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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898 证券简称:好莱客 公告编号:临2015-051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5-08-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8月21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区连云路8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沈汉标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通知及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5人,出席2人,独立董事黄伟成先生、黄培伦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董事詹缅阳先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出席,会议由董事长沈汉标先生主持召开;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蒋乾乾女士出席了会议;财务总监温小填先生、副总经理林昌胜先生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5年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2、 议案名称:《关于选举王妙玉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本议案关联股东沈汉标先生回避表决。 3、 议案名称:《关于办理相应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中,议案3属于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以上议案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15年8月1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布的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三、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信信扬律师事务所 律师:卢伟东、刘敏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广州好莱客创意家居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8月2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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