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多媒体数字报

2015年8月24日 按日期查找: < 上一期 下一期 >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8-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5-076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14日以传真、邮件或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8月2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名,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经通讯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1、会议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可以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应收债权更接近于公司实际回收情况和风险状况;可更有利于区别不同客户、不同项目的应收账款回收风险,可更清晰地反映公司应收账款风险程度;同时更有利于公司财务报表数据与实际管理相结合,有利于加强对项目进度及项目应收款项的管理工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相关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5-077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日为2015年6月30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没有影响。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实际情况,为更加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更加可靠、相关及可比的会计信息,公司依照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拟对应收款项信用风险特征组合以及坏账准备计提方法等部分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2015年8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由本公司董事会进行批准,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会计估计变更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日期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15年6月30日开始执行。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原因

1、公司的应收账款风险特征在合同履行的在建、竣工、决算等不同阶段存在明显差异,为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应收债权更接近于公司实际回收情况和实际风险状况。

2、公司对建筑装饰、幕墙装饰等业务按工程项目的应收账款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类别进一步细化,将应收款项由原来按客户划分调整为按客户与项目划分,将更有利于区别不同客户、不同项目的应收账款回收风险,可更清晰客观地反映公司应收账款风险程度。

3、调整后,更有利于将财务报表数据与实际管理相结合,公司将按客户与项目归口管理应收账款回收工作,更有利于加强项目进度管理及项目应收款项的管理工作。

(三)变更后与变更前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会计估计比较

1、本次变更前采用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会计估计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期末余额达到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了减值,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单项金额重大经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再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组合名称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①建筑装饰、幕墙装饰等行业 
组合1:账龄组合账龄分析法
组合2:关联方组合不计提坏账准备
②建筑智能化行业 
组合1:账龄组合账龄分析法
组合2:投标保证金和有还款保证的其他应收款不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3:履约及其他保证金余额百分比法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①建筑装饰、幕墙装饰等行业

账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5%5%
1-2年10%10%
2-3年30%30%
3-4年50%50%
4-5年80%80%
5年以上100%100%

②建筑智能化行业

账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3%5%
1-2年10%20%
2-3年25%50%
3-4年80%80%
4年以上100%100%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组合名称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建筑智能化行业  
组合3:履约及其他保证金-5%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涉诉款项、客户信用状况恶化的应收款项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2、本次变更后采用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会计估计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判断依据或金额标准期末余额达到1000万元(含1000万元)以上的应收款项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对于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有客观证据表明发生了减值,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单项金额重大经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再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2)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组合名称坏账准备计提方法
①建筑装饰、幕墙装饰等行业 
组合1:合同期内应收账款(包括决算前应收未收的工程进度款及质保期内的质保金)余额百分比法
组合2:信用期内应收工程决算款余额百分比法
组合3:账龄组合(包括逾期工程决算款、质保期满应收未收的质保金及其他应收款)账龄分析法
组合4:关联方组合不计提坏账准备
②建筑智能化行业 
组合1:账龄组合账龄分析法
组合2:投标保证金和有还款保证的其他应收款不计提坏账准备
组合3:履约及其他保证金余额百分比法

注:上表中的信用期指项目决算完成后一年内。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①建筑装饰、幕墙装饰等行业

账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20%5%
1-2年50%10%
2-3年80%30%
3年以上100%-
3-4年-50%
4-5年-80%
5年以上-100%

②建筑智能化行业

账龄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1年以内(含1年)3%5%
1-2年10%20%
2-3年25%50%
3-4年80%80%
4年以上100%100%

组合中,采用余额百分比法计提坏账准备的:

组合名称应收账款计提比例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①建筑装饰、幕墙装饰等行业  
组合1:合同期内应收账款5%-
组合2:信用期内应收工程决算款10%-
②建筑智能化行业  
组合3:履约及其他保证金-5%

