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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8-21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165 证券简称:红宝丽 公告编号:临2015-046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字[2011]463号)核准,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南京红宝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230,844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5.1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6,059,595.04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3,531,230.8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32,528,364.20元,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为2011年7月14日,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天衡验字(2011)05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为“6万吨环保型聚氨酯硬泡聚醚技术改造项目”,由全资子公司南京红宝丽聚氨酯有限公司(原南京宝新聚氨酯有限公司,2012年10月更名)承担建设任务。为了加强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南京红宝丽聚氨酯有限公司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之规定,分别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淳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分别为:7321310182800006862、32001596436059669669,该专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2011年8月16日,公司子公司——南京红宝丽聚氨酯有限公司会同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淳支行就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经过建设已于2013年4月28日试生产成功交付使用,并于2014年3月31日完成竣工决算。鉴于募集资金项目已竣工并完成决算,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于2014年4月17日召开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将非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节余募集资金9,044.98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4月1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将非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全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2014-013)。2014年5月16日,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了该议案。剩余待支付的工程款留在募集资金专户中。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截至2015年7月29日,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待支付的工程尾款已支付完毕,募集资金专户节余资金5,492.64元,公司已将该节余资金划入基本账户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至此,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淳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实际余额都为0.00元。近日,公司已办理了前述两个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该专户注销后,公司子公司——南京红宝丽聚氨酯有限公司会同平安证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淳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2165 证券简称:红宝丽 公告编号:临2015-047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 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对发行价格、发行数量的规定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16日、2015年7月3日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方案。公司拟向包括第一大股东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在内的5名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6,119.9510万股,发行价格为8.17元(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即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规定: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则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将做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6月18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二、201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情况 2015 年5月22日,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41,412,648股为基数,用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80元人民币现金红利(含税)。鉴于2014年末至权益分派实施日期间,公司由于对未达到第二期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获授的限制性股票30%部分及已离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13.788万股回购注销,以致股本发生变化。公司总股本由541,412,648股减至539,274,768股。故对公司201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调整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39,274,76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803171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2015年7月14日,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调整 鉴于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现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进行调整,调整情况如下: 1、发行价格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调整为8.09元/股。计算公式:调整后的发行价=(调整前的发行价-每股派发现金股利)/(1+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8.17-0.0803171)/(1+0)=8.09元/股(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发行数量调整 根据调整后的发行价格,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调整为6,180.4697万股。计算公式:调整后的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后的发行价格=50000万元/8.09=6,180.4697万股(取整数)。 各发行对象认购股份数量相应调整。其中,江苏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购数量为3,754.8288万股,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数量1,065.9375万股,北京金证汇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认购数量741.6563万股,上海智筵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认购数量为494.4375万股,北京瑞鑫丰泰投资有限公司认购数量为123.6093万股。具体如下: ■ 除以上调整外,本次发行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红宝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20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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