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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公告(系列) 2015-08-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433 股票简称:冠豪高新 编号:2015-临048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价格于2015年8月20日、8月21日连续二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公司董事会自查及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无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价格于2015年8月20日、8月21日连续二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1、经公司董事会自查,截至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一切正常;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2、经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询证,其确认不存在涉及本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至目前,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四、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冠豪高新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961 证券简称:中南建设 公告编号:2015-073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通过挂牌方式竞得江苏苏州 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增加土地储备,增强持续发展能力,公司在2014年8月21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竞得编号为苏地2015-WG-1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地块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主要内容介绍 1、苏州土地成交地块基本情况 此次成交地块具体情况如下:地块位于吴中区城区宝带东路北侧、月浜街西侧,共计26330.6平方米。 以上地块公司成交总价50490.272万元,楼面地价约为13696元/平方米,公司以自有资金获取土地。 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该地块的成功竞得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在苏州的优质土地储备,有利于公司房地产销售额和品牌的提升。上述项目预计今年实现预售,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608 证券简称:*ST舜船 公告编号:2015-198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江苏舜天船舶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展公司")于2015年7月6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卞忠楼同志任职的议案》,同意委任卞忠楼先生担任发展公司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 公司子公司江苏舜天船舶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技术公司")于2015年7月6日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王东同志任职的议案》,同意委任王东先生担任技术公司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 发展公司及技术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发展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卞忠楼先生,技术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王东先生。其他事项未变更。 特此公告。 江苏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公告编号:2015-079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公告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77)。现对原公告中"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的影响"进一步补充说明如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有关规定,对本次会计估计的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无须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也不会对公司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如果以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测算,此项会计估计变更对2014年的影响如下: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9亿元,占201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22.19%,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29亿元,占2014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3.55%。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2014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的影响比例不超过50%,对2014年度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影响比例不超过50%;不影响公司的盈亏性质发生变化,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补充披露事项不会对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所披露内容产生实质性改变,仅是对该公告的补充说明。因本次补充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五年八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250 证券简称:联化科技 公告编号:2015-046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5年8月21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牟金香女士的通知, 其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增持公司股份3,626,943股,增持均价为21.66元,增持金额约为7,854.54万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牟金香女士提出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并于2015年7月1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牟金香女士承诺不减持及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39),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牟金香女士承诺自2015年7月10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不出售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同时,计划自2015年7月10日起12个月内,通过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或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方式,增持公司股票,增持资金不低于 2.2亿元。 二、增持进展情况 自公司于2015年7月10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牟金香女士承诺不减持及拟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以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牟金香女士通过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增持公司股份6,598,048股,增持金额约为14,315.56万元。增持后其持有公司股份250,533,8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0.00%。增持进展的具体情况如下:
三、增持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响应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文件精神。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等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2、本次增持行为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牟金香女士承诺:增持期间及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 4、公司将继续关注控股股东后续增持公司股份的相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联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八月二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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