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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5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5-08-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一)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二)公司简介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一)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二)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三)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今年以来,我们面临着持续下行的市场环境、严格的政策要求、复杂艰难的生产条件、紧迫艰巨的扭亏任务。在巨大的压力和困难面前,公司上下顽强拼搏,主动作为,牢牢把握“迎难而上、稳中有为”的总要求,全面打响“安全生产、降本增效、依法治企”攻坚战,在广大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上半年实现了“安全不出事、企业不亏损”,企业改革、转型发展、作风建设等工作做到了“难”中有为、稳中有进。但受大环境影响,公司经济效益同比出现较大幅度的下滑。2015年上半年,自产原煤436.61万吨,洗精煤产量312.07万吨,自产煤炭销售量337.12万吨,发电量11.45亿度,铝材加工产量3.36万吨,铁路货运量712.83万吨,设备制修量0.89万吨。201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517,519,009.05元,较上年同期下降25.85%;归属于上市公司的净利润实现12,118,724.51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0.35%。 下半年,内、外部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公司仍将面临较大的压力。下半年公司重点抓好以下工作: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坚决做到不安全不生产;加大销售与回款力度,保证公司经营工作平稳有序运行;严格落实降本增效、增收节支实施方案,全力以赴完成各项经营指标。 (一)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受煤炭市场疲软影响,煤炭销售收入同比大幅减少。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原因是公司加大管控力度,自产煤炭成本下降以及贸易煤成本减少。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主要是本期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资金支出大幅减少的影响。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主要是本期取得贷款净额同比减少影响。 (二)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1)煤炭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电力业务分地区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铝加工业务分地区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主要生产基地地理位置优越,处于经济相对发达、能源消费相对较大的华东地区,靠近用户,运输成本较低;具有井工矿开采和火力发电技术、管理、人才等方面的优势,人才裂变能力较强;具有中央企业和集团公司依托优势,具有企业信誉和公司品牌优势;拥有较完整的产业链,有较强的抗经营风险能力;大综放液压支架等大型设备得到应用推广,工作面远供系统、新型锚杆机等新技术、新设备研究取得初步进展,矿井装备水平、单产能力和运行效率得到提升。注重科技创新,一批科技成果在国家、全煤行业、江苏省等层面获奖。积极推进“走出去”发展,获取外部煤炭资源,通过并购、合作开发等形式,已取得新疆106煤矿及苇子沟煤矿、山西玉泉煤矿控制权。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无重大变化。 董事长:义宝厚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1日 A股代码:600508 A股简称:上海能源 编号:临2015-017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5年8月21日在公司江苏分公司行政研发中心附楼317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7人,委托出席2人(独立董事郭伟华先生书面委托独立董事袁永达先生出席并表决;董事杨世权先生书面委托董事张毅勤先生出席并表决),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义宝厚先生主持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修改内容见公司[临2015-018]公告《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本议案经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1日 A股代码:600508 A股简称:上海能源 编号:临2015-018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年8月21日召开的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如下: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因拓展业务的需要,需增加“电力、热力供应以及电力、热力生产、供应设备的运营、检修、技术服务”经营项目(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根据分公司经营范围不得超出公司经营范围的规定,公司经营范围必须先增加该项目,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因此,拟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进行修订,增加“电力、热力供应以及电力、热力生产、供应设备的运营、检修、技术服务”经营项目,其他内容不变。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第十三条为:“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煤炭开采,洗选加工,煤炭销售,铁路运输(限管辖内的煤矿专用铁路),矿山采掘设备、洗选设备、交通运输设备、普通机械、电器机械及设备的制造、维修、销售,实业投资,国内贸易(除专项审批项目),普通货物运输,建筑工程用机械修理,技术开发与转让,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业务,自有房屋出租(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班车客运及汽车大修、维护、小修、总成修理(限汽车运输分公司经营),火力发电、电力、热力供应以及电力、热力生产、供应设备的运营、检修、技术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危险品2类1项、危险品2类2项、危险品3类、危险品8类运输(限分支机构经营),铝及铝合金的压延加工生产、销售(限分支机构经营),氧气充装(限分支机构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对公司章程的修订经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特此公告。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1日 A股代码:600508 A股简称:上海能源 编号: 临2015-019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会议,于2015年8月21日上午在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行政研发中心附楼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4人,委托出席1人(监事郝峡女士委托监事宣卫东先生出席并表决),公司董事会秘书、副总会计师、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公司监事会主席牛旭亭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审核意见的议案》。 公司2015年上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监管机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报告期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15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其他违规性操作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年上半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意见的议案》。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始终恪守诚信原则,勤勉、尽职地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认真组织实施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运作规范,程序合法。在面临持续下行的市场环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时调整思路,强化责任落实,在全面加强预算管理、成本管控、人力资源优化、扭亏增盈和风险防控等方面做了积极而有成效的工作。 没有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行为,没有发现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8月21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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