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827) 。 |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2015半年度报告摘要 2015-08-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或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的半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1)主要财务数据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2)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3)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3、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5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4,554.45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1.78%,主要是动漫服饰收入有所下降;营业成本9,224.36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1.64%,主要是营业收入下降;销售费用为607.31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6.3%,主要是营业收入下降;管理费用为2,654.7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41%,管理费用的增加主要是星梦工坊和纯真年代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所致;财务费用为-20.52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15.61%,主要是利息收入增加;净利润为2,643.37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3.9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23.7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79.09%,主要是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增加;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502.71万元, 比上年同期减少162.49%,主要是理财产品到期减少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34,560.39万元,比上年同期大幅增加,主要是非公开发行股票所致。 在经营业绩良好的同时,公司以国内文化产业高速发展的契机,进一步结合自身资源进行整合,在文化产业链包括动漫、游戏、影视、舞台剧、衍生品等上下游进一步战略布局,实现转型升级。目前公司在原先动漫衍生品的基础上,逐步开拓上下游业务,完善产业链,并且融入新媒体与互动元素完正在成文化生态圈的构建。针对良好的外部环境,公司董事会围绕公司发展目标,提出了2015年为美盛文化“新跨越新发展”之年,将实施以“生态再丰富、资源再融合、产品再延伸、管理再提升、品牌再美誉”为核心的“五个再”战略。上半年公司很好的实施了战略规划,进一步丰富生态、整合资源、延伸产品、提升管理、美誉品牌。 4、涉及财务报告的相关事项 (1)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 (2)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 (3)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4)董事会、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2699 证券简称:美盛文化 公告编号:2015-043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盛文化”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5年8月21日上午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七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七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5半年度报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002699 证券简称:美盛文化 公告编号:2015-044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盛文化”或“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送达、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5年8月21日以现场表决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举行。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三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三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5半年度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全体成员认为2015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5半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5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全体成员认为公司2015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5年8月21日 本版导读:
发表评论:财苑热评: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