(3)单项金额不重大但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涉诉款项、客户信用状况恶化的应收款项
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追溯调整,不涉及公司业务范围变化,对公司以前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事项已于2015年8月20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未超过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等标准,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可以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应收债权更接近于公司实际回收情况和风险状况;可更有利于区别不同客户、不同项目的应收账款回收风险,可更清晰地反映公司应收账款风险程度;同时更有利于公司财务报表数据与实际管理相结合,有利于加强对项目进度及项目应收款项的管理工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相关会计估计进行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此次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会计估计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公司的应收债权更接近于公司回收情况和风险状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同意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会计估计予以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此次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会计估计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公司的应收债权更接近于公司回收情况和风险状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5-078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亚厦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14日以传真、邮件或专人送达形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8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震主持,会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会计估计的变更,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公司的应收债权更接近于公司回收情况和风险状况。变更后的会计估计能够更准确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日

发表评论:

财苑热评:

   第A001版:头 版(今日116版)
   第A002版:聚焦媒体融合与资本市场论坛(上)
   第A003版:评 论
   第A004版:机 构
   第A005版:聚焦媒体融合与资本市场论坛(下)
   第A006版:机 构
   第A007版:公 司
   第A008版:综 合
   第A009版:公 司
   第A010版:剖析双塔食品转型之路
   第A011版:市 场
   第A012版:数 据
   第B001版:B叠头版:信息披露
   第B002版:行 情
   第B003版:行 情
   第B004版:信息披露
   第B005版:信息披露
   第B006版:信息披露
   第B007版:信息披露
   第B008版:信息披露
   第B009版:信息披露
   第B010版:信息披露
   第B011版:信息披露
   第B012版:信息披露
   第B013版:信息披露
   第B014版:信息披露
   第B015版:信息披露
   第B016版:信息披露
   第B017版:信息披露
   第B018版:信息披露
   第B019版:信息披露
   第B020版:信息披露
   第B021版:信息披露
   第B022版:信息披露
   第B023版:信息披露
   第B024版:信息披露
   第B025版:信息披露
   第B026版:信息披露
   第B027版:信息披露
   第B028版:信息披露
   第B029版:信息披露
   第B030版:信息披露
   第B031版:信息披露
   第B032版:信息披露
   第B033版:信息披露
   第B034版:信息披露
   第B035版:信息披露
   第B036版:信息披露
   第B037版:信息披露
   第B038版:信息披露
   第B039版:信息披露
   第B040版:信息披露
   第B041版:信息披露
   第B042版:信息披露
   第B043版:信息披露
   第B044版:信息披露
   第B045版:信息披露
   第B046版:信息披露
   第B047版:信息披露
   第B048版:信息披露
   第B049版:信息披露
   第B050版:信息披露
   第B051版:信息披露
   第B052版:信息披露
   第B053版:信息披露
   第B054版:信息披露
   第B055版:信息披露
   第B056版:信息披露
   第B057版:信息披露
   第B058版:信息披露
   第B059版:信息披露
   第B060版:信息披露
   第B061版:信息披露
   第B062版:信息披露
   第B063版:信息披露
   第B064版:信息披露
   第B065版:信息披露
   第B066版:信息披露
   第B067版:信息披露
   第B068版:信息披露
   第B069版:信息披露
   第B070版:信息披露
   第B071版:信息披露
   第B072版:信息披露
   第B073版:信息披露
   第B074版:信息披露
   第B075版:信息披露
   第B076版:信息披露
   第B077版:信息披露
   第B078版:信息披露
   第B079版:信息披露
   第B080版:信息披露
   第B081版:信息披露
   第B082版:信息披露
   第B083版:信息披露
   第B084版:信息披露
   第B085版:信息披露
   第B086版:信息披露
   第B087版:信息披露
   第B088版:信息披露
   第B089版:信息披露
   第B090版:信息披露
   第B091版:信息披露
   第B092版:信息披露
   第B093版:信息披露
   第B094版:信息披露
   第B095版:信息披露
   第B096版:信息披露
   第B097版:信息披露
   第B098版:信息披露
   第B099版:信息披露
   第B100版:信息披露
   第B101版:信息披露
   第B102版:信息披露
   第B103版:信息披露
   第B104版:信息披露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深圳市富安娜家居用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的报告书
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8-21

信息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