华盛裕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于《意向书》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支付贰仟万元人民币(2,000万元人民币)作为意向金。如届时双方达成正式股权转让协议,则该意向金转作股权转让款,剩余股权转让款由山东嘉华盛裕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按协议约定方式支付。如未在2015年8月31日前(或经双方另行确定的协议日前)达成正式股权转让协议,则该意向金(本金)由公司在协议日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返还山东嘉华盛裕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三)标的资产情况

  公司本次拟出售控股子公司烟台大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50%股权。烟台大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4,0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开发建设旅游娱乐服务设施及房地产经营,公司持有其50%的股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烟台大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章程约定,其董事长由公司委派,董事会成员公司占多数,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权)。截止2014年12月31日,烟台大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80,867.93万元、净资产为110,509.30万元。

  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工作进展情况

  截止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已完成如下事项/尚需完成事项:

  (一)2015年7月30日,公司已与受让方即交易对方山东嘉华盛裕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转让烟台大地房地产开发有限位公司股权意向书》。具体详见公司于2015年7月31日发布的《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意向书的公告》。

  (二)截止本公告日,山东嘉华盛裕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正对烟台大地房地产开发有限位公司开展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

  (三)相关工作正逐步推进中。

  三、无法按期复牌的具体原因说明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对目标公司烟台大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审计和评估工作。截至目前,山东嘉华盛裕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尚未完成对烟台大地房地产开发有限位公司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

  四、申请继续停牌时间

  公司股票因上述原因无法自2015年8月20日起复牌,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8月21日起继续停牌,预计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1个月。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特此公告。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五年八月二十一日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旗下

  基金所持有的停牌股票估值方法调整的公告

  尊敬的基金投资者: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38号)的规定,经与托管银行协商,我公司决定自2015年8月20日起,对旗下基金所持有的停牌股票 "广州友谊"(股票代码:000987)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其中所用指数为中基协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简称"AMAC行业指数")。

  本公司将综合参考各项相关影响因素并与基金托管人协商,自该股票恢复交易并收盘价能反映其公允价值之日起,对其恢复按交易所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rtfund.com

  客户服务电话:0755-26948088、4008838088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300439 证券简称:美康生物 公告编号:2015-032

  宁波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8月19日,宁波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201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于2015年8月2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宁波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20日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新增开放式基金销售机构的

  公告

  根据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东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亚中国")签署的开放式基金销售代理协议,自2015年8月24日起,东亚中国将新增代理国投瑞银岁添利一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国投瑞银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基金代码:A类份额000237,C类份额000238)的销售业务。相关咨询方式如下:

  1、东亚中国客服电话:800-830-3811

  2、东亚中国网址:www.hkbea.com.cn

  3、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0-6868

  4、本公司网站:www.ubssdic.com

  欢迎广大投资者到东亚中国销售网点咨询、办理相关业务。

  特此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1日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旗下基金所持停牌股票估值调整的公告

依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08]38号)的有关规定和《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的指导意见,经与相关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旗下管理的基金(不包括ETF基金)对所持有的下列股票自2015年8月20日起按照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

股票代码股票名称
000712锦龙股份

上述股票的交易体现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若未来市场环境发生变化,本基金管理人也可采用其他合理的估值方法进行估值。

如有疑问,请拨打客户服务热线:400-700-5000(免长途话费),021-61055000,或登陆本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nd001.com,www.bocomschroder.com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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