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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13 证券简称:特 尔 佳 公告编号:2015-050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5-08-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17日以传真和邮件方式送达。会议于2015年8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许锦光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5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许锦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许锦光先生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5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孙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以上人员简历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市特尔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20日 附: 许锦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0年生,高中学历,曾进修清华大学深圳研究生院和北京大学民营经济学院。许锦光先生于1993年创立深圳市粤美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并担任董事长至今。目前为政协深圳市第五届、第六届委员会委员、政协深圳市南山区第三届委员会委员,兼任中国商业联合会石油流通委员会常务副会长、深圳光彩事业促进会副会长、深圳工商联副会长等职务。现任本公司董事长。 许锦光先生目前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其控制的公司深圳市粤美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407,429股股份、深圳前海粤美特控股有限公司持有公司7,590,483股股份、其夫人王楚兰持有公司1,225,947股股份、其女儿许莉琪持有公司1,160,050股股份。 许锦光先生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孙伟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2年生,本科学历。曾先后任职江铃集团深圳江铃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深圳市丹璐实业有限公司人事行政经理、研祥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深圳市粤美特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总裁。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助理。 孙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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