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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08-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公司主营业务是铁矿石开采,铁精粉、铜精粉、钴精粉、球团矿的生产、销售及机械加工。主要产品包括铁精粉、铜精粉、钴精粉、球团矿。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3876万元,上年同期87934万元 ;实现利润总额-4186万元,上年同期10019万元;实现净利润-4370万元,上年同期8653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铁矿石开采、铁精粉生产等均完成既定目标,共生产铁精粉68.30万吨,销售68.77万吨,生产铜精粉金属量785吨,销售849吨,生产钴精粉金属量33吨,销售48吨,球团生产5.52万吨,销售3.98万吨。报告期内,公司合理调整,优化生产运行,积极应对市场变化,确保产品的稳定销售和货款的回收,推进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加强管理创新,积极降本增效,企业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近年来公司在抓好技改工程建设的同时,不断加大设备维修投入,定期对设备生产线进行全面检修及年修,对生产用房屋及建筑物等进行定期修缮,实际上延长了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公司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进行调整,变更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经济寿命年限相比更趋合理,将使公司的财务信息更为客观。 公司评估了上市以来客户回款的安全性、客户构成、资产规模的扩大等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公司上市以来应收款项的回款特点、公司以往应收款项坏账核销情况,公司的客户主要为大型的国有钢厂企业,客户回款较好,经测算账期在3-6个月,并在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后,为了更加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本着谨慎经营、有效防范经营风险的原则,公司对应收款项坏帐准备的计提比例进行了变更。 金岭矿业对上述会计估计变更采用了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会计估计变更后会公司的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趋于稳健、应收款项计提政策更趋于符合公司应收款项回款特点,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导致金岭矿业2015年4-12月固定资产折旧额计提减少2,123.40万元,上述变更不考虑本公司在 2015 年度增减变动的固定资产;根据公司现有的应收款项余额情况预计应收款项坏账计提减少2,010.50万元,扣除企业所得税的影响后(企业所得税税率 25%),预计将增加2015年度净利润增加3100.43万元。 因此,董事会认为上述变更是合理的,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刘圣刚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0655 证券简称:金岭矿业 编号:2015-031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8月15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2015年8月20日上午9点,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圣刚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八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八名,其中独立董事三名。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与摘要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关于公司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4]47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除上述变更外,原《公司章程》其他条款均未变动。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2015年8月2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披露信息。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详见2015年8月2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披露信息《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修订)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详见2015年8月2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披露信息《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修订)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详见2015年8月2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披露信息《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议案。 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详见2015年8月2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披露信息。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议案。 详见2015年8月2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披露信息《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关于公司推荐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现有人数为8人,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按照《公司法》、《深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议,提名戴汉强先生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选举。 九、审议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上述议案;公司监事会同意实施该事项。 详见2015年6月16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披露信息《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十、审议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议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议案2—8需提交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特此公告。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22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 戴汉强:男,1968年1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1991年7月毕业于中南工业大学地质探矿工程专业,大学学历,高级经济师。 1991年7月在山东金岭铁矿参加工作,在地质工程处从事探矿技术管理工作;1993年7月至1994年7月在山东大学市场营销专业学习;历任山东金岭铁供销处副处长、处长、党支部书记;企业管理处处长;山东金岭铁矿矿长助理、兼企业管理处处长;山东金岭铁矿矿长助理。现任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戴汉强先生系本公司的职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任职条件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0655 证券简称:金岭矿业 编号:2015-032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岭矿业”或“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5年8月20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15年8月1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勇之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进行的调整及其根据公司应收款项的历史回款特点调整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调整后的财务信息客观地反映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实施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详见公司2015年8月22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披露信息《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特此公告。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0655 证券简称:金岭矿业 编号:2015-034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15 年8月2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会计估计变更概述 (一)根据公司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公司相关部门对各类固定资产重新核定了实际使用年限,公司决定从 2015年4月1日起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具体方案如下:
