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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5-08-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一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简介
二 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情况 2.1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3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年上半年,国内外经济环境依然复杂严峻,面对国内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的宏观经济形势,以及医药行业增速放缓的新常态,莎普爱思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生存,在医药行业政策复杂多变的的环境中求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规范运作,提升业务发展水平,实现公司健康持续发展;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8,052.67万元,同比增长26.1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516.81万元,同比增长33.10%。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推进品牌建设,在延续现有产品发展优势的基础上,加大地面活动推广力度,并携手北京卫视《养生堂》联合举办“点睛中国——关注白内障中国行”大型公益活动,进一步提高公司核心产品的客户满意度、美誉度、忠诚度,以促进公司核心竞争力的不断提升,实现公司主营业务的进一步发展。 报告期内,莎普爱思销售公司完成筹建工作,并通过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审批,顺利获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即GSP证书),为公司业务发展朝着更加专业化、精细化、现代化迈进打下基础。 报告期内,为积极回报股东,公司积极实施了 2014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送10股转增5股派现金7.24元(含税),2014年度的现金分红占当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6.04%。 3.1 主营业务分析 3.1.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产品销量较上年同期增加较多所致。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营业收入增加引起成本增加所致。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广告费、市场推广费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公司的技术开发费、咨询策划费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未发生银行借款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收到拆迁补偿款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实施2014年度现金分红所致。 研发支出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药品研发项目支出增加所致。 3.1.2其他 (1) 公司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不适用 (2) 公司前期各类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实施进度分析说明 不适用 (3) 经营计划进展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紧紧围绕年初制定的经营计划,强销售、抓管理、控费用、降成本,各项经营工作顺利开展;2015 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8,052.67万元,同比增长26.1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516.81万元,同比增长33.10%,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半年度的经营目标。 3.2 行业、产品或地区经营情况分析 3.2.1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3.2.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西南、华北、华南三个地区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分别增长86.07%、47.12%、40.29%,主要是上述三个地区充分发挥公司的品牌和产品优势,通过加大广告投放力度和地面推广活动力度,扩大了品牌的满意度、美誉度和忠诚度,以及进一步增加团队建设投入来提升团队凝聚力和执行力,从而实现了其营业收入的同比快速增长。 3.3 核心竞争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未发生变化。 3.3.1核心产品优势: 公司的核心产品是治疗早期老年性白内障的莎普爱思滴眼液。公司针对国内白内障患者求诊率低、白内障药物市场发展不成熟的现状,充分发挥莎普爱思滴眼液的技术先创性优势与商品名优势,通过“患者知识教育”的营销策略,做大整个白内障药物市场的蛋糕,同时获取良好的社会效益。 3.3.2品牌优势 “莎普爱思”既是本公司的公司名,又是本公司生产的苄达赖氨酸滴眼液的商品名,同时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认定中国驰名商标。莎普爱思滴眼液高速成长的同时,也成功推广了“莎普爱思”品牌,提升了本公司的知名度。随着公司营销网络的扩大,销售区域的增加,客户群体的累积,公司品牌知名度将随之提高,品牌美誉度也会逐步提升,并对公司其他产品的推广产生积极的带动作用。 3.3.3营销网络优势 公司采取“渠道全程管理”模式销售莎普爱思滴眼液产品,这种模式的特点是公司的营销管理平台直达市场零售终端,一方面公司可以加强对渠道与终端的管理与服务,建立起对区域营销网络持续有效的掌控能力;另一方面,这种模式使公司管理层对市场变化的反应更为敏锐,决策更为准确。 3.4 投资状况分析 3.4.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详见投资状况分析之“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持有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2非金融类公司委托理财及衍生品投资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投资理财及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4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分析
关于全资子公司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莎普爱思医药销售有限公司获得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即GSP证书),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5年5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获得药品经营许可证和 GSP 证书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13)。在获得上述《药品经营许可证》和GSP证书后,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莎普爱思医药销售有限公司完成了经营范围【原经营范围为:药品经营项目的筹建(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住所等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平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5年5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23)。 2015年1月19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莎普爱思医药销售有限公司(即合同买受人)与嘉兴瑞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即合同出卖人)签订了相关《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及附件、补充协议。根据以上合同约定,浙江莎普爱思医药销售有限公司将购买嘉兴瑞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在平湖市三港路开发的中瑞国际广场项目中3栋1层和2层的共28间商业房产,其总建筑面积1,648.53平方米(以房管部门最终核定为准),合同房款为41,781,310元(不包括交易税费等),上述《关于全资子公司购买资产进展的公告》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15年1月20日在上海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相关公告:临2015-002。截至本报告出具之日止,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莎普爱思医药销售有限公司已按合同规定累计支付给嘉兴瑞丰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合同房款37,603,179元,占合同总额的90%。 根据莎普爱思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本公司拟出资人民币2,500万元对全资子公司浙江莎普爱思医药销售有限公司进行增资;莎普爱思销售公司已于2015年7月31日办妥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于2015年8月初取得由平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新的营业执照。本次增资完成后,莎普爱思销售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8,800万元。 3.4.5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说明 新厂区搬迁项目工程的投资预算为21,218万元;包括土地和铺底流动资金的总投资23,743万元,共涉及11个项目建设,具体如下: (1)2014年起至本报告期末已投产或投入使用的搬迁项目工程 a、年产苄达赖氨酸滴眼液1000万支生产线; b、年产玻瓶输液1000万瓶生产线; c、年产塑料瓶输液1300万瓶生产线; d、年产2200万袋软袋输液生产线; e、8200平米公用工程车间。 上述大输液生产线(玻瓶、塑瓶、软袋)、滴眼液生产线已经建成,并分别于2013年10月31日、11月28日取得新版GMP证书,8200平米公用工程车间也已投入使用,有关在建工程已于2013年底转为固定资产,并于2014年起正式投入生产,老厂区相关生产线同时停止使用。
