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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5-08-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鹏华中证800证券保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可能发生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鹏华中证800证券保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鹏华中证800证券保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跌至0.250元时,鹏华证券保险份额(场内简称:证保分级,基础份额)、证保A份额、证保B份额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A股市场波动较大,截至2015年8月21日,证保B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接近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条件,因此本基金管理人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证保B份额近期的参考净值波动情况,并警惕可能出现的风险。 针对不定期折算所带来的风险,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由于证保A、证保B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证保A、证保B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二、证保B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杠杆将恢复至初始杠杆水平。 三、由于触发折算阀值当日,证保B的参考净值可能已低于阀值,而折算基准日在触发阀值日后才能确定,此折算基准日证保B的净值可能与折算阀值0.250元有一定差异。 四、证保A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证保A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证保A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证保A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证保分级的情况,因此证保A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 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场内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资产,持有极小数量证保分级、证保A、证保B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二、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证保A份额与证保B份额的上市交易和鹏华证券保险份额的申购及赎回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鹏华中证800证券保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8-999(免长途话费)。 三、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2日 鹏华中证信息技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可能发生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鹏华中证信息技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鹏华中证信息技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跌至0.250元时,鹏华信息份额(场内简称:信息分级,基础份额)、鹏华信息A份额(场内简称:信息A)、鹏华信息B份额(场内简称:信息B)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A股市场波动较大,截至2015年8月21日,信息B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接近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条件,因此本基金管理人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信息B近期的参考净值波动情况,并警惕可能出现的风险。 针对不定期折算所带来的风险,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由于信息A、信息B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信息A、信息B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二、信息B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杠杆将恢复至初始杠杆水平。 三、由于触发折算阀值当日,信息B的参考净值可能已低于阀值,而折算基准日在触发阀值日后才能确定,此折算基准日信息B的净值可能与折算阀值0.250元有一定差异。 四、信息A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信息A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信息A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信息A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信息分级的情况,因此信息A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 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场内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资产,持有极小数量信息分级、信息A、信息B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二、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信息A份额与信息B份额的上市交易和鹏华信息份额的申购及赎回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鹏华中证信息技术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8-999(免长途话费)。 三、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2日 关于鹏华前海万科REITs封闭式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收到深圳市万科前海公馆建设管理有限公司2015年1月1日至7月31日(增资完成日前一月月末)的全部营业收入的公告 鹏华前海万科REITs封闭式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166号文注册募集,本基金合同于2015年7月6日生效。根据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深圳市万科前海公馆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万科”)、深圳市前海开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就本基金签署的《合作框架协议》及本公司、深圳万科、项目公司就本基金签署的《关于深圳市万科前海公馆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以下简称“《增资协议》”),本基金在对项目公司增资完成后,本基金的基金托管户于2015年8月18日收到了项目公司转入的自2015年1月1日至7月31日(增资完成日前一月月末)的全部营业收入(不含物业管理费)合计人民币57,293,042元。 根据项目公司提供的数据,自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项目公司的营业收入(不含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9,016,612元,其中处于装修免租期的租户有43户;自2015年4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项目公司的营业收入(不含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32,151,626元,其中处于装修免租期的租户有13户;自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7月31日,项目公司的营业收入(不含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16,124,804元,其中处于装修免租期的租户有7户。上述营运数据未经审计。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人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9日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股票停牌后 估值方法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38号公告《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规定,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08年9月16日发布了《鹏华关于进一步规范旗下基金估值业务的公告》,说明本公司于2008年9月16日起对旗下基金持有的停牌股票等估值日无市价且对基金净值影响超过0.25%的投资品种的公允价值按照“指数收益法”估值确定。 本公司依据指导意见等法规规定,经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于2015年8月21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ETF基金除外)所持有的以下停牌股票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待以下停牌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之日起,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停牌股票明细
本公司旗下基金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和基金合同中关于估值的约定对基金所持有的投资品种进行估值,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投资者可登陆我公司网站(http://www.phfund.com)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999咨询或查阅相关信息。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2日 鹏华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可能发生 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鹏华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鹏华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跌至0.250元时,鹏华创业板分级份额(场内简称:创业指基,基础份额)、鹏华创业板A份额(场内简称:创业A)、鹏华创业板B份额(场内简称:创业B)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A股市场波动较大,截至2015年8月21日,创业B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接近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条件,因此本基金管理人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创业B近期的参考净值波动情况,并警惕可能出现的风险。 针对不定期折算所带来的风险,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由于创业A、创业B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创业A、创业B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二、创业B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杠杆将恢复至初始杠杆水平。 三、由于触发折算阀值当日,创业B的参考净值可能已低于阀值,而折算基准日在触发阀值日后才能确定,此折算基准日创业B的净值可能与折算阀值0.250元有一定差异。 四、创业A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创业A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创业A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创业A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创业指基的情况,因此创业A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 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场内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资产,持有极小数量创业指基、创业A、创业B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二、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创业A份额与创业B份额的上市交易和鹏华创业板分级份额的申购及赎回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鹏华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8-999(免长途话费)。 三、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2日 鹏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 基金可能发生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鹏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中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鹏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之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跌至0.250元时,鹏华证券分级份额(场内简称:券商指基,基础份额)、券商A级份额、券商B级份额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A股市场波动较大,截至2015年8月21日,券商B级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接近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条件,因此本基金管理人敬请投资者密切关注券商B级份额近期的参考净值波动情况,并警惕可能出现的风险。 针对不定期折算所带来的风险,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由于券商A级、券商B级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券商A级、券商B级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二、券商B级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杠杆将恢复至初始杠杆水平。 三、由于触发折算阀值当日,券商B级的参考净值可能已低于阀值,而折算基准日在触发阀值日后才能确定,此折算基准日券商B级的净值可能与折算阀值0.250元有一定差异。 四、券商A级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券商A级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较大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券商A级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券商A级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券商指基的情况,因此券商A级持有人预期收益实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 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一、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业务规则,场内份额数将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资产,持有极小数量券商指基、券商A级、券商B级的持有人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1份而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风险。 二、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券商A级份额与券商B级份额的上市交易和鹏华证券分级份额的申购及赎回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及《鹏华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788-999(免长途话费)。 三、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选择须谨慎。敬请投资者于投资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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