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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8-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683 证券简称:远兴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5-064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股票简称:远兴能源,股票代码:000683)连续三个交易日(2015年8月18日、19日、20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本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进行了必要核实,现对有关核实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未发现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导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2015年8月11日,公司披露了《2015年半年度报告》;8月18日,公司披露了《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公告,披露了公司筹划的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事项的相关情况。 5、除上述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披露的前述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公司于2015年8月18日在指定媒体披露了《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等相关公告,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按照相关程序向中国证监会申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本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内蒙古远兴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日 股票简称:博彦科技 股票代码:002649 编号:2015-074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票交易异动的补充公告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博彦科技,证券代码:002649)于2015年8月18日、8月19日、8月20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了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相关问题进行了核实,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2、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3、经董事会核实确认,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更正之处; 4、股票异动期间,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 5、公司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6、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未有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情形。 2、公司已于2015年8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报告中预计2015年1-9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为20%-50%,变动区间为12509.92万元-15637.4万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2015年1-9月经营业绩的预计未发生变化;公司于2015年8月1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及公司股票复牌的公告》。 五、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媒体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站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博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2694 股票简称:顾地科技 公告编号:【2015-069】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转让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3月13日,公司控股股东广东顾地塑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顾地"或"控股股东")分别与重庆涌瑞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杭州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邢建亚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根据上述协议约定,股权协议转让各方将在标的股份限售期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开始办理转让交割标的股份的手续。公司于2015年3月17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转让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5-023)及其他相关公告(详细内容请见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顾地科技"或"公司")于2015年8月20日收到控股股东广东顾地塑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顾地")的告知函,内容如下: "致: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司") 林超群、林超明、林昌华、林昌盛和邱丽娟(以下简称"林超群等人")收到广东华科律师事务所受林伟雄之委托发出的《律师函》。鉴于本公司与重庆涌瑞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涌瑞")、杭州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德力西")、邢建亚签订的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股份交割在即,林伟雄基于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4月8日出具的"(2013)佛中法民二初字第10号"《民事调解书》提出异议,林超群等人已承诺对于林氏家族企业中的非上市公司保留绝对控股权(不得低于公司股权的51%),对于林氏家族企业中的上市公司保留控股权和最大股东的身份,否则需经林伟雄同意;而林伟雄认为本公司在本次股份转让交割完成后事实上将丧失顾地科技最大股东地位及对顾地科技的控股权,本次股份转让须先行征得其同意;林伟雄已明确表示不同意本次股份转让,并要求解除与重庆涌瑞、杭州德力西、邢建亚的股份转让协议,否则将依法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就本次股份转让提出异议,同时保留通过法律途径要求损害赔偿的权利。 本公司正积极配合林超群等人与林伟雄以及重庆涌瑞、杭州德力西、邢建亚处理上述事宜。为确保各方之利益,在妥善处理完毕之前,本公司与重庆涌瑞、杭州德力西、邢建亚的股份交割事宜存在延迟履行或终止的法律风险,请贵司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根据以上《告知函》,公司控股股东广东顾地与重庆涌瑞、杭州德力西、邢建亚的股份交割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继续关注上述股权转让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特此公告。 顾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 公告编号:2015-129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准设立海南分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近日,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核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海南分公司的批复》(广东证监许可[2015]34号),公司获准在海南省海口市设立1家分公司。 海南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承销与保荐。信息系统建设模式为C型。 公司将依法完成筹建,并按要求办理有关证照。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 公告编号:2015-130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准新设8家证券营业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关于核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8家证券营业部的批复》(广东证监许可[2015]36号),公司获准在广东省东莞市、河源市、茂名市高州市,河北省承德市,辽宁省鞍山市,福建省泉州市晋江市各设立1家证券营业部,在福建省福州市设立2家证券营业部。经营范围为: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承销与保荐。信息系统建设模式均为C型。 公司将依法完成筹建,并按要求办理有关证照。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858 证券简称:五粮液 公告编号:2015/ 第017号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经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7月29日13:00开市起停牌。停牌后公司现仍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公司拟筹划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实施员工持股等,此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待披露相关公告后复牌。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300108 证券简称:双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3 通化双龙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尊敬的广大投资者朋友,本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于2015年8月2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请投资者朋友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通化双龙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450 证券简称:康得新 公告编号:2015-082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5年7月3日和2015年7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和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详细情况见刊登于2015年7月6日及2015年7月2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内容。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要求,现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15年员工持股计划尚未购买本公司股票。公司后期将持续披露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康得新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2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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