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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8-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3111 证券简称:康尼机电 公告编号:2015-040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正在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5月18日开市起停牌。经与有关各方论证和协商,上述事项对公司构成了重大资产重组。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1日起预计停牌不超过30天,并于2015年5月30日发布了《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24),2015年6月6日、2015年6月13日和2015年6月23日发布了《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25、2015-027和2015-028)。2015年6月30日公司发布了《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29),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30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2015年7月7日、2015年7月14日、2015年7月21日和2015年7月28日发布了《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30、2015-032、2015-033和2015-035)。 2015年7月31日,公司发布了《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37),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7月31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1个月。2015年8月7日和2015年8月14日发布了《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38和2015-039)。 截至本公告日,有关各方对重组方案及标的资产涉及的相关事项仍在进一步的协商沟通中,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继续推动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和法律等方面工作,中介机构正在开展相关工作。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董事会审议重大资产重组预案,及时公告并复牌。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南京康尼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A/H):000063/763 证券简称(A/H):中兴通讯 公告编号:201538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获准注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5月28日召开的公司二○一四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拟注册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批准公司注册发行规模不超过80亿元人民币(含80亿元人民币)的超短期融资券,具体内容可参见公司于2015年5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二○一四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已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5]SCP205号),交易商协会同意接受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根据《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5]SCP205号),公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80亿元人民币,注册额度自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公司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首期发行应在注册后2个月内完成。 公司将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注册规则》、《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超短期融资券业务规程》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2211 证券简称:宏达新材 公告编号:2015-102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17日,因重大事项披露了《涉及重大事项继续停牌暨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延期公告》,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宏达新材,证券代码:002211)2015年6月17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期间,公司于2015年6月25日、2015年7月2日、2015年7月9日、2015年7月16日、2015年7月23日、2015年7月30日、2015年8月6日、2015年8月13日披露了《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公司和实际控制人朱德洪先生于2015年6月17日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深专调查通字2015712号、深专调查通字2015713号),并于2015年6月18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 公司被立案调查事项对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影响仍在评估中,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宏达新材,证券代码:002211)2015年8月20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待公司通过指定媒体披露相关公告后复牌。 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578 证券简称:闽发铝业 公告编号:2015-048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财务总监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20日收到公司财务总监罗丽女士的辞职报告。罗丽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其它职务。上述辞职报告自2015年8月20日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公司对罗丽女士任职期间勤勉尽责的工作表示感谢。公司董事会认为罗丽女士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工作,公司董事会将尽快聘任新的财务总监。 特此公告。 福建省闽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200771 证券简称:杭汽轮B 公告编号:2015-47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控股股东杭州汽轮动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汽轮集团")筹划重大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名称:杭汽轮B,证券代码:200771)于2015年5月29日(星期五)上午开市起停牌,于2015年5月29日披露《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筹划重大事项停牌公告》(2015-33)。公司于2015年6月5日、6月12日、6月19日、6月26日、7月3日、7月10日、7月17日、7月24日、7月31日、8月7日、8月14日分别披露《公司关于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2015-34)、(2015-36)、(2015-37)、(2015-38)、(2015-39)、(2015-40)、(2015-42)、(2015-43)、(2015-44)、(2015-45)、(2015-46)。 由于该重大事项还在筹划过程中,尚存在不确定性。鉴于上述情况,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8月21日起继续停牌,待相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发布相关公告并复牌。停牌期间,公司将依据事项进展情况及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2679 证券简称:福建金森 公告编号:JS-2015-056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及暂停上市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以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7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闽调查通字15011号)。因公司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信息披露事项进行立案调查。 截止本公告发布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最终调查结论。 如本公司因此被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并且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被认定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公司将因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13.2.1条规定的欺诈发行或者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实行退市风险警示三十个交易日期限届满后,公司股票将被停牌,直至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十五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暂停本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本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每月至少披露一次公司股票可能被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请投资者持续关注本公司前述被立案调查事项和相关进展,以及公司股票因此可能被暂停上市的风险,理性投资。 特此公告。 福建金森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2235 证券简称:安妮股份 公告编号: 2015-047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安妮股份 股票代码:002235)已于2015年7月2日开市起停牌,并发布了《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34)。 公司分别于2015年7月8日,2015年7月16日、2015年7月23日、2015年7月30日、2015年8月6日、2015年8月13日披露了《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35、2015-040、2015-041、2015-043、2015-045、2015-046)。 目前,公司仍在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并积极推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涉及的各项工作。鉴于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待公司披露相关事项后复牌。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厦门安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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