(二)公司根据应收款项的历史回款特点,由销售部门及财务部门对应收款项的坏账情况进行了核实,参照同行业其他可比公司的坏账政策情况,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自2015年4月1日起调整应收款项计提政策: 1、调整前: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2、调整后 (1)单项金额重大并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二、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近年来公司在抓好技改工程建设的同时,不断加大设备维修投入,定期对设备生产线进行全面检修及年修,对生产用房屋及建筑物等进行定期修缮,实际上延长了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4 号-固定资产》的相关规定,“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应当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公司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进行调整,变更后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经济寿命年限相比更趋合理,将使公司的财务信息更为客观。因此,董事会认为该变更是合理的,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评估了上市以来客户回款的安全性、客户构成、资产规模的扩大等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及公司上市以来应收款项的回款特点、公司以往应收款项坏账核销情况,公司的客户主要为大型的国有钢厂企业,客户回款较好,经测算账期在3-6个月,并在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后,为了更加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本着谨慎经营、有效防范经营风险的原则,公司对应收款项坏帐准备的计提比例进行了变更。 因此,董事会认为上述变更是合理的,没有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业务范围无影响。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不追溯调整,不会对以往各期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经测算,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预计导致金岭矿业2015年4-12月固定资产折旧额计提减少2,123.40万元,根据公司现有的应收款项余额情况预计应收款项坏账计提减少2,010.50万元,扣除企业所得税的影响后(企业所得税税率 25%),预计将增加2015年度净利润3,100.43万元。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及坏账准备的计提政策符合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符合公司固定资产实际使用情况及行业情况,符合公司应收款项的历史回款特点。该调整可更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信息,有利于公司稳健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情况。董事会对该议案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同意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是公司根据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对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进行的调整及其根据公司应收款项的历史回款特点调整的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调整后的财务信息客观地反映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实施本次会计估计变更。 六、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大信备字[2015]第3-00013号《关于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及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七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第七届五次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估计变更的独立意见; 4、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出具的《关于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及应收款项坏账准备计提政策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655 证券简称:金岭矿业 编号:2015-035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5年8月20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4]47号)、《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改情况如下:
上述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备查文件: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修订后的《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000655 证券简称:金岭矿业 编号:2015-036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期,本公司控股70%子公司喀什金岭球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岭球团”)为了生产经营的需要,分别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疏勒县支行(以下简称“疏勒农行”)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疏勒县支行(以下简称“疏勒中行”)申请贷款授信额度人民币伍千万元整和陆仟万元整,期限为疏勒农行和疏勒中行通知贷款额度放出之日起一年。根据疏勒农行和疏勒中行的要求,提用该笔贷款前,需本公司为金岭球团提供担保。本次担保方式疏勒农行为保证担保,疏勒中行为银行保函担保,保证期间为金岭球团履行疏勒农行和疏勒中行人民币贷款合同项下债务的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本次担保已由金岭球团为公司出具了反担保函,金岭球团另一股东为喀什银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金岭球团30%股份,与本公司无关联关系,同时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反担保。 本次担保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情况 公司名称:喀什金岭球团有限公司 关联关系:为本公司直接控股70%子公司 成立时间:2010年9月16日 注册地点: 新疆喀什地区疏勒县 注册资本:人民币7000万元 经营范围:铁精粉、球团矿的生产、销售,原料及产品的运输 法定代表人:张乐元 财务状况:截止2015年4月30日,未经审计的金岭球团资产总额为30428万元、净资产为874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71.27%。公司信用状况良好。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金岭球团系本公司持股70%的子公司,该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分别向疏勒农行和疏勒中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授信人民币伍千万元和陆仟万元,本公司同意为金岭球团在疏勒农行伍千万贷款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疏勒中行陆仟万元贷款授信提供银行保函担保,如金岭球团未及时归还贷款,本公司同意承担与该项贷款有关的连带担保责任。 本次担保方式分别为疏勒农行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疏勒中行为银行保函担保,保证期间为金岭球团履行疏勒农行和疏勒中行人民币贷款合同项下债务的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研究,认为以上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且对公司今后的发展有利,一致通过以上担保议案。 五、独立董事意见 本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上述担保事项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制度》的有关规定;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喀什金岭球团有限公司11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有利于子公司生产经营的顺利实施设,子公司的另一股东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反担保,体现了股东义务的对等,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我们同意本次担保,本次担保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不包括本次担保,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累计实际金额为零。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和涉及诉讼的担保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08月22日 证券代码:000655 证券简称:金岭矿业 编号:2015-037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筹划重大事项暨股票复牌 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5月21日起停牌。(详见公司2015年5月22日、5月28日、6月4日、6月11日、6月18日、6月26日、7月3日、7月10日、7月17日、7月24日、7月31日、8月7日、8月14日、8月2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15、016、017、018、019、020、021、022、025、026、027、028、029、030)。 自公司股票停牌之日起,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组织各方积极有序推进本次事项所涉及的各项工作。公司本次拟筹划的事项为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增资收购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山东钢铁集团矿业公司并实施建设项目。停牌期间,公司与拟收购标的方股东就标的资产估值、标的资产开发涉及的立项环评手续及其他收购细节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商谈,并就本次资产收购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论证、初步完成了目标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但由于通过尽职调查,标的资产开发所涉及的相关审批手续目前尚不完备,经公司慎重考虑,认为本次收购标的资产目前条件尚未完全成熟,本着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态度,决定终止本次收购事项。 本次终止资产收购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不良影响,公司未来将致力于积极寻求资源整合,拓展利润增长点,谋求更大的发展空间,为股东创造更大回报,同时公司将继续关注标的资产相关情况。 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金岭矿业;证券代码:000655)自2015年8月24日开市起复牌。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和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在发布终止筹划本次重大事项暨公司股票复牌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非公开发行股份、收购资产等重大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因本次筹划重大事项停牌,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注意投资风险,感谢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 特此公告 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8月2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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