(2)报告期在建的搬迁项目工程 a、年产胶囊1亿粒,片剂6000万片,颗粒剂4000万袋的头孢类固体制剂车间, 设备安装调试中; b、7750平米办公楼土建完成,正在装修中; c、36000平米仓库大楼已竣工,投入使用; d、年产胶囊5000万粒,片剂3000万,颗粒剂2000万袋的普通固体制剂车间,设备安装调试中; e、年产口服液5000万支生产车间,设备安装调试中; f、年产栓剂2000万枚生产车间,设备安装调试中。 3.5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3.5.1报告期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的执行或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于2015年5月20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以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535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7.24元(含税),实际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7,313,400.01 元(占2014年实现净利润可供分配部分的40.03%,含税),占当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6.04%,剩余利润作为未分配利润留存;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10股。以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535万股)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 公司于2015年6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25),上述方案已于2015年6月9日实施完毕。 3.5.2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3.6其他披露事项 3.6.1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6.2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6.3其他披露事项 (1)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情况 公司于2014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决定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2014-008;报告期内,累计发生1,479,390.79 元。 (2)搬迁补偿相关进展情况 根据公司与平湖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搬迁补偿协议,公司老厂区将自签约之日起 4 年完成搬迁,本次搬迁可获得补偿金额共计11,711.37 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共收到平湖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第三批搬迁补偿款1,252.18万元;内容详见公司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获得老厂区搬迁补偿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28)。截止报告期末,公司累计收到搬迁补偿款3,108.51万元。 公司获得的老厂区搬迁补偿是对公司整个老厂区搬迁过程中造成的损失给予的补偿,与资产相关,按照会计准则计入递延收益科目。 四 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4.1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未发生变化。 4.2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4.3 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对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作出具体说明。 本公司将浙江莎普爱思医药销售有限公司1家子公司纳入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相关情况详见公司财务报表附注合并范围的变更和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说明。 4.4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董事长:陈德康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2015-032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5年8月2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15年8月10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 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知悉本次会议情况。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 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2015-034。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为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使用,加快消化应收票据,提高资金的流动性及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公司拟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2015-035。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最大限度发挥闲置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固定利益最大化,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本金)购买短期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保本型),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之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编号:临2015-036。 (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2015-036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银行 低风险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阶段性现金流充裕的情况,为最大限度发挥闲置资金的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实现固定利益最大化,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决定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保本型),增加公司收益。具体情况如下: 一、 基本概况 1、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本金)投资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保本型,占2014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10.49%)。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闲置资金投资的品种为低风险、保本型的银行短期理财产品。以上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购买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保本型),不得用于证券投资。 3、投资期限 投资额度自本议案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4、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保本型)投资的资金为公司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 二、 风险控制措施 1、经公司董事会批准,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根据公司流动资金情况,理财产品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理财产品,由公司财务负责人进行审核后报董事长审批。 2、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切实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本次8,000万元人民币自有资金仅限于购买银行发行的银行发行的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保本型)。如涉及非保本且收益较好的银行理财产品,财务部将另行提交报告。 三、 对公司的影响 1、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保障投资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运作等各种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仅限于银行发行的短期低风险理财产品(保本型),能够控制投资风险,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能够使公司获得一定投资收益,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 关于审议决策程序 公司此次《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已经2015年8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等审议通过。鉴于银行理财产品时效性等特点,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保本型)的投资项目,在批准的期限和额度内本次一并审核授权,将不再提交董事会等审议,以上事宜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有关投资以及相应损益情况。