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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A股600611 股票简称: 大众交通 编号:临2015-027 B股900903 大众B股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2015-08-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为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和表决权比例均为23.60%。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系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持有该公司19.99%的股权。 单位:万元
上海大众交通新虹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大众交通市中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上海大众交通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为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的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均遵守公允的市场价格,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上述关联交易均为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所必需的正常业务往来。公司与关联方本着平等、互利和自愿的原则,有利于公司降低成本和管理费用,集中资源发展主营业务。 2、上述关联交易总额2015年度预计不高于10750万元,约占公司2015年度主营业务收入的4.3%。同时,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与关联方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和财务等方面均严格分开,故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公司的主营业务也不会因此而形成依赖。 五、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2015年8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就上述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表决时本公司关联董事杨国平先生、赵思渊女士按规定予以回避,其余4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该议案。公司3名独立董事邵国有、倪建达、张维宾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 独立董事的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声明: (1)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中所必需的正常业务往来。公司与关联方本着平等、互利和自愿的原则,有利于公司降低成本和管理费用,集中资源发展主营业务。 (2)此次交易严格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董事会严格执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的相关规定,确保本次关联交易程序合法。 (4)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1)本次董事会之前,公司已将本次关联交易事宜与独立董事进行了充分的沟通,提交了相关交易文件,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方案切实可行,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董事会讨论、表决。 (2)本公司2015年度新增日常关联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参与表决并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本次关联交易切实可行。我们认为此次转让严格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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