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阶段性现金流充裕,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保本型)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收益,风险可控,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保本型),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2015-033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5年8月2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15年8月10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 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徐洪胜主持,董秘办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 审议通过《关于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2015年上半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使用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能够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使用,也有利于加快消化应收票据,提高资金的流动性及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的情况下,自批准之日起一年内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本金)购买短期银行低风险理财产品(保本型),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阶段性闲置的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2015-035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 置换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莎普爱思”)于2015年8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公司决定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具体相关事项如下: 一、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的操作流程 由于公司产品在销售过程中应收票据数额大,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和减少利息支出,加强风险控制,公司决定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根据实际情况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应付设备及材料采购款、工程款等,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设备、材料等采购及土建施工建设进度,由工程部、采购部等有关部门在签订合同之前征求财务部的意见,确认可以采取银行承兑汇票方式进行支付的款项,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签订相关合同。 2、先期已签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设备、材料等采购合同及土建施工建设合同,依据合同规定确认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的款项。 3、具体办理支付时,由工程部、采购部等有关部门填制内部用款申请,根据合同条款,注明付款方式,按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资金使用审批程序逐级审核,财务部根据审批后的内部用款申请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相关款项,并建立应付票据台账。 4、财务部按月编制《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情况明细表》并抄送保荐代表人;经保荐代表人审核无异议后,财务部应于次月15日前,将本月通过银行承兑汇票支付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应款项的等额资金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转到公司一般账户。 5、对外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时,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不再动用募集资金账户的任何资金。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应付设备及材料采购款、工程款等,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节省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影响公司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能够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使用,也有利于加快消化应收票据,提高资金的流动性及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上述事项的实施,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因此,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制定了相应的操作流程,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能够保证募集资金得到合理使用,也有利于加快消化应收票据,提高资金的流动性及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五、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华龙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专项核查意见》,保荐机构认为: 莎普爱思拟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于每月结束后的次月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至公司其他账户,公司为此已拟定了具体的操作流程,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莎普爱思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有利于加快消化应收票据,提高资金的流动性及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莎普爱思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并取得了独立董事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使用募集资金使用决策程序的规定。 华龙证券对莎普爱思拟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2日 证券代码:603168 证券简称:莎普爱思 公告编号:临2015-034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现将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201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576号文核准,并经上交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社会公开方式发行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635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1.85元,共计募集资金35,724.75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98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1,744.75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年6月25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减上市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070.56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0,674.19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128号)。 (二)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报告期末余额 截至2015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人民币22,358.70万元,2015年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1,445.97 万元,20,912.73 万元在2014年度使用。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43.13万元。 截至201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8,358.62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加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年6月25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市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5年06月30日,公司三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 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中新建研发质检中心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投资建设研发质检中心大楼为公司进一步落实自主创新与产学研合作相结合的企业研发战略,使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加速公司科技成果转化能力。同时为了进一步加强药品生产监督管理,从源头上把好药品质量安全关。因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中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公司在全国40个营销网点的基础上,利用募集资金新建110个营销网点,以形成覆盖全国23个省市的“广宽度、高深度”的OTC市场营销网络,同时引进营销ERP管理系统。为提高公司滴眼液在全国的覆盖率,为更多区域的患者服务,并实现公司的发展战略,同时加强公司营销总部与各营销网点的业务联系,加快市场信息的反馈与处理,增强市场策划和市场开拓能力,在整体上提高公司营销管理水平。因该项目的效益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无法单独核算。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2日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5年1-6月 编制单位:浙江莎普爱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该项目共计两条生产线,其中一条生产线已完工,另一条生产线正在建设中。 [注2]:该项目已完成厂房及辅助设施建设,生产设备正在选型。 [注3]:详见本报告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注4]:公司已按规划建立营销网点,目前对营销网络中使用的销售软件系统进行规划和设